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40168L/2019-1038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姚村镇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08-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姚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建档立卡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动态调整实施意见》

来源:曲阜市姚村镇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8-12 15:42

各村、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严格脱贫人口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1. 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调整的内容

    为解决各地存在的“两本账”问题,夯实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基础,确保各类扶贫政策和资金更加精准聚焦,按照省会议精神规定的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认定标准和标注程序,对2018年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进行认真核实,符合认定标准的,由省扶贫开发办协调国务院扶贫办在系统内进行标注。

  2. 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的认定标准和标注程序

    (一)认定标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认定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

    1、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市统计局数据已经发给大家)

    2、家庭致贫原因消失(指因学致贫家庭学生毕业后实现稳定就业,因病致贫家庭患病成员治愈或去世),生产生活条件不低于当地一般农户的;(致贫原因消失仅指这两种情况,不要扩大化)

    3、户内家庭成员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高档乘用车标准各地可以结合实际,主要是告诉大家不要把几千块买的小面包车,为了维持生计、发展生产购买的二手车算在内)

    4、户内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移民避险解困通过货币化安置的除外);

    5、户内家庭成员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6、户内家庭成员或分户子女及配偶有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国有企业职工限定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主要考虑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效益较差,有的甚至发不出工资)

    7、分户子女家庭成员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与第5条的区别在于收益较高,也是为了确定子女的赡养能力确实较强)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存在以上情形,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原则上仍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

    1、户内家庭成员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这是建立在低保识别比较精准的基础上,一般情况下,吃低保的家庭都有特殊情况)

    2、户内家庭成员患大病,且经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支出较大的;(支出数额不好明确具体数字,需要综合进行评判)

    3、户内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人的;(1、2级残疾)

    4、因灾因意外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标注程序。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认定和标注,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经村“两委”核实、户主认可,在村内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镇扶贫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村内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已经建立台账管理“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符合以上认定标准,且已经履行上述程序的人员,可以不再重复履行程序)镇将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名单逐级报县级、市级扶贫部门审核汇总后,由省扶贫开发办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

    三、具体程序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各村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严就高把握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的认定标准。对信息比对发现的疑似问题,要对这一户进行认真核实,综合分析研判家庭情况,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群众监督的作用,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要按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要求,继续差异化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成果,条件略好的,可以仅给予购买特惠保险、安排签约医生和帮扶责任人等普惠性扶贫政策。

    2、对往年已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的标准把握。对往年已经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但不符合新的认定标准的人口,原则上不再“推到重来”。但对其中标注以后因病因学因意外等又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要拉回来继续享受政策。

    3、按时上报名单。各村将有关调整后的信息8月16日前填写完毕,由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报镇扶贫办。如果一户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的不享受政策标准的,只需要选择一种原因填写一张明细表即可,不需重复填报,但是民主评议记录中要体现所有不享受政策的情形,汇总表是将7张明细表的所有户主信息进行汇总,一定要把户编码核实准确,否则会标注错误或不成功。)

    4、严肃工作纪律。对脱贫不再享受政策贫困户的调整工作,要严格执行最新标准,对号入座,没有弹性指标,要实事求是逐户核实清楚并填写调整名单。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厉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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