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642M/2019-13835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 曲阜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9-09-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全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召开

浏览: 日期:2019-09-22 17:26

9月20日,全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在曲阜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曲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作宜,曲阜市公安局副政委曾宪芳、治安大队,各镇街、街道党工委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张作宜同志指出,贯彻实施《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是建设法治曲阜的具体举措,是养犬管理工作迈向法治轨道的崭新起点,是合乎民意、顺应民心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关注民生、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养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把养犬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张作宜同志要求,我们领导小组成员都要具体抓、靠上抓,一抓到底,要明确一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要教育好本单位养犬人员,率先垂范,给广大市民作出表率;要强化属地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发挥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群众工作优势,全面做好养犬管理工作;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度,促进我市养犬管理服务社会化进程。

会议还传达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通告和曲阜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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