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市司法局扶贫攻坚“每日清零”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扶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相融合、一体建设的思路与任务,用法治思维推动道德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准绳,集中开展涉老年人赡养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做到应调尽调。
三、出台目的
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合法利益,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养,一个都不能少”的目的,形成“爱老、助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要举措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的法治氛围。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场、公园、镇、村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开展法律咨询、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全社会知晓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维权的程序和途径,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2.拓展宣传平台,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意识。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农村,以大众化、常态化、生活化为目标,充分利用社区及楼宇、农村及农村大院的宣传阵地,着重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社会生活及财产继承赡养义务等一系列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法律知识普及,让社会及家庭成员明确老年人的法律权益,家庭成员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让老年人树立维权意识,知晓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
3.强化源头预防集中排查,切实化解涉及老年人赡养等各类矛盾纠纷。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超前预防与主动化解相结合,要积极开展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民间纠纷的集中排查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涉及老年人的纠纷苗头,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对已经发生的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扶养等热点、难点纠纷,强化对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教育,使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4.推进便民调解应调尽调,倾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行“流动办公”,各司法所组织调委会,第一时间深入农户院落,通过现场登记、勘察、笔录、调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等形式,让老年人不跑远路,不花钞票,不打官司,不伤感情,就地就近解决问题,避免老年人的诉讼之苦。针对拒不赡养老人的情况,由老人提出申请诉讼,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代写诉讼文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进行代理诉讼,力争实现“应援尽援”。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要运用法律手段帮助老人依法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