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交发〔2020〕4号
曲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曲阜市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圆满完成全市春运工作任务,加强单位间协作配合,确保2020年全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现将《2020年曲阜市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精心组织,抓细抓实,保障人民群众春运出行“安全、便利、满意”,度过一个平安、吉祥、欢乐的春节。
曲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0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曲阜市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和省、市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全力做好2020年全市春运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0年春运自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一年,让广大人民群众尽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红利,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好,把我市良好营商环境展现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部署,统筹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保障生活生产资料丰沛供应,将春运办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窗口和平台。
二、春运形势
综合研判2020年春运客运总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客运结构性变化仍将持续,铁路客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道路客流继续有所下滑;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热点区域和重点方向疏运量将创新高,铁路运力供给与出行需求矛盾较为突出,预计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春运期间,自驾车、网约车、拼车、租车出行将明显增多,易产生高速公路爆发式车流,县乡道路自驾车和农用车混行,酒后驾驶机动车、拖拉机等现象屡有发生,道路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春运期间农产品、煤油等生活、生产物资需求量大、时间集中、时效性强,“以客为主、客货兼顾”难度较大;我市今年入冬以来,雨雾雪以及极寒天气较往年少,春运期间出现极端天气的可能性大于往年,对春运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保安全、保畅通的压力进一步加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调整幅度较大,部分部门职能、人员、机构尚处在磨合期,易产生工作上的脱节错茬而影响春运工作开展。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协调机制
为做好我市春运工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作为全市春运工作临时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组织全市春运工作,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春运结束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以市交通运输局代章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参照市春运工作组织体系建立相应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春运工作。
(二)制定保障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和市春运部署,制定相应的春运工作保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目标要求、应急预案、安全和服务保障措施,并监督落实和实施。各工作保障方案应及时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及时动员部署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春运动员部署,明确任务目标,抓好制度落实,激发参运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
(四)保障春运安全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和针对往年暴露的倾向苗头性安全问题,组织各行业春运安全检查,梳理风险点、隐患点,制定整改时限清单,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果入档备案,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1、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公路方面的运输企业、场站、车辆及人员从业资格和企业制度建设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确保车辆运输安全。要强化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符合安全要求。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
2、高铁曲阜东站要强化对线路、设备,特别是新投入运行的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严格遵守各项作业标准,加强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组织管理,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事故。要落实道口作业标准,加强监护员培训,严格值班制度,确保道口安全运行。
3、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路面安全监管,紧盯长途班线、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城市交通等重点领域,瞄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突出57座以上客车、团雾多发路段、重点企业和驾驶人及酒后驾驶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超限超载的治理,坚决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坚决曝光典型案例, 坚决打击涉黑涉恶团伙,优化道路通行秩序,优化封路方案,及时发布谨慎驾驶、分流绕行、天气路况等信息,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4、春运牵头部门要充分评估天气因素对春运的影响,制定和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道路事故、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五)保障通道畅通
要提前对干线公路进行通行数据分析,对易堵路段和收费站,制定疏堵保畅方案,综合运用分流、借道、绕行等措施,科学调控交通流量,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高速公路严重拥堵路段情况。要多渠道发布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提示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线路。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努力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加强桥梁、边坡、路侧险、事故毁损等重点路段的养护。要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等救援措施,落实好应急运力,组织好应急队伍,准备好应急物资、铲冰除雪装备和必要的救授设备。要加强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情况下即成战斗力。
(六)保障优质服务
要改进和提升服务保障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做好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疏运,做到各运输方式便捷换乘。要完善售票服务举措,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购票,精准打击线上线下倒票等违法行为。创新验票方式,扩大刷身份证或“刷脸”进出站、检票乘车的应用范围。全面提升乘降环境,车站、游客集散地等客运枢纽要进一步改善旅客购票、候乘条件,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食、热水等供应。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军人优先通道、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依法严惩“车闹”等行为,落实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和“绿色通道”政策,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七)开展志愿服务
