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阜市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发〔20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曲阜市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阜市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为彻底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反馈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问题,规范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观念,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土地执法监管制度。将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消除违法状态为目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攻坚行动,打响七个攻坚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同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管理与利用秩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2月20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所有反馈问题的摸底、调查、梳理、分类等各项工作。2月21日各镇街、部门全面进入整改阶段。
(一)耕地不实问题
1、具体问题:下发图斑24786个,总面积12.1487万亩,其中,林地园地农用图斑14817个,面积9.8065万亩;非农占用图斑9969个,面积2.3422万亩。
2、整改措施:一是对非农占用耕地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镇街负责,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按照“拆除一批、完善手续一批”的原则,查处整改到位。二是对林地园地占用问题,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规程,区分工程恢复、即可恢复两类情况,据实认定为耕地或实施变更。三是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措施、加强监管,严肃追究破坏耕地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3、完成时限:建筑压占类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划定不实类2020年12月底前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严格问题
1、具体问题:曲阜市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中,有4.85万亩实际现状为非耕地,存在建筑物、交通运输用地、水域水面等情况,还有9.66万亩种植林木。
2、整改措施:一是对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条件(不符合要求划入、河道两岸堤防之间不能稳定利用、自然灾害损毁、采矿损毁、土壤污染无法治理、绿色通道占用、建设用地划入等7类情况)的,制定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落实补划。二是对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条件的,依法处置违法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三是林地园地占用的,组织对耕作层影响程序认定,能恢复粮食生产的,5年内恢复;确实不能恢复的,在核实整改工作中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补划。
3、完成时限:拆除、建筑压占类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划定不实类2020年12月底前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三)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突出
1、具体问题:曲阜市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图斑共50宗(面积524.35亩,耕地332.43亩),其中省重点工程鲁南高速铁路(东段)图斑7个(面积214.7亩、耕地206.68亩),下发政府主导项目图斑43个(面积309.65亩,耕地125.75亩)。
2、整改措施:不能完善手续的,以消除违法状态为唯一整改标准,拆除复耕达到无永久性建筑物、无圈占围墙、无建筑垃圾、无硬化地面的“四无”标准,完善手续的以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为准。一是由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整改台账,每周调度销号,落实通报制度。二是由各镇街逐宗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定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三是由重点工程项目所在镇街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对人对事处理及组卷上报工作。
3、完成时限:拆除复耕的2020年6月底前,完善手续的2020年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四)人造景观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1、具体问题:曲阜市问题图斑69个,面积617.14亩。其中三调地类变为公园与绿地62.6亩,河流水面257.34亩,坑塘水面297.2亩。
2、整改措施:对所有景观用地进行全面核查,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规程,分类进行处置。一是对城镇村集中连片区内景观工程,严格按公园绿地进行管理,依法办理手续。二是对城镇村集中连片区外景观工程,根据具体建设情况,分类变更并完善手续。三是对应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但无法完善审批手续的,由所在镇街负责拆除复耕。
3、完成时限:拆除复耕的2020年6月底前,完善手续的2020年12月底前;北兴埠62.6亩公园与绿地于4月底前整改完成。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中心配合,各镇街负责。
(五)“大棚房”清理整治后续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另案处理问题处置到位率较低
1、具体问题:曲阜市“大棚房”另案处理一般违法用地问题图斑11个,面积51.9亩,耕地37.9亩,基本农田45.2亩。
2、整改措施:组织对另案处理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一是对整改到位的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是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拆除复耕、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
3、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负责。
(六)设施农用地不实问题
1、具体问题:2009年以来曲阜市设施农用地共有834个,面积3512.22亩。
2、整改措施:组织对2009年以来曲阜市设施农用地进行全面核查,利用最新遥感影像、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建立问题台账。一是对通过变更调查虚增建设用地的,一律退回原地类。二是对确属违法用地的,能够完善手续的组织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法完善手续的一律拆除复耕。三是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对确属于设施农用地项目,但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完善有关手续;对拒不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其附属配套设施农用地中改变用途的,按违法占地查处整改。
3、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乡规划中心配合,各镇街负责。
(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核不严格,建设用地违规调整问题。
1、具体问题:曲阜市部分已审批的建设用地或存量建设用地调出允许建设区,变相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问题,涉及面积38.1亩。
2、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做出整改承诺,长期整改。一是对未实施建设的,可以恢复成农用地的,尽快恢复农用地用途。二是对已实施建设的,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调回允许建设区。三是组织对类似问题全面清理核实,据实整改纠正,出台约束性规定,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中心配合,各镇街负责。
(八)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天花板”问题
1、具体问题:曲阜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倒挂1906.2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倒挂12743.55亩。
2、整改措施:一是对增减挂钩拆旧区未拆除、违法用地历年积累等问题,本着应拆尽拆的原则拆除复耕,降低建设用地规模倒挂面积。二是对目前无法解决的建设用地规模倒挂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统筹解决。
3、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九)群众信访问题突出
1、具体问题:曲阜市共3件,其中陵城镇2件,小雪街道1件。
2、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信访问题涉及镇街要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行动”,一案一策,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全力推进信访问题化解。一是对损害群众利益、信访诉求合理的限期办结。二是对无政策法律依据,暂时不能妥善化解的,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化解信访矛盾;三是对缠访、闹访等无理取闹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信访局、市公安局配合,陵城镇、小雪街道负责。
(十)上级督导组督导的其它问题
1、督察局下发我市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问题
(1)具体问题:督察局下发我市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问题图斑35个,面积65.2亩。
(2)整改措施:一是对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条件(不符合要求划入、河道两岸堤防之间不能稳定利用、自然灾害损毁、采矿损毁、土壤污染无法治理、绿色通道占用、建设用地划入等7类情况)的,制定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落实补划。二是对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条件的,依法处置违法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三是林地园地占用的,组织对耕作层影响程序认定,能恢复粮食生产的,5年内恢复;确实不能恢复的,在核实整改工作中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补划。
(3)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督察局反馈我市未利用的闲置土地问题
(1)具体问题:督察局反馈我市闲置土地3宗,面积234.4亩。
(2)整改措施:一是采用新项目嫁接;二是确实无项目依法收回。
