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 简述 | 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政策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3.《关于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4.《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5.《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6.济宁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7号) |
申请 材料 |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
材料 提供 方式 | 外部共享: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企业类型、企业状态、企业地址、行业分类、所属产业、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个体经营注册信息:个体经营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经营者证件类型、经营者证件号码、成立日期、在营状态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登记机关。二、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有效期限、签发机关。三、教育部门。毕业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日期、学历、证书编号。 内部共享:一、就业:《就业创业证》信息;享受社保补贴年限等信息。二、社保: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三、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备案信息。 |
办理 时限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通过调查核实的20工作日办结。 |
办理 渠道 | 1.专网办理;2.外网受理专网办理(建议增加) |
结果 反馈 | 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个人。 |
归档 材料 | 1.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2.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验证信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验证信息;5.社会保险缴费验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