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597L/2018-07461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曲政字〔2019〕7号
成文日期: 2018-06-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阜市“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规划》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6-05 11:25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加快全市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3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18﹞112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中长期建设任务,振兴农村经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任务目标

大力开展森林村镇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生态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整体绿化布局和灵活多样相结合,绿化、美化、香化、净化、亮化相结合,村屯绿化与田园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树种栽植、多模式配置、多层次搭配,乔、灌、花、草、果、藤相结合的复式立体绿化模式,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乡村森林生态安全体系。自201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大力实施“绿满乡村”行动,全市村庄绿化按森林乡村示范村、重点村分别推进建设。2021年底,全市力争40%的村庄达到森林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30个村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到2021年底创建省级森林乡镇3个,省级森林村居15个,打造“生态廊道样板工程”2个,建设“乡村林场”3个,省级林业科研创新基地1个。

二、规划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根据不同位置乡村和乡村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采取相应的绿化和管护措施。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镇街驻地、村域范围内国省县乡道路和宜林荒山、荒地、荒滩植树绿化为重点,整体开展造林绿化美化工作。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植树造林,增强发展活力。

(四)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国土绿化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振兴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同步增长。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建设任务,按照济宁市乡村森林质量提升的总体目标,以时庄、陵城煤矿塌陷地为重点,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荒山、荒地、村庄隙地、庭院空地等资源,特别是城镇、镇村、村村等镇域、村域重要连接线之间,全面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各镇街要对2019年确定绿化的村庄编制年度施工方案,细化到山头、地块、路段、小班。乡村绿化树种规划要按照“一村一品、食药两用”的原则,以常绿树种为主,适当搭配乡土树种,有条件的村要大力推广使用杜仲、黄连木、文冠果、皂角等珍贵乡土树种。

(二)分级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森林乡村示范村、重点村要分别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重点村标准。森林乡村示范村适当引种名优特稀珍贵树种,大力提高乡土树种比例,到2021年全市30个村庄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标准;森林乡村重点村要围绕“一村一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打造村庄建成区主干道路绿化和休闲广场,到2021年底全市力争40%的村庄达到森林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

(三)大力开展绿化攻坚行动。根据济宁市“绿满乡村”三年绿化规划,在全市全面开展绿化攻坚行动。一是镇街驻地绿化。要围绕构建“镇村绿化为中心、道

路绿化为骨架、小景点绿化为亮点、周边绿化为屏障”的美丽乡村绿化体系。所有入镇(街)道路和驻地主干街道、次要街道、小街巷全部按一路两行或四行树的标准实施绿化,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实施围镇(街)林建设,驻地周围适宜绿化地段全部植树绿化,因地制宜形成联网成带的围镇(街)林,到2021年,镇街驻地所在村全部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标准,各镇街建成区至少建设1处中心花园或绿地广场,满足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二是村庄绿化。所有入村道路、村内主次街道和小街小巷按一路一行或两行树的标准完成绿化。实施围村林建设,村庄内适宜绿化地段全部植树绿化,村庄周边因地制宜营造围村林带。大力实施庭院绿化,村庄庭院及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栽植乔、灌、藤、果等植物。示范村新增树木不低于5000株,重点村新增树木不低于3000株。三是村域通道绿化。国省道单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0米,县乡道单侧绿化带宽度不低于5米,生产路原则上至少栽植1行行道树;对乡村河渠沟、水库池塘,结合河长制工作,积极营造近自然的生态防护林,森林乡村示范村、重点村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四是农田林网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在不打破现有道路的前提下,沟路渠堤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按照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的格局,围绕提升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构建高标准综合防护林体系,森林乡村示范村、重点村农田林网控制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五是退耕还林还果。重点在尼山、防山、石门山镇山区丘陵村村域内15度坡以上的非基本农田耕地,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果,对于不适宜造林的贫瘠荒山,要实施封山育林,逐步恢复植被。

(四)实施省造林绿化十大工程。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工作,打造省级“生态廊道样板工程”,建设“乡村林场”,大力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争创省级林业科研创新基地。

(五)稳步巩固提升森林质量。利用好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按照乡村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目的不同,实施乡村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统筹考虑乡村生态需求、森林类型和经营方向等,加大乡村中幼林抚育、退化成熟林经营和过熟林改造力度,改善林分状况,提升乡村森林树种丰富度和多样性,做到林业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并举。

(六)切实增强森林保护能力。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尼山、九仙山国家级、济宁市级森林公园以及集体林场等满足生态需求的乡村森林分类实行国家、省、市公益林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乡村森林建设。加大对乡村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打击力度。完善提升乡村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体系,所有的防火重点镇街,防火能力要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七)打造乡村森林旅游产业。积极扶持林业合作社发展,发挥合作社在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开拓市场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依托乡村绿化,培育森林游、乡村游、观光采摘等生态旅游业,以尼山森林公园、孔子湖湿地公园、石门山生态休闲、九仙山生态采摘等森林旅游基地为中心,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绿化工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大力宣传乡村绿化的重要意义。各镇街要按照森林乡村示范村和重点村的绿化建设标准和要求,早部署、早安排。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共同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乡村绿化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乡村绿化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利用国家、省、济宁市林业专项资金。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对森林乡村示范村(行政村)按照排名给予平均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镇、省级森林村居、“生态廊道样板工程”、“乡村林场”、“省级林业科研创新基地”的市政府积极争取上级奖励政策资金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还果、围村林要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田林网要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统一栽植,分户管理,收益归户的政策,妥善解决林网胁地的矛盾,签订合同,完备手续,充分调动各方面的造林积极性。

(三)科技兴林,狠抓造林质量。为确保乡村绿化效果,从规划设计、树种选择、整地施工、栽植技术等方面都必须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明确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作保证,狠抓科技和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实行技术人员定岗、定位、定责任。施工过程中,要从严把好整地关、苗木关、栽植质量关。造林绿化要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质量、统一检查验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为乡村绿化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导检查。乡村绿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树立“一年四季搞绿化”的理念,严格按照乡村绿化的标准和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由市督考办牵头,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镇街乡村绿化工作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镇街将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乡村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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