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草案)

日期:2020-05-04 09:26 浏览: 来源: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巩固农村改厕成果,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质量规范、体系完善、运行高效、机制灵活、利用科学”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改厕质量规范升级为基础,围绕“4+N”方式,加快一个系统(智能信息管护系统)、三个体系(维修服务体系、清运服务体系、处理利用体系)建设,按照十有标准(有机构、有平台、有制度、有场所、有车辆、有电话、有经费、有配件、有记录、有效用),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体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改厕质量规范升级。一是加强建设质量提升,对前期排气管、贮水桶、便器和化粪池改造不标准、不规范问题逐村规范提升。二是加强使用效果提升,因地制宜对贮水桶踏水板、压力喷水器、水箱等进行优化改造,加装防臭、保温设施,及时做好贮水桶、便器、化粪池等设施的损坏维修,切实解决“不防冻”“不好用”等问题。三是加强厕屋规范升级,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等方式,全面整治厕屋缺失、简陋等问题。四是加强台帐管理提升,针对台帐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实行入户核实、逐一确认,建立规范、完整、准确的改造台帐。五是对于新增厕所改造意愿的农户,由各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改造。

(二)分类推进改厕与污水治理结合。各镇街要分类制定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结合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相结合。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把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村庄粪液等生活污水接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建设集中式、分散式的污水处理设施,农业“新六产”发展较好、发展旅游的村庄以及有一定集体收入的村庄,将公厕、户厕粪污并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三)加快推动农村公厕升级改建。对现有农村公厕进行达标提升,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加强乡村旅游景区(点)公厕建设与管理,突出乡村特色,鼓励探索“以商管厕、以商养厕”等管理模式。

(四)建立农村改厕信息化平台系统。建立农村改厕智能信息管护系统平台(预留市级接口),平台包括改厕用户信息,具备维修监测、车辆调度、服务记录等功能,同时应通过在镇街设分平台、配备业务终端、对粪污收运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控等方式,实现农村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

(五)建立维修服务体系。按照每2000—3000户设立1处农村改厕服务站的标准,以镇(街道)为主体建立服务网点,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向群众提供维修服务。

(六)建立粪液清运服务体系。按照每1000-1500户配备1名管护人员和1辆吸粪车的标准,在每个镇(街道)至少组建1支抽取队伍,建立覆盖全部村庄的粪污清运服务体系。鼓励各镇(街道)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等现有队伍、设备开展服务,也可积极择优委托专业化企业队伍,利用农村服务组织、农业企业进行统一服务管理。

(七)建立粪渣粪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各镇街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粪污收集、储存、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鼓励探索通过生物质天然气、有机肥加工、粪污无害化还田等多种方式,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利用已建的沼气工程、堆肥厂等处理设施设备和建设粪污收集(中转)站等设施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专业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将厕所粪污纳入处理范围。原则上,各改厕镇街均应分片区配建至少1处处理设施或粪污收集(中转)站,推进资源化利用及集中收集贮存。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提升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85%的各类有条件村庄启动实施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治理管护体系;全部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1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所有改厕乡镇(街道)完成农村改厕“三个体系”建设。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2022年底前,各类有条件的村庄全部完成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治理管护体系;所有纳入改造计划的厕所完成规范升级,基本建立稳定运行的后续管护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专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同步明确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主管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支持。一是加大市财政投入。将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纳入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镇(街道)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给予奖补,统筹用于改厕长效管护,确保按照“十有”标准建立后续服务长效机制,并确保每年每户免费抽取改厕粪液一次。二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改厕工作,推动建立市场化长效管护机制。三是规范服务收费。按照“农户受益农户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粪液清运缴费制度,提倡实行从低到高的阶梯价格收费,杜绝浪费。同时,加强对管护服务单位的监管,合理确定指导收费标准,保证服务效能和质量,防止侵害农民权益。

附件:1. 曲阜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职责分工

2.“4+N”方式实施清单

3. 长效管护组织“十有”建设标准

2020年5月3日

附件1

 

曲阜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

工作职责分工

 

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相关配合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3.市妇联负责把农村厕所保洁纳入“美丽庭院”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厕所保洁,推动文明用厕。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镇(街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拟定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服务指导价格。

5.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对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给予奖补。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落实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设施项目用地。

7.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后续管护中相关部门移送的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环境危害的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查处。

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的监督指导;争取上级有关资金。

9.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畜牧部门结合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有机堆肥等农业生产建设和畜禽粪污处理等项目,开展农村改厕粪渣粪液资源化利用。

10.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景区(点)公厕建设与管理,突出乡村特色,鼓励探索“以商管厕、以商养厕”等管理模式。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技术指导;负责传染病及疫情监控,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采取应对措施。

1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厕具配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附件2

