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月10日12—24时,曲阜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国某,男,61岁,山东省曲阜市人,家居曲阜市时庄街道华沁苑小区36号楼,与第19例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无外地旅居史。2月10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临床分型普通型,有痛风既往病史。正在隔离治疗。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2-11 08:36
2月8日12—24时,曲阜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金某某,男,4岁,山东省青岛市人,现居曲阜市鲁城街道南关体育局家属院,与第13号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2月8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临床分型普通型。正在隔离治疗。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2-09 10:19
8日,济宁卫健部门公布了我市新增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两病例均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确诊病例1:金某尹,男,48岁,系确诊病例孔某的丈夫。1月29日12:11,到肯德基(百意超市店)购买食品,12:44离开后回家,戴口罩。2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已集中隔离观察。1月30日—1月31日,在其妻子姨妈家居家隔离。2月1日,被集中隔离。2月5日,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因腹部不适就诊,被收住院治疗。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金某恩,女,6岁,系确诊病例孔某的女儿。其活动轨迹与上述病例金某尹基本相同。2月5日(正月十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胸部CT提示双肺炎,被收住院治疗。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居家隔离,如与已公布的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2月6日,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第10例确诊病例等防控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全文刊出,请全市上下,全体市民遵照通告执行。
关于做好第10例确诊病例等防控工作的
通 告
市民朋友们:
2月5日,我市已确诊第10例新型肺炎感染病例,宁波也出现外出买菜时摘掉口罩15秒被感染的病例,为了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就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凡在1月26日(正月初二)之后,与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员工张某晶密切接触的人员,请立即通过电话或请家人,与所住小区(村居)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登记备案,由工作人员及时报告,经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将统一采取集中隔离观察。
2、对1月26日—2月2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九)期间,到过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的居民,请通过电话或家人,主动与所住小区(村居)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登记备案,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对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隔离期间,本人不得外出,确须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可从“饿了么”APP使用跑腿等代购,或者联系银座、中盛、虹美、康润禾田果蔬菜配送等供应商,选购下单,送至小区(村居)出入口监测站点后,由工作人员送至家门口或派家人去监测站点取回。
3、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需佩戴口罩,与家人分餐就餐,一天两次测量体温,并将本人每天两次测量体温情况,及时电话报至所住小区(村居)工作人员。本人或者家人如有发烧、咳嗽、咽痛、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立即拨打120,由120接至指定医院规范就诊,不得自行前往,防止传染他人,同时告知所住小区(村居)工作人员。
4、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现在是疫情高发期,所有外出返曲人员,必须居家隔离14天,不足14天的,一律不得外出。对小区(村居)内无生活必需品超市、确须外出购买的居民,每户每3天只限1人(非隔离人员)外出购买。2月8日起,小区(村居)居民凭出入证进出,除医疗和防疫工作人员、已审批企业必须上班人员和安保、保洁、消杀、电力、加油站、生活超市、药店、生活超市配送等社会运转必须的从业人员外,原则上不允许其它居民出入。对小区(村居)进行全封闭管理期间,拒不服从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处。请大家以已发病例为警醒,珍爱生命健康,注重自我防护,非极特别需要尽量不出家门,防止交叉感染,未来14天是一个重要时期,请大家坚持,疫情结束的早晚关键在于大家的配合程度和共同努力。
5、小区工作人员是指包保本小区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村居工作人员是指村居干部,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小区(村居)的宣传教育、信息摸排和出入口值守,对不知道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的可到出入口监测点咨询。
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 0537-4495023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广大市民朋友:
6日,济宁卫健部门公布了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患者张某晶,女,现居住地为书院街道旧县三街,在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工作。近期无外出史。2月5日,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初步调查与之前确诊病例孔某有过接触。1月26日(正月初二)—1月30日(正月初六),张某晶在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上班。1月31日(正月初七)早,由其丈夫开车送市人民医院就医。人民医院对其留院隔离观察治疗。日前,已对百意超市进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进入,并对内部进行全面消毒。对查实的与张某晶密切接触的有关人员已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凡1月26日(正月初二)—2月2日(正月初九)期间,到过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的广大市民和消费者,或者与张某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主动与各自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联系登记,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没有实行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请自觉在家隔离观察。以上人员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本人或者家属如有咳嗽、发烧等不适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自我防护,主动居家隔离。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不聚会、不出门,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坚决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特此公告。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2月5日,卫健部门公布了我市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患者孔某秀,女,72岁,曲阜市小雪街道武家村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2月2日,隔离留观期间发病,送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结合核酸检测结果,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其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居家隔离,如与已公布的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4日,卫健部门公布了曲阜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根据我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患者国某某,男,90岁,现住址卫健局家属院,为之前公布确诊患者王某英的公公,确诊前一直居家未外出。
与以上公布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通 告
按照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措施的通知》(第61号)要求,对所有发现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为便于医护人员工作,经多方考察,选定曲阜市人民医院老院区及个别酒店作为我市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用于密切接触但无任何异常的人员集中观察和医护人员工作休息。截至2月1日晚上21:00,我市共安置密切接触者59人,并严格执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措施。以上密切接触者无发热等不适症状,隔离满14天(含居家隔离时间)且体温检测正常、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将解除隔离。
