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8月19日至11月底,对姚村镇及其所辖41个村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姚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问题清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镇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建立“周汇总、月调度”督办机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统计汇总整改进度,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镇党委每周听取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办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镇党委层面
1、关于“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民政办、镇建办、财政所等职能科室在危房改造、低保救助等惠农政策申报、审批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及监管分工,加大工作合力。二是自今年3月份开始,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民政、镇建办、扶贫办等部门对全镇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清查、摸底,未再发现新问题。三是严肃监督问责,镇纪委监察室加大对扶贫、惠农资金领域中存在问题的的督促检查,给予3个村相关责任人约谈、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粮食补贴管理权责不清,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种粮补贴资金的申报、村级公示、网上录入、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要求。公开监督电话,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二是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在粮食补贴工作审核与发放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三是3月份,组织镇财政、农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镇2020年各村申报粮食补贴面积进行重新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及老干部支部管理,健全了档案资料,并按上级要求将机关党支部调整为机关一支部、机关二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标准,提升机关支部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集中学习《济宁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专业水平,推动支部建设的规范化。三完善老干部支部信息,做好姚村镇老干部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撤销了镇长助理职务设置,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5、关于“党规党纪、党员警示教育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情况,加强党员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与不讲党性、言论有损党员形象、干扰正常村务开展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三是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党员违规违纪案件。
6、关于“扫黑除恶排查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4月份,镇纪委组织镇扫黑办,联合派出所、管区、综治办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线索进行了大力度排查,未发现问题。二是建立与镇派出所的“月联席”会商制度,及时沟通信息、资源共享。
7、关于镇级“违规发放补助、津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即停止违规务工补助、奖励发放,并将违规款如数退回。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规范了报销流程。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将公款报销的车辆违章罚款和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如数退还镇财政所。
9、关于“政府采购手续、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大宗物品购置时,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二)村级层面
1、关于“集体粮食补贴未入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各村居对粮补面积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准确掌握各村粮补面积实际情况。二是对相关村重新进行了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三是通过调查核实,镇纪委监察室给予2个村主要责任人党纪处分,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2、关于“部分低保户信息不属实且动态调整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了对低保户人员管理与监控,及时掌握、更新、调整低保户人员信息,在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对那些条件转好,已不符合低保户标准的按程序及时做调出处理。2019年10月以来已停发211户,251人;2户精准扶贫户已完成渐退处理。
3、关于“部分村两委成员长期空岗,不履职尽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及时掌控村“两委”成员动态。
4、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未充分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监委会公章仅限监委会主任保管。
5、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党员冬训、“党群集中活动日”为契机,加强党员思想理论和先进性教育管理。对于部分长期在外打工的党员,利用微信公众号、“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通过微信、QQ等联络方式,及时发布传达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等“三会一课”的会议内容和精神,使党员及时掌握村实时动态,参与到支部活动中。二是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做到逐月、足额、及时进行收取。三是严把“入口关”,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名额分配,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纳入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彻底消除了三年不发展党员村的现象。在推选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6、关于“小微权力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村级小微权力制度培训,规范了小微权力清单的填写和记录,有效杜绝了小微权力清单文字不规范、内容缺失、签字雷同等现象。
7、关于“乡村振兴缺乏动力,经济发展思路不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以村党组织为主导的多元化发展途径,推广“党支部+合作社”模式。二是大力选育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队伍,把带富能力强、发展思路新、增收路子广的人才队伍融入到村集体经济中,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人才保障;三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指导组、第一书记作用,提升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四是结合姚村镇集体经济现状,研究制定了《姚村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统筹发展村集体经济。
8、关于村级“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按照“小微权力”清单要求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将补贴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项目,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二是规范了误工补贴发放标准。参照当地临时用工薪酬情况,出台文件制定了误工补贴标准。对于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开会补贴及支付个人商业保险等及时进行整改,予以退还。三是镇纪委通过调查核实,对 2个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处理。
9、关于“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与财信众联会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签订合同,全面接管姚村镇54个自然村村级财务。二是出台了《姚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村小组账务管理,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严禁坐收坐支,入账不及时等行为。同时,严格按照曲农字[2019]92号《曲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文件,强化村居“三资”监管工作。
10、关于“村集体租赁合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了农村合同管理工作,并将合同管理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项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二是对相关村居的违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镇纪委监察室给予相关责任人约谈处理。
11、关于“私自挪用集体财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镇财政所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大了村级财务的监管,严格审核支出,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三是对个别村私自挪用村集体收入用于不合理开支的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如事实确凿,如数追回,收归村集体所有。
12、关于“违规列支餐费、香烟费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节俭,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购买烟、酒等现象;二是对违规列支餐费、香烟的部分村主要负责人给予了集体教育谈话。
13、关于“坐收坐支和白条支出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制定了《姚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对报账不及时,白条入账、白条抵库,坐收坐支的部分村主要负责人给予了集体教育谈话。
14、关于“农村改厕数据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姚发[2016]76号《中共姚村镇村镇委员会、姚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存在问题的村进行了重新入户核实,并据实更改了工作台帐。
15、 关于“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出台了《姚村镇2020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并下发各村、单位部门,出台行动量化问责办法,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的考核中。二是规划了畜禽养殖区域并对规划区以外养殖户分期分批治理、拆除、关闭,限期整改;三是对全镇49家养殖户,分2批进行了改造。头一批改了29家,第二批改了20家,全部进行了沉淀池和晾晒棚的配备和改造。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地在全镇辖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坚持不懈抓督查。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坚定不移保长效。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镇社会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确保全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260705;邮政邮箱;电子邮箱。qfycjw@163、com。
中共姚村镇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