(3)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核实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反馈所有问题逐一核查,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问题台账。一是对2017年以来所有补充耕地地块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查清数量不一致、等级不对称、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交办的所有挖湖造景工程进行全面核查,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违法行为和类别,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对2018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所有设施农用地地块进行全面核查,对照第三次国土调查阶段性成果,全面查清虚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设施农用地等问题。四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变相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具体地块、地类性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前期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逐宗整改销号,切实做到“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标准和整改目标”五明确。要按照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标准和要求,查缺补漏,不留死角,确保各类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指定专人督导,挂账监管,确保在验收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完善提高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适时组织明察暗访,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将有合理原因而造成未完成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紧盯不放。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中暴露出的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方面的盲区,认真总结,查缺补漏,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认真研判问题成因,斩断违法利益链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针对土地管理利用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新要求,研究出台或修改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土地出让、土地供应、执法监察等制度、规范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规划管控红线“守得住”、经济社会发展“保得好”、资源配置效益“调得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标准严、要求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强化组织领导和履职尽责。市政府成立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整改工作,锁定目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级推动整改。各镇街对本地区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对查处整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指导各镇街对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镇街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动真碰硬,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将整改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市政府将开展督导检查和实地验收,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启动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3号)要求,市纪委监委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整改过程中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自然资源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业务主管责任,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导调度、政策指导,加强土地“批、供、用、补、查、登”全过程管理。财政部门要对违法用地查处后没收的地上建筑物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置。人社部门要确保整改项目涉及的安置补偿费和社会保障政府统筹资金落实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做好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划定等相关工作。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整改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核工作。交通运输、水务部门要及时办理道路交通、水利工程项目的用地手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配合各镇街做好拆除整改相关工作。
附件:曲阜市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曲阜市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照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周菊兰 副市长
成 员:姜玉彬 曲阜高铁新区发展中心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孔德营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王洪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刘 强 市法院副院长
徐 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士东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宫同文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宋 昱 市公安局政委
吕成见 市财政局局长
朱兴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牛福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树生 市水务局局长
孔祥龙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爱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爱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威 市信访局党组书记
高建斌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局长
孔令强 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立文 书院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萌 王庄镇镇长
颜世泉 石门山镇镇长
刘卓然 吴村镇镇长
刘士灿 姚村镇镇长
丰宗海 时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艳芝 陵城镇镇长
王 栋 小雪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洪军 息陬镇镇长
宋卫锋 尼山镇党委书记
王国栋 防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对上沟通协调、综合材料汇总上报,组织开展对各镇街督导检查等工作。姜玉彬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下设一个督查落实专班和三个工作专班。
(一)督查落实专班。负责建立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台账,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情况周通报制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实查暗访工作。
组 长:姜玉彬 曲阜高铁新区发展中心副主任、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会勇 市政府办公室督察室副主任
倪立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二)耕地不实整改专班。主要负责不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占用问题整改工作。负责补充耕地项目现场勘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整改历年积累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问题;负责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编制、审核等工作。
组 长:徐刚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孔令伟 市城乡规划中心主任
成 员:许爱玲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钩办主任
高 炬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科长
王建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籍管理科科长
晏东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科长
朱建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理中心副主任
孔令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铁中心所所长
黄 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城中心所所长
袁纯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村中心所所长
孔祥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尼山中心所所长
韩继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中心所副所长
(三)违法用地问题整改专班。主要负责2018年度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负责对违法用地进行现场督导;负责人造景观工程项目现场勘查、性质认定、验收等工作;负责“大棚房”问题性质认定,整改标准制定、检查验收等工作。
组 长:倪立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孔凡华 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郭健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晏东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科长
李建勇 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孔令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铁中心所所长
黄 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城中心所所长
袁纯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村中心所所长
孔祥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尼山中心所所长
韩继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中心所副所长
(四)群众信访问题整改专班。主要负责涉土地问题纠纷调 解、矛盾化解、涉法诉讼、安全维稳等工作。督促小雪街道、陵城镇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一案一策,全力推进信访问题化解。
组 长:倪立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孔昭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副科长
晏东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科长
彭希国 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徐玉民 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孔令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铁中心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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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玉彬关于《曲阜市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