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
设定依据 | 鲁民﹝2014﹞5号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 | ||||
申报条件 | ①农村户籍和无工作单位城镇户籍的退伍军人;②有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③《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退伍军人证》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内容的记载;④因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导致部分劳动能力损失,明显影响本人生产生活。 | ||||
申 报 材 料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是否 必须 | 份数 | 是否需要 电子版 |
1 | 是 | 1 | 否 | ||
2 | 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 是 | 1 | 否 | |
3 | 《退伍军人证》及复印件 | 是 | 1 | 否 | |
4 | 镇街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工作单位、家庭困难的证明 | 是 | 1 | 否 | |
5 | 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 | 是 | 1 | 否 | |
6 | 《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退伍证》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记载内容的材料 | 是 | 1 | 否 | |
7 | 加盖有县级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 是 | 1 | 否 | |
8 | 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姓名不一致的,应出具证明其是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 是 | 1 | 否 | |
9 | 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 是 | 1 | 否 | |
办理程序 | 提交申请--户籍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初审--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体检-----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受理地址 | 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 ||||
结果送达 | 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送达 | ||||
咨询电话 | 4461625 (临时办公电话) 650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