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办字〔2019〕9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8- 10 18: 34 信息来源: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阜市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字〔2019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曲阜市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5

 

曲阜市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13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市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主要工作:按照《曲阜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认真编制了《曲阜市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前组织各镇街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实行网格化监管,设立警示牌,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并设立了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2018年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

二、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一)地质环境情况

曲阜市位于济宁市东部,地处鲁中低山丘陵与鲁西南平原的交接地带,境内百余座山头绵亘在东、北、南三面,中西部为大片的肥田沃土,构成了东北高、西南低的基本地势。全市山丘与平原之比为3:7,断裂构造较为发育,降水量相对较大,采矿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局部强烈。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曲阜市国土面积较大,地质环境复杂,地形地貌条件存在较大差异。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其中崩塌23处,滑坡3处,泥石流14处,岩溶塌陷1处,威胁人口474人,威胁财产271.8万元,威胁潜在经济损失6000万元。主要分布在尼山镇、防山镇、息陬镇、书院街道的石灰岩、花岗石集中开采区。全市因采煤形成土地塌陷形势日趋严重,广泛分布于时庄街道、陵城镇。

(三)防治形势分析

鉴于全市地质环境背景基本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6—8月全省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偏多1—2成,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将仍以崩塌、滑坡为主。由于降水和开采地下水影响,岩溶塌陷隐患仍将发生,主要将表现为点状。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根据《曲阜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治规划(2011—2025)》,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

1. 采煤塌陷区(包括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星村煤矿塌陷区,单家村煤矿、古城煤矿塌陷区);主要分布于时庄街道的单家村、前杨村、后杨村、张庄村、前戴村、后戴村六个村庄,陵城镇的苑庄、五福庄、南庄、肖庄、程庄、小厂、官庄七个村庄。

2. 息陬镇刘家庄岩溶塌陷区、小雪北兴水源地岩溶塌陷区。

3. 石门山、尼山、九龙山、九仙山市级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尼山省级地质公园区。

4. 石灰岩开采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尼山镇、防山镇、息陬镇、书院街道的石灰岩、花岗石集中开采区,部分开采区山高坡陡、风化强烈、陡坎众多、地势低洼,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如尼山镇尼山水库北公路(崩塌)、尼山镇新赵村苏村公路(崩塌),吴村镇王林村村西(崩塌)。

5. 小雪街道、吴村镇、石门山镇的粘土开采区,部分企业开采区采面落差大,易发生坍塌、滑坡现象,汛期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依法防控、依法履责,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要求,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有关镇街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生命工程,厘定地质灾害防治事权划分和责任边界,细化实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规范应急处置的主体、程序、权限与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二)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搭台、其他相关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中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核;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财政支持力度;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的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房屋建筑开挖引起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教体、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周边、各类水电工程建设工地、公路、铁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充填和处理开采过程中新形成的采空区;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资料信息,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其他有关部门要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通过联合制定方案、检查督导等方式,共同做好汛期重点项目、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群专结合,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有关镇街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村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健全以当地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进一步落实监测责任,向社会公布隐患点的监测人员、管理责任人员的姓名与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服务方便群众。要加大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干部和监测员的积极性,提高基层监测人员的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范工作的指导,确保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位,持续不断地推进群测群防工作。

(四)强化保障,推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有关镇街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岗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落实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保障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要组织安排应急演练,让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及避险场所,使有关部门、单位熟悉职责分工和应急程序,确保遇有险情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五)科学分析,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气象局要在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街要加快构建自然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当地镇街、村、单位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传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采取防范措施。

(六)明确责任,加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对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地质灾害,将防治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因工程建设、景区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依法履行治理义务;对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督促采矿权人按照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已经批准设立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主汛期来临前完成工程施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同时,将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有关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现场讲解、集中培训、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识灾、避灾、防灾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氛围。要组织安排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所在地镇政府在汛前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使有关部门、单位熟悉职责分工和应急程序。在演练的基础上完善和修订本级应急预案,发生险情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20196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