市总工会、团市委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做好旅客引导、宣传和弱势群体帮扶等工作。不断提升春运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要探索建立春运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在岗位提供、志愿者招募、专业培训、工作生活保障、激励表彰等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确保干部职工在春运岗位上干的安心、舒心、尽心。
(八)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和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媒体单位进行春运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传播春运正能量,讲好春运新故事,营造良好的春运舆论氛围,特别是春运组织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应对新情况的好措施、好办法,各种应急预案的闪光点,各运输企业的运力、客流、票量、路况、天气等信息,要做到应报尽报。省、市春运办开辟了“2020山东春运”微信群,构建了快捷高效的春运信息传递通道,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报送春运工作动态,通报相关春运事项。
(九)落实报告制度
自1月10日起至2月18日止实行春运“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曲阜高铁东站每天9:30以前将上一日春运情况反馈市春运办,其他单位遇有重大情况即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要将因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公开公示的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扰乱站车运输秩序、倒卖车票、制贩假票、持无效车票乘车、危及铁路运输安全、严重扰乱运输秩序的当事人进行记录。各单位团组织要对服务春运100 小时以上的志愿者进行记录。以上信用信息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春运期间道路拥堵超过10公里报省政府分管领导,拥堵超过15公里报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对口逐级上报,由市春运办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十)强化督导检查
春运期间,市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组织行业内春运工作督导检查。要加强春运检查,对检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面强化本地春运工作的督导落实。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市春运办将抽查值班值守情况。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客运量较大的站场,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
春运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工作总结,于2020年2月19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春运办,市春运办负责向市政府、济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春运总结。
附件:1、有关成员单位春运工作分工
2、2020年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春运工作分工
单位 | 工作分工 |
交通运输局 | 统筹协调全市春运工作,制订全市春运组织保障方案和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承担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政府交办的春运日常工作。 负责道路、市管内河通航水域、地方运营铁路、公交、出租车及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通行环境,搞好接驳运输,督促企业做好设施设备维护,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重点加强客运车船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旅客服务质量。依法查处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高铁曲阜东站 | 负责铁路运输调度,铁路运行保障,组织铁路客货运输,加强铁路票务组织和管理,保障旅客服务质量,场站秩序维护,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联动等相关工作。 |
市公安局 |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加大源头和路面交通安全管控,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负责维护交通秩序,落实应急职责。 |
市公路局 | 负责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加大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和桥梁巡查、养护力度,做好冰雾天气道路清雪扫冰工作,保障国省道路网通行环境。 |
市发展改革局 | 负责督促运输企业、 客运站场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测。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负责依申请加强重要空域电磁环境监测, 严格查处无线电有害干扰隐患。 |
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 负责加大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力度,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组织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开展“两节”期间农民工专项服务活动,加强农民工流动监测,营造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
市教体局 | 合理安排学校放假时间,并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板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学生售票和疏运工作。 |
市文化和 旅游局 | 负责旅游客流组织,积极与运输部门衔接,配合做好旅游客流的运输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负责拖拉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
市气象局 | 加强与邻市天气会商,负责本市气象信息发布,为有关部门提供春运气象信息服务。 |
市委宣传部 | 负责全市春运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对春运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和谐春运舆论氛围。 |
市总工会 | 协调对接用工单位开工日期,尽量避开春运高峰,协助务工人员购票、包车包机、走访慰问一线员工等服务。 |
团市委 | 组织和指导全市青年志愿者为春运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 |
市卫生健康局 | 负责加强春运期间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传染病风险隐患,加强对客运站场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 |
市应急管理局 | 依照规定职责牵头做好春运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
附件2:
2020年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铂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陈东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福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梅 花 市舆情信息研判中心主任
吴征西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毛长山 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徐 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强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成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绪中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桂甲奇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孔 旭 市旅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 宾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赵 伟 市地震监测服务中心主任
柳亚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栋祥 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秋生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文函 团市委副书记
宋海滨 市公路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
刘德强 曲阜市高铁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