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方案》的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方案》,该方案依法经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等程序,通过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2019年3月11日,第十八届市政府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对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策,形成了会议纪要,于同年4月21日正式实施。现就一年来实施效果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反响整体平稳。从政策整体执行情况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后,有效保障了出租车运力配置,满足了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促进了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乘客投诉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公共出行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会各界反映较好,出色完成了文明城市创建等一系列任务,政策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总体进展顺利。
(二)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方案实施促进出租车服务水平和我市实际城市客运管理能力的提升。各出租车公司对“公司化经营”模式在经营理念上实现新转变,不断学习探索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一是在车载设备上,引进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包含智能计价器、北斗卫星定位、车内外双向摄像头、人脸识别、乘客选择打印发票等,同时具备后台监控服务系统等先进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智能服务监管后台。新系统的运营将能有效地避免违规行为,解决难以取证的争端投诉,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双方权益,并极大的减少人力资源,实现足不出户就能进行有效管理,对于出租车车载载智能设备,我市也给予50%财政补贴。;二是按照统一规定购置营运车辆。各公司在征求驾驶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现代、桑塔纳、捷达等多种出租型轿车,并网征求市民意见,确定我市“红黄蓝”三种出租车颜色,区分不同公司出租车、利于市民区分择优选择,也利于各公司提高竞争意识,打造“多彩出租、多彩曲阜”。三是新更换的出租汽车按照“九统一”标准,统一服装、座套、顶灯、标志标识、召车电话、专用号牌等,提升行业形象。
二、需要继续推动完善的工作
根据《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方案》,我市新增配置出租汽车运力200辆。分两年投放, 2020年达到409辆规模要求,2019年顺利新配置投放出租车运力147辆,但因2020年疫情形势对出租客运市场冲击较大、影响较深,使运力投放工作延迟,2021年出租汽车运力新增配置工作还需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