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落实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126号)、《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改法规〔2018〕255号)、《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济发〔2019〕8号)等文件,根据市局党组安排部署,切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服务企业的水平,制定了不断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查找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加强信息共享,探索服务新机制,响应企业关切,树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良好形象,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此项工作主要有哪些任务?
答:一是深化“市县同权”改革,二是持续削减行政权力,三是建立标准化事项清单,四是推行标准化全科受理体系,五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六是配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七是整合、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八是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化供应,九是配合重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十是配合建设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十一是配合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十二是配合做好审管衔接工作,十三是解决不动产登记排队难点问题,十四是配合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十六是严管厚爱窗口工作人员。
4、能够详细解释一下深化“市县同权”改革?
答:全面拓展“市县同权”实施范围,在巩固行政审批“市县同权”的基础上,将与行政审批办理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分批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畴,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县域审批服务“全链条”办理能力。根据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市县同权”事项目录。认真贯彻落实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在市县同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下放权力事项的监督,建立分级审查办理、监督指导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研究,提升调研和业务指导频次,及时协调解决基层诉求,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5、怎样才能做到持续消减行政权力?
答: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或变相审批权利。按照省里部署,对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开展专项整治。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各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优化完善并在各级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局网站进行更新。
6、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限是几天?
答:在实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即时办结的基础上,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后再进行一手房转移登记和已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再进行二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1个小时内办结;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全市除非公证继承和需要公示公告、查看现场的登记类型外,其他业务全部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权籍调查结束建立完整、准确、现势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后,全部登记业务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7、如何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答: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全面取消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重复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逐项列明设立依据、开具单位等,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确认、告知等繁琐环节和手续,不得要求重复性提交材料。
8、如何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答: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市局成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组,具体负责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建立领导小组,集中人员力量,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衔接,形成最大工作合力,确保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
正文: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印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落实济宁市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
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自资规发〔2019〕28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工作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落实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6日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落实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
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服务工作,优化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9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126号)、《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改法规〔2018〕255号)、《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济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服务企业发展的水平,切实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根据市局党组安排部署,就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教育引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跑腿,减轻群众负担。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查找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加强信息共享,探索服务新机制,响应企业关切,树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良好形象,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全面拓展“市县同权”实施范围,在巩固行政审批“市县同权”的基础上,将与行政审批办理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分批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畴,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县域审批服务“全链条”办理能力。根据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市县同权”事项目录。6月底前,市级事项制定新实行同权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好。认真贯彻落实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在市县同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下放权力事项的监督,建立分级审查办理、监督指导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研究,提升调研和业务指导频次,及时协调解决基层诉求,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涉及相关事项的工作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持续削减行政权力。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或变相审批权利。按照省里部署,对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开展专项整治。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各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优化完善并在各级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局网站进行更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涉及相关事项的工作组配合。
(三)建立标准化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对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等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建设逻辑清晰、脉络顺畅、简便实用的清单体系。结合省、市部署,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对环节流程、申请材料等事项要素一并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办事指南、申请表格范例,优化项目审批分类指引。根据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情况,梳理申报资料清单,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事项的前置要件合并压缩,对建设单位已提供或已批准的资料,后面审批环节不再重复提供。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涉及相关事项的工作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四)推行标准化全科受理体系。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巩固强化“一窗受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免费邮寄送达”的工作流程。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综合窗口人员队伍,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6月底前将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服务各类清单、服务指南、业务手册整合导入系统,对事项进行颗粒化、标准化拆分。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涉及相关事项的工作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五)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统一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6月底前完成既有档案移交工作。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加强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审批服务由“物理聚合”向“化学合成”转变,6月底前,全市统一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运行。推广、普及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7月底前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自助查询设备全覆盖。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加快推进权籍调查、数据建库,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权籍调查外业测绘工作。依托新平台、新设备、新数据,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5月底前,在实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即时办结的基础上,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后再进行一手房转移登记和已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再进行二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1个小时内办结;5月底前,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12月底前全市除非公证继承和需要公示公告、查看现场的登记类型外,其他业务全部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权籍调查结束建立完整、准确、现势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后,全部登记业务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
(六)配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等办事平台功能,开发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功能模块,建立集中统一、贯穿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网上办事系统,破除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共享交换,真正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一张网”。
责任单位:城市规划工作一组负责,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七)整合、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后,不再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材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八)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化供应。6月底前出台工业项目标准化供应实施意见。打破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政府事前确定拟供应土地的准入行业、投资强度、亩均产值、规划条件、能耗、环境保护等具体标准,在工业项目供地方案报批环节,不再征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意见。以便使项目单位通过网挂系统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经批准协议用地后,可持成交确认书或协议用地批准文件同步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标准地使用合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等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工作组负责,城市规划工作一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九)配合重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一步细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设计,严格落实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改革措施,精简、取消不合理、不必要或者能够通过事后监管手段实现管控目的的材料、证明和备案登记手续。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承诺制改革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责任单位:城市规划工作一组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工作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配合建设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配合大数据局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上下左右”无缝衔接、贯通共享。加快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不断完善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公共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
责任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组负责,档案信息中心、城乡规划信息中心配合。
(十一)配合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涉及相关事项的工作组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二)配合做好审管衔接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厘清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权责关系,配合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全程联动。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涉及相关事项的工作组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三)解决不动产登记排队难点问题。通过大力增设办事窗口、增加办事人员,4月底前实现最长等待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开展经常性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办事效率;9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全市统一管理,打通与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壁垒。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
(十四)配合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配合市司法局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全面取消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重复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逐项列明设立依据、开具单位等,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确认、告知等繁琐环节和手续,不得要求重复性提交材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
(十五)严管厚爱窗口工作人员。建立严管厚爱窗口工作人员的长效机制。严格管理,强化政务服务行为监管,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延时预约服务制,实施“计时服务、减时表扬、超时问责”。依据政务服务国家标准规定,适应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标准化需求,统一窗口人员工装和标识。实行门槛激励,将最优秀的业务骨干选拔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新考录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先期在窗口锻炼工作。实现政治激励,在政治待遇上对窗口工作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对在窗口工作的优秀干部优先推荐提拔重用。推行正向激励为主的考核机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到20%,市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市信访工作窗口和各县(市、区)信访工作窗口考核优秀人员单独设置指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服务示范窗口”“窗口服务标兵”创建活动,落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要求,对年终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参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执行。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负责,行政工作组、人事工作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参观学习、制定方案(4月20前)
各牵头工作组于4月1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选择2-3个工作比较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并根据学习情况制定详细的配套落实措施。
(二)组织培训、提升能力(4月底前)
各牵头科室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聘请相关专家和工作业务骨干,分业务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全面实施、抓好落实(9月底前)
根据制定的具体落实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凡《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中有时间节点规定的,必须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政务服务优化工作。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12月底前)
根据各业务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市局成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组,具体负责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集中人员力量,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衔接,形成最大工作合力,确保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优化政务服务的相关政策,以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既要让群众明白什么是优化政务服务、优化应达到什么标准,防止出现群众和企业误解,也要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时间节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市局。
机构改革结束后,依据“三定方案”,各科室延续各相应工作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1.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祝清荣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麻金钰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成之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宏欣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胡宪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潘荣国 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主任
扈鹏飞 行政工作组组长
范文清 行政工作组组长
张艳丽 人事工作组组长
马爱国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组长
陈 雷 城市规划工作一组组长
郝 阳 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组组长
曹永峰 档案信息中心副主任
李德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