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4418182/2019-14464 组配分类: “六稳”“六保”
发布机构: 曲阜市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9-05-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曲阜市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对《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21号)有关内容的解读

来源:曲阜市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浏览: 日期:2019-05-31 15:23

曲阜市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对《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21号)有关内容的解读

政策原文: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2018—2022年,对年实际外资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政策出处:《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21号)

政策解读:加强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跨国公司总部投资、包括跨国公司在济宁设立地区总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根据相关部门项目认定,由受益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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