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省红十字会治理结构、人事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系统改革,为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改革方案》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群团改革的总体部署,聚焦“去四化”“强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山东省群团改革方案》,结合山东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实际,分别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治理结构、深化组织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道服务能力、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等方面提出16条改革措施。
《改革方案》坚持贯彻上级精神与体现山东实际相结合,主要进行了4个方面创新。一是突出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红十字会系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工作领导体制。二是增设监事会。建立“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红十字会内部监督机制。三是体现“减上补下”“优上强下”的原则。增强领导机构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进市级、县级红十字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锻炼人才,以多种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到红十字会工作。四是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红十字工作质量规范运行体系,持续建设“网上红十字会”,打造规范透明高效的红十字会。依法依规做好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大力推进品牌项目,完善城乡红十字人道服务体系。加强同港、澳、台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红十字组织之间的交流,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红十字理论研究,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