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0-12-15 13:59 浏览: 来源: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发改局决定召开曲阜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曲阜发改局办公楼3楼会议室,地址:春秋路6号原工商局院内)。

三、听证方案

(一)听证项目

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二)政策依据

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规定,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试行)》(济价格字〔2018〕48号),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完善配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依据监管规则核定配气价格。

2、原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要求,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三)主要内容

1、确定配气价格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燃气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有关数据,经综合测算,曲阜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63元/立方米。

2、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1)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联动额度,对居民各阶梯用气价格等额、同向调整,并制定具体调价方案,报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

2)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即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包括市场采购的高价气、竞拍气、气化的LNG等)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当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变动幅度未达到8%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其实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非居民用气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

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计算公式:

非居民用气联动调价额度=(计算期非居民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基期非居民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1-供销差率。(供销差率最高不超过5%

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基期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幅度+城镇非居民配气价格。

四、听证人

法柱  市发改系统党委委员(主持人)

李国良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市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五、听证会参加人(21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10名)

    曲阜时庄镇中心学校

桂艳华   曲阜时庄镇坊岭小学

霍蕾蕾   曲阜市实验中学

周继兰   退休

崔广斌   曲阜市正和彩印

宫晓实   红十字医院

孔令云   退休

顾潇睿   山东宝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个体

崔加利   个体

(二)经营者参加人(2名)

    曲阜富华燃气有限公司

王德亮   济宁曲阜新区富弘燃气有限公司

(三)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仇德运   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兖州华润燃气

(五)市人大(1名)

张明哲   市人大

(六)政协委员(1名)

    声远招标代理公司

(七)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5名)

    市场监管局消协办公室主任

    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科科长

郭红青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曹继墩   市住建局城建局城建科长、公用事业中心副主任

    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副科长

新闻媒体(1名)

王建华   曲阜融媒体中心

旁听人(2名)

宋克荣  

孔庆暖   

六、其他有关事项

衷心感谢全广大居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我发改工作及本次听证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核定天然气配气价格,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7815188、7815186邮箱:qfswjj@163.com

     特此公告。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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