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829L/2020-1802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4-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应急字〔2020〕9号关于开展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4-27 09:17

关于开展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

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安监办,开发区安环部

为加强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一次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形式

检查范围:曲阜市辖区内所有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

检查形式:1、所有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2各镇街、开发区要组织人员、聘请专家对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3市应急局对各镇街、开发区前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聘请有关专家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单个车间人员在20人以上的企业。为下步迎接济宁市的检查做好准备。

二、检查时间

20205月上旬20206中旬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二是应急通道及应急演练情况;三是企业用电安全培训及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及日常工作记录情况;车间电路的安装使用、维护情况;特殊场所和特殊环境条件用电安全情况;员工使用消防器材的培训和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用电方面安全管理,增强企业员工安全用电意识,切实抓好用电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二)强化自查,落实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自查自纠,认真开展用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开发区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这次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综合协调、沟通联络、调度汇总、督促整改等工作。

429日前按照附件表格的形式将本辖区所有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企业名单,报至市应急局安全基础科。610日前将专项检查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工作总结报市应急局安全基础科。

联系人:韩大深,联系电话:4495787,电子邮箱:qfkwz123@163.com

 

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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