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管区、各社区: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持续平稳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曲阜市税务局 曲阜市医疗保障局 曲阜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曲阜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曲税发〔2020〕24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省、市规定的要求,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二、参保对象
全街道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在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市属以上中专和技工院校的学生、持鲁城街道派出所居住证无曲阜市户籍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缴费标准
实行济宁市统一筹资标准,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身份证信息上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为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四、参保缴费期
2020年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由于缴费信息传输需要一定时间,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缴纳,15日之后缴纳的系统如遇无法自动确认,需要联系市税务局、市医保局手动确认)。参保居民应于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缴费的居民,可以补缴当年的费用,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满30日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次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缴纳。对错过集中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包括新生儿),按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五、缴费渠道及查询公示
1、邮储银行二维码
2、“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
(1)登录:扫码登录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实名成功后进行注册。微信号必须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注册和支付都会失败。
(2)缴费:点击首页“居民医疗”,选择人员进行缴费,首次使用小程序缴费需先增加人员。
3、“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4、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服务
5、邮储银行柜面缴费(需携带缴费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
6、市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缴费(46号、47号、48号、49号)
7、缴费查询及证明开具:缴费三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证明开具”模块获取凭证。通过“缴费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携带身份证到税务大厅开具。
注意:1、缴费过程中无法缴费问题:未进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请联系街道医保所;参保状态正常的联系税务部门。
2、集中征缴期内个人主观不缴费的需要提供书面承诺书放村居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认真完成医疗保险的宣传和代缴,确保及时缴纳医疗保险,保证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无误。街道职能部门将按时间进度对各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的村将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村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和待遇好处、补偿的具体操作流程,特别要着重宣传国家提高筹资标准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居民自筹资金的积极性,确保我街道居民医疗保险应交尽交、应保尽保,圆满完成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
曲阜市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文字解读】曲阜市鲁城街道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的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