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曲阜市最低工资标准1730元)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2170元。一个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经办流程
(1)单位申报。1、《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2、所在企业出具的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3、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4、下岗、待岗人员花名册;5、职工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
(2)审核认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用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资金到位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四、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曲阜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就业安置科
咨询电话:0537—4497009、449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