“4+N”方式实施清单

序号

“4+N”方式

任务目标

实施清单

责任单位

1

城镇近郊集体经济强的村庄

2020年底前,85%启动实施厕所粪污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2022年底前,所有村庄厕所粪污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

2020年6月底前,结合村庄数量、布局、人口规模、改厕模式、粪污产生量等因素,制定市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管网工作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6月底前,对需要接纳村庄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研究制定改造提升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85%启动实施厕所粪污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所有村庄厕所粪污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

农业“新六产”发展较好、发展旅游的村庄

农业“新六产”发展较好、发展旅游的村庄中,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可接入厕所粪污的村庄。2020年底前,85%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可接入厕所粪污的村庄启动实施厕所粪污并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2年底前,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可接入厕所粪污的村庄全部实施厕所粪污并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020年6月底前,完成142处较大村庄和偏远学校的村公厕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乡村旅游景区(点)公厕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85%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可接入厕所粪污的村庄,启动实施厕所粪污并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可接入厕所粪污的村庄,全部实施厕所粪污并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3

有一定集体收入、对粪肥需求不大的村庄

有一定集体收入、对粪肥需求不大的村庄中,具备建设单户或多户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条件的。2020年底前,85%启动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作;2022年底前,所有村庄基本完成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作。

2020年6月底前,综合村庄人口集聚程度、地理地形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科学布局建设分散式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85%启动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对已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所有村庄基本完成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4

采用三格、双瓮、粪尿分集式改厕模式的村庄

采用三格、双瓮、粪尿分集式改厕模式的村庄2020年底前,所有改厕镇(街道)完成农村改厕“三个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所有采用三格、双瓮、粪尿分集式改厕模式的村庄,基本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2020年6月底前,严格公示公开程序,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告栏公示,以市为单位进行政府网站公示,积极推进以市为单位构建农村改厕信息录入系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6月底前,组织推广厕具配件产品新技术,加强对现有贮水桶踏水板和压力喷水器的设计改造和升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底前,宣贯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运行管理指南,各镇(街道)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6月底前,摸清农村规模化种植企业(户)、农业合作社、农村沼气服务组织等情况,合理确定农村改厕服务站布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6月底前,督促各镇(街道)对便器和化粪池未安装或损坏的,贮水桶施工不达标或未做保温的,粪尿分集式厕所未加装防臭加盖的,做好安装、更换、维修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以大型养殖场为依托,建设有机肥加工、生物质制气等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开展源头治理,鼓励以集中连片方式设置生物发酵池,对粪污进行集中贮存、二次发酵,做到就地就近消纳。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所有镇(街道)实施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和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所有采用三格、双瓮、粪尿分集式改厕模式的村庄,基本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5

其他“+N”管护方式

2020年6月底前,采取其他“+N”方式的厕所启动实施改进提升,加快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2020年6月底前,采取其他“+N”方式的厕所启动实施改进提升,加快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政府

 

附件3

 

长效管护组织“十有”建设标准

 

1.有机构。各镇(街道)要明确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主管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同步明确农厕管护主体及运行模式,按照每2000--3000户设立一处农村改厕服务站的标准建立服务网点,设立约每辆吸粪车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人员,负责农户厕具配件更换维修,指导农民科学正确使用无害化卫厕。

2.有平台。建立农村改厕智能信息管护系统平台(预留市级接口),平台应包括改厕用户信息,具备维修监测、车辆调度、服务记录等功能,实现农村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

3.有制度。农厕管护组织办公场所室内悬挂服务人员及职责、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承诺、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

4.有场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室内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配备必需的桌椅、电话(或手机)、配件柜等办公设备。经营场所门口悬挂统一制式的“XXX农厕管护服务站(中心、公司)”牌子。

5.有车辆。农厕管护组织根据当地实际配备大小不一的标准化专业吸粪车,原则上按每约1000-1500农厕户配备1辆的标准配齐吸粪车。

6.有电话。农厕管护组织通过广播、标语及农厕管护宣传手册、服务卡等形式,公开服务电话,方便群众联系。

7.有经费。农厕管护组织实行“政府补助、市场运作、成本服务”办法,落实农厕管护组织服务奖补措施。

8.有配件。农厕管护组织设立配件室或配件专柜,摆放由厂家供应的各种厕具更换零配件,公示材料费、维修费价格,当农户厕具出现问题时,村民可通过服务电话联系维修技术人员上门服务更换配件,以厂家成本价收取费用。

9.有记录。农厕管护组织要为服务范围内的改厕户建立管护档案,做好厕具维修、粪液抽取等服务记录,适时更新维护数据,方便维护、维修和跟踪管理。

10.有利用。农厕管护组织要有粪渣粪液处理方式,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形成良性循环。严禁将粪渣粪液随意倾倒,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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