敬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为打赢这场全民疫情阻击战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2日,卫健部门公布了曲阜三个新增病例,三病例均为我市第二例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我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1、患者孔某光,男,22岁,货车司机,现住址曲阜市息陬镇东终吉村。1月17日-21日,在曲阜德晟建筑公司上班,期间经常见到王某某(王某某系我市第二例确诊患者)。1月22日,在公司同韩某某(我市第四例确诊患者)等聚餐。1月23日,在家未外出。1月24日(年三十),家庭10人聚餐。1月25日-1月29日,在家未外出。1月30日,由朋友开车送其至市人民医院就诊。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2、患者王某英,女,65岁,现住址体育局场家属院。1月19日在曲阜“雨荷人家”饭店与王某某(王某某系我市第二例确诊患者)等9人聚餐。1月20日在家。1月21日—23日上午在东关市场、石鼓桥市场、东关金家牛肉点购物,接触人员不详。1月24日(年三十)晚,在阙里宾舍金声厅参加16人家庭聚餐。1月25日晚参加8人家庭聚餐。1月26日-29日居家未外出。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晚由其女儿开车至人民医院就诊。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3、患者孔某,女,40岁。1月24日(年三十),一家四口自驾车由青岛返回曲阜,到曲阜后住在其姨妈王某英家,当天晚上在曲阜阙里宾舍金声厅聚餐。1月25日,一家四口到兖州看望其姨妈王某华,期间接触的人员名单已发函与兖州疾控中心,确认已进行居家隔离。1月26日上午9点多在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进行购物,10点半返回王某英家中,超市收银员正在追踪中。1月27日上午9点多带着孩子在体育场活动大约1个小时,下午出现发烧症状,在家未出门。1月28日—29日,在家服药治疗,未出门。1月30日,由其表妹驾车载其到曲阜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被收住院。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与以上公布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日
中共曲阜市公安局党委
关于赵猛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情况通报
赵某,男,1974年11月出生(档案认定年龄),汉族,大专文化,曲阜市鲁城街道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勤人员。2020年2月2日,因寻衅滋事被曲阜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2020年2月2日10时许,赵某在曲阜市圣水苑小区北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小区出入车辆进行防控检测时,赵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测,恶意辱骂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防控督导组成员,而后开车强行进入小区,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为恶劣影响。当日,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公安民警辅警的一言一行时刻向广大群众展现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市上下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形势下,赵某本应遵守法纪,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但其无视法纪,寻衅滋事,严重背离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教训十分深刻,影响极为恶劣。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辅警要从该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守规矩、讲操守、听指挥,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维护稳定等重大任务,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公安贡献。
赵某是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相关材料将送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查处。
中共曲阜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2020年1月31日,我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王某清和韩某某,该2名患者的有关信息已公布。根据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再次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1、1月24日中午,王某清与哥哥王某某等一家十三人聚餐、聊天至晚上,共同接触时间十余小时后带子女返回自家居住。1月25日上午9时许,王某清儿子王某硕到楼下邻居(同楼栋二楼东户)家短暂逗留十余分钟。上午10时许,王某清带子女一起返回父母家继续过年团聚(全家十三口人),共同接触十余小时。当日与家庭外人员无接触。1月26日10时许,在静轩小区门口接弟弟王某平儿子王某志(5岁)。途中遇朋友王某凤打招呼,无近距离接触。现王某凤自行居家留观。当日再无其他人员接触史。1月27日—28日,王某清与子女及侄子等五人一直在家。1月29日下午3时许感觉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体温37.8℃。因其哥哥王某齐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遂于当日晚8点与弟媳韩某某一起自行驾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9日晚11时,其女儿王某娜出现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体温37.6℃。凌晨3点由120接至定点医院感染病科住院治疗。经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体温正常36.8℃。个人自述有药后饭后呕吐症状,现仍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他无症状家庭成员均在隔离点集中留观,张某梅母子等9人在医院隔离留观。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2、韩某某1月23日(阴历腊月二十九)下午5点去百意超市,逗留1.5小时,之后回静轩小区并接触水果店老板李某华;1月26日(阴历正月初二)上午10时,韩某某自己开车去中医院并与肿瘤科医生等医务人员多次交流;1月27日(阴历正月初三),韩某某接触书院街道旧县一街寿衣店老板李某立;1月28日(阴历正月初四),韩某某在书院街道韩家铺村参加葬礼。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与以上公布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日
1月31日12—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
确诊病例一:王某清,女,44岁,系我市第2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8日发病,1月29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二:韩某某,女,38岁,系我市第2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9日发病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以上2例新增确诊病例为我市第二例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妹妹和弟媳。1月24日—25日(大年三十和年初一),王某某曾与该二人一起家庭聚餐。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采取强力措施对所有确诊病例和流调查实的相关接触者严格实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医院隔离治疗等措施。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做好防护,主动居家隔离,如与已公布的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日
济宁市1月31日12时至24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1月31日12—24时,济宁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为1月30日认定的2例疑似病例),新增疑似病例4例。
确诊病例一:女,44岁,现居曲阜市,系曲阜市第2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8日发病,1月29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二:女,38岁,现居曲阜市,系曲阜市第2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9日发病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截至1月31日24时,济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例(含重症病例1例)。其中,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2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嘉祥,常住地为任城),嘉祥1例,泗水2例,曲阜4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兖州1例(户籍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统计要求,按照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县市区划分,任城6例,曲阜4例。现共有疑似病例4例。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2-01 08:43
