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81MB26444592/2019-11838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扶贫办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05-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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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曲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曲阜市2019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曲阜市扶贫办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5-15 09:27

1.参保对象。2018年底全市动态调整后享受脱贫攻坚政策的人口(户)。

2.保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保险内容。

(1)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统筹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费补贴。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补偿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赔付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保障对象应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经过各项保障后,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

(2)意外伤害保险:按每人10元的标准,统筹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主要保障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按每人10元保费,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3)家庭财产保险:按每户10元的标准,统筹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补贴。主要保障因暴风雨雪、洪水、冰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包括房屋、室内外财产和生产生活财产等,附带因盗抢造成的财产损失。按每户10元保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盗抢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4)残疾人贫困户加强救助保险: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统筹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残疾人贫困户加强救助保险保费补贴。针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群体进行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意外身故、伤残保障金额15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金额3万,疾病住院内发生的目录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意外住院补贴50元/天,最长35天,最高给付限额1750元。

(5)定点医疗机构:曲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病防治院、第二人民医院、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庄卫生院、石门山中心卫生院、吴村卫生院、姚村中心卫生院、时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陵城卫生院、小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息陬卫生院、尼山中心卫生院、防山卫生院、曲阜红十字医院。

市扶贫开发办   咨询电话:0537-4498696

曲阜市人寿保险公司   咨询电话:0537-4495519

曲阜市人民保险公司   咨询电话:0537-4413530

曲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2019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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