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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5-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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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自然资发【2020】12号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问政山东”举一反三暨砂石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5-29 17:17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问政山东”举一反三暨砂石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吸取“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教训,确保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市砂石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损群众利益的非法开采、加工等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非法开采、加工、运输经营砂石资源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彻底清理”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齐抓共管,全面摸清全市砂石现状,严厉打击河道采砂,破坏耕地采砂及占用农用地加工、存放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实现违法开采行为全部被取缔、违法责任人被依法查处、环境破坏得到治理,逐步建立砂石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依法严厉打击在全市河道、水库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全力保护防洪安全;

(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出租、占用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严厉打击在耕地、林地等破坏农用地的非法采砂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砂石加工场和砂石转运场以及借各类项目名义行盗采盗挖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查超载超限运输砂石车辆,对掌握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采砂采石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对已破坏的历史遗留砂坑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2020年5月29日--6月15日)

1、成立局砂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加强领导,部署打击非法采砂采石工作任务。制定砂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出动宣传车辆、发放明白纸、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营造打击非法采砂采石的浓厚氛围。

2、开展摸底排查。一是由各分局(中心所)配合镇街,对全市的采砂、采石场、砂石存放、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逐一排查,摸清数量、位置、种类、当事人以及现状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挂账销号。二是由各分局(中心所)对济宁市提取疑似图斑逐个进行现场核查,拍照取证,集中研究整改措施。

(二)集中清理,全面取缔非法采砂采石场和砂石加工、存放点(2020年6月16日--6月30日)

1、坚决确保“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到位。对节目中曝光、实地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全程负责,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2、结合市政府专项清理行动,名镇街负责对本辖区所有采砂采石场、砂石加工、存放点开展自查,依法进行清理、取缔和查处,整改完成的由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人签字上报局执法监察大队,汇总后报市政府督察室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3、对所有砂石存放点进行集中封存,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其砂石来源和性质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清运、转移,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砂石资源一律予以没收;

4、对占用农用地非法加工的限期拆除设备,对硬化地面进行复耕,恢复农业用途;

5、对因采挖造成农用地破坏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居进行恢复治理;

6、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持续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采取全天监控和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昼夜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非法盗采势头;

8、对市域道路内运输砂石、超载超限车辆会同交通、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查实矿产品来源,无合法来源的予以没收。

(三)整改巩固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31日)

1.配合市政府督察室对各镇街上报整改情况进行逐宗核实,发现瞒报、漏报或发现新增违法的,一律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确保整改效果;

2、各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承诺,保证辖区内非法开采、加工、存放点全部整改到位,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严惩非法当事人。组织人员深入到涉及违法采砂的村组和农户走访,进行全面详实的调查了解,对涉及到的人要一个不漏,逐一排查、逐一询问。在情况核实的基础上,会同县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终止非法承包合同。对村集体或村民私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造成非法开采、加工、存放事实的,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终止其签订的非法合同;

5、严肃责任追究。坚持重拳深挖,对发现的非法采砂涉黑、涉恶线索,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打击,坚决打击惩处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形成砂石资源监管长效机制。(2020年8月1日--8月20日)

1、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市局,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深化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集中整治活动。以砂石资源治理为重点,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执法联动机制,重点加大对涉砂案件特别是危害较大、暴力抗法典型案件的打击力度,快查快办、重惩重罚,发现案件及时立案、及时移交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3、集中处理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突出抓好重点违法地区和重大典型违法案件,选择部分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社会影响一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立案、公开查处、公开处罚、公开处理结果,震慑违法,以儆效尤。

4、疏堵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制订新的《曲阜市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空白,坚决杜绝“都管、都不管”的现象出现;进一步完善《曲阜市砂石治理问责办法》,压力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源头控制,强化督导问责力度。同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研究编制曲阜市砂石资源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可采区、禁采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相关规定,加快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速度,设置部分砂石采矿权,有效保证鲁南高铁、京台高速拓宽等重点项目需求,保障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需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的正常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砂石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砂石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姜玉彬同志任组长,倪立贤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孔凡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砂石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020年5月29日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砂石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姜玉彬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倪立贤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孔令刚  高铁新城分局局

              袁存宝  吴村中心所所长                 

                黄  颖 书院中心所所长

              孔祥建  尼山中心所所长

              韩继锋  开发区分局负责人

              孔凡华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翟  兵  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宋建国  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附件:曲自然资发【2020】12号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问政山东”举一反三暨砂石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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