王某某,男,48岁,现住曲阜市圣城嘉园小区。2020年1月14日,王某某乘坐G1568(04车08D)和其妻(04车08F)前往北京;1月17日11点30分从北京乘坐G127于13点50分在曲阜东站下车(王某某,03车03C;其妻,10车18C),下车后乘其子私家车回家;1月28日8点30分,其妻开车送王某某到市人民医院检查;1月29日经诊断王某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与王某某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已隔离观察。
请与王某某接触的相关人员严格居家隔离14天(从与王某某接触时间算起),如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立即与当地疾控部门联系。
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30日
济宁市1月30日0时至12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1月30日0—12时,济宁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1月30日12时,济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例。其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统计要求,按照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县市区划分,任城6例,曲阜2例;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2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嘉祥,常住地为任城),嘉祥1例,泗水2例,曲阜2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兖州1例(户籍地)。上述患者均在市级定点医院接受救治,目前病情均平稳。
截至目前,确诊8例病例中,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238人,其中解除观察5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233人;外地协查密切接触者45人,其中解除观察3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42人。目前无发热等情况。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1-30 15:33
广大市民朋友们:
1月26日,经省疾控中心确认,我市确诊了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江×,男,重庆人,48岁,从事服装售卖工作,在曲阜市五马祠街20号春天服饰广场店铺居住经营。
1月24日,江×因全身酸痛、气促、发热,在人民医院就诊后被收入院隔离治疗,现经省疾控中心复核和省专家评估组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病情平稳。已判定连同江×家属在内的15名密切接触者正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截至目前均无发热等症状。
1月18日晚18:23,江×乘坐G1834(3号车厢02C座)从郑州返曲,21:12到达曲阜,之后在高铁曲阜东站乘坐K01路公交车在市区一号岗下车。
1月19日至24日,江×一直在其店铺居住经营。
请1月18日晚10时左右乘坐K01公交车的乘客,1月19-24日在其店铺购物逗留的群众及其他与江×接触的人员,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从与江×接触之日算起),如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立即与疾控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37-4893415或0537-4495023。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济宁市1月26日0时至12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1月26日0-12时,济宁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例。
该患者为48岁男性,重庆市人,常住曲阜,于1月10日—18日在郑州市活动。1月18日从郑州市回到曲阜并开始发热,体温最高37.8℃,伴有咳嗽、乏力、全身酸痛等症状,1月24日到医院就诊并被收治隔离治疗。1月26日济宁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已对10名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情况。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踪调查中。
截至1月26日12时,济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目前病情均稳定。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1-26 13:37
致曲阜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曲阜居民朋友们:
您好!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截至1月24日16时11分,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国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87例,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075例;山东省确诊病例15例,其中济宁1例。
疫情来势迅猛,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给广大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当前全市上下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联防联控,正在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为保护好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现就相关病毒预防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1.倡导新型拜年方式,今年拜年只拱手,不握手!多用手机短信、微信、视频连线等网络方式拜年。
2.避免接触外地归来人员,积极配合预防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防控措施。
3.保持充足睡眠和营养,适量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抵抗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认真揉搓15秒以上。
4.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外出,减少参加聚会活动,合理佩戴口罩。
5.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面对疫情,希望广大居民相信科学、依靠科学,沉着应对、积极配合,不信谣,不传谣。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人员,要立即报告,最大限度降低自己、家人及身边人群受到感染的可能。
如果您来自疫区,您曾到过武汉,或接触过从武汉回来者,尽量不去接触别人,请自觉居家持续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更要提高警惕,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曲阜市目前唯一定点救治医院——曲阜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担当,关乎您家人和全社会的健康!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只要全市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扎实做好各项防控防护工作,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全市人民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通 告
请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等疫区返曲阜老乡,来曲阜走亲访友、工作交流的同胞积极协助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请主动报告所住村、街居委会,并居家隔离14天,在隔离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可解除隔离。
二、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市卫生健康局指定的曲阜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等疫区旅居史。
三、请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倡导采取媒体方式拜年。室内勤通风、勤换气,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公众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
目前,寒冷季节,也是流感等其它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重点做好以下几点防范。
(1)勤洗手,保持手卫生;
(2)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不要随地吐痰;
(3)处理生食和熟食的砧板、道具要分开,不吃生的或没煮熟的奶类、蛋类、肉类;
(4)避免近距离接触病人,尤其是有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病人;
(5)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不要吃野味以及光顾提供野味的餐厅;
(6))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群集中地方,必要时可佩戴口罩防止飞沫传播;
(7)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特别是发病前两周内去过武汉或接触过相关人员,应戴上口罩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情况。
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