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实现“办证即享受”的工作目标,确保应保尽保、不落一人。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工作标准高、任务重、考核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和督导落实。各镇街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按照上级的指示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精准把握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政策
(一)保障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曲阜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曲阜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残疾军人除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的优抚待遇外,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的残疾人,不能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领取孤儿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不能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保障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
三、建立健全民政和残联信息共享机制
市民政部门、市残联、各镇街和市直部门(企业和社区党委)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市民政局要会同市残联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证管理,严格执行残疾人证办理标准和程序,同时将办证人员信息及时反馈至各镇街。各镇街民政办、残联工作人员要及时提醒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两项补贴”手续。
四、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为实现“办证即享受补贴”工作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残联研究制定《告知函》,在残疾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时,由镇街工作人员发至每一位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残疾人手中,并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实行市民政、市残联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定期复核机制。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复核一次,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定期复核由民政部门、残联共同完成,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加快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残疾人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神和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申领程序和要求,并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 曲阜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 曲阜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申请审批表
3.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告知函》
曲阜市民政局 曲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6日
曲民字〔2020〕20号 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办证即享受工作的通知.pdf
曲民字〔2020〕20号 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办证即享受工作的通知.doc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曲阜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孔德民解读《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办证即享受工作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曲阜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办证即享受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