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491/2019-09945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
发布机构: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03-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家政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3-03 19:57

一、政策内容

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三、经办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向机构注册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曲阜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家政服务机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时提供)或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与经营者身份一致的银行账号等。

(2)审核认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四、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曲阜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劳务科

咨询电话:0537-449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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