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 简述 |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
政策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4.《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5.《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6、《济宁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
申请 材料 |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 |
材料 提供 方式 | 外部共享: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企业类型、企业状态、企业地址、行业分类、所属产业、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个体经营注册信息:个体经营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经营者证件类型、经营者证件号码、成立日期、在营状态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登记机关。二、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有效期限、签发机关。 内部共享:一、就业:《就业创业证》信息;享受社保补贴年限等信息。二、社保: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三、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备案信息。 |
办理 时限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办理 渠道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结果 反馈 | 资金拨付到位后,即时通知单位。 |
归档 材料 |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验证信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等验证信息; 4.社会保险缴费验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