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
根据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19“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济市监字〔2019〕93号)、曲阜市安委会《曲阜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曲安字〔2019〕1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7号)精神和济宁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市监字〔2019)93号)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基层,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重点和主题
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讲活动。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重要措施和显著成效,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生产安全意识,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一是参照济宁市局做法,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特种设备、危化品企业,进行检查的同时,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开展宣讲教育活动。二是结合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专家及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防控知识宣讲活动。三是按照素质固安要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观念,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交流研讨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济宁市局将针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指南研讨会。要积极组织辖区安全监察机构、执法机构、技术机构和生产、使用单位等人员参加研讨会和济宁市局组织的其他观摩、论坛、讲坛等活动,重点研讨交流如何做好本地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三)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播发警示教育片等方式,面对面解答公众关心的特种设备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要走出去,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送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到企业、送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到现场、送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到基层。三是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一是认真按照省应急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安委会办公室,推动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召开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安全专题会议,重在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和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和重大问题,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进行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五)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加强政企联动,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突出验证多部门、多单位协调联动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要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安全月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城区以中小学生学校和小区电梯为重点,乡镇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重点,宣传安全使用常识、使用维保责任义务、举报投诉渠道和典型事故案例。组织部分有条件的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主题道德教育,督促、引导相关单位做好电梯安全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工作。结合驻村帮扶精准扶贫工作,到包驻扶贫村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为村民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咨询。
(七)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照全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济宁市局制定的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和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对全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各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本部门宣传资源优势,紧密围绕主题,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横幅、标语和口号;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每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宣传声势,营造特种设备安全浓厚氛围。
(三)加强调度,认真总结。今年,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局各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向牵头科室上报安全月活动有关情况。活动期间,确定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科为活动牵头科室,协调组织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特监科王攀同志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周三12时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济宁市局特监科,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济宁市局特监科和曲阜市安委会办公室。特监科(529室)电话:6508979,邮箱:qufut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