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对《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21号)有关内容的解读
政策原文: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2018—2022年,对年实际外资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政策出处:《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21号)
政策解读:加强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跨国公司总部投资、包括跨国公司在济宁设立地区总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根据相关部门项目认定,由受益财政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