索引号: 113708810043401257/2020-13508 组配分类: 价格收费
发布机构: 曲阜市书院街道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6-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转发]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京沪高铁曲阜东站站前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书院街道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6-17 10:34

曲阜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曲阜东站站前停车场收费标准延续使用的报告》收悉,根据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看管费每小时2元;连续停放实行累计收费,每天(24小时)累计不超过30元。连续停放10天以内按每天30元收取,超过10天最高按300元收取。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对下列情况和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残疾人专用车辆;国家和省有其它明确规定的。

三、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应在停车场经营范围内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该价格自2020年3月2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6日。《关于京沪高铁曲阜东站站前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曲价字〔2015〕8号)同时废止。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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