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指纳入国家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及全部房地产业。“四上”企业代表我市所有的骨干企业,“四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直接决定我市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总抓手”。为提高我市“四上”企业个数,提升“四上”企业考核位次,进一步摸清摸实我市经济总量,同时也为发现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升级经济结构,体现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成效,针对我市“四上”企业现状及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四上”企业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1、“四上”企业占比低。截至2019年2月,我市规上企业360家,仅占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单位数的3.05%。其中,规上工业133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10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33家,建筑及房地产业86家。
2、新增“四上”企业个数少。2018年,我市新增“四上”企业97家,在济宁排名第11位,仅排在鱼台之前。2019年2月,我市新增“四上”企业41家,在济宁排名第1位。两次新增规上企业138家;其中工业39家,资质以上建筑业8家,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4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6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19家。
3、“四上”企业退库单位较多。2018年底和2019年2月两次退出“四上”企业317家。按行业分,退出规模工业160家,占50.47%;规模服务业75家,占23.66%;批发零售业68家,占21.45%;住宿餐饮业13家,占4.1%;资质建筑业房地产1家,占0.3%。按区域分,退出最多的是鲁城街道49家,其次是时庄街道41家,第三是开发区34家,三个镇街合计退出单位数占全部的39.12%。
4、新增“四上”企业规模偏小。年度审批中,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过亿元有1家、过5000万元的有1家;其中有9家企业刚达标(2000-3000万元);批发业企业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有3家、过5000万元的有8家,其余6家企业刚达标(2000-3000万元);零售业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有1家、过1000万元的有10家,其余13家企业刚达标(500-1000万元);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过1000万元的有1家、300-1000万元的有2家,其余3家企业刚达标(200-300万元);规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有0家、过5000万元的有1家,其余6家刚达标(1000-2000万元)。
二、原因分析
1、全市经济总量小。区域发展活力及经济活跃程度偏低,大个头企业数量有限。
2、镇街、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对“四上”企业纳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四上”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拉动、GDP指标核算及“双招双引”、经济发展考核等多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力,对“四上”企业纳统工作关注不够,措施不多,支持乏力,忽略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更谈不上有多少奖励扶持政策。一定程度上既培植不力,又存在漏统可能。
3、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一是“四上”企业报表涉及多个专业,指标越来越多,报表越来越繁琐,需要专业会计认真学习统计业务,花费大量精力来申报。二是企业怕多缴税,怕露富,也怕加大其业务量,企业纳统的积极性不高,配合程度较差。三是通过第四次经济普查也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多套账现象,税务一套账,向银行报业绩一套账,自己手里实际销售收入情况又是一套账。并且很多企业聘用会计师、代理会计做账时账目记录不全;或人为加大成本计入,利润做成负值,达到合理逃税避税之目的,造成实际账目大,税收账目小,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导致无法纳统。更有甚之,有的企业就在临近“四上”企业规模标准以下徘徊,只要抬抬脚就够“四上”标准,但就是不再报数或开据税票。由于镇街对其监测跟踪不够,无法将其纳统,非常遗憾!
4、众多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团体无法纳统。民办非企业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主要包括民办教育单位(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培训学校或中心等)、民办卫生单位(民办诊所、疗养院等)、民办文化事业单位(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活动中心等)及其他民办单位。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学术性团体、行业性团体及由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
2018年全市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团体共327家,其中:民非220家,社团107家。按主管部门分,教体局102家、文广新局86家、卫计局20家、民政局11家、人社局10家、其他98家。通过对全市327家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团体分析,发现部分单位表面上属于非营利组织,但实际上是有营利活动的,而且年营利非常可观,尤其培训类机构、学校,包括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曲阜市崇德职业技术学校、曲阜崇德教育培训学校等。这些单位规模较大,但因其是非企业法人、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无法将其纳入“四上”企业库,导致不能如实准确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情况。
还有部分福利企业。如石门山的“曲阜市造型材料厂”,因其为非法人单位也无法将其纳统。
5、不少“大个体”也无法纳入“四上”企业范围。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共清查出个体经营户39985家,其中有证个体工商户14309家。税务局提报的全市年收入过百万的个体经营户有98家。其中应税收入过1000万的有1家,为曲阜市惠心机械租赁处;应税收入过500万的个体经营户有10家,分别是曲阜市源梦家庭农场、曲阜市恒昌服装辅料厂、曲阜市中杰配货站、曲阜市姚村镇保宁庄村路桥维修队、曲阜鑫磊复合板销售处、曲阜市谦祺工程处、曲阜市宝利缝纫制品厂、曲阜市富贵防腐保温工程处、曲阜市鲁城往事餐厅、曲阜市川安机械设备租赁处。有些宾馆、酒店多是个体户,经营额过200万元的有很多,但因是定税,无账面收入数,也无法纳入“四上”企业库中。
6、上级投资项目或企业分公司项目无法纳统。我市有些道路工程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有些是中央或省级投资,因承建单位或立项单位为央企或省属企业,管理权限及纳统地不在曲阜,虽然在曲阜有实际投资,但无法纳统。如市供电公司去年建设的尼山西魏庄3.2亿的变电站项目因属于中央投资省立项未纳入统计;日兰曲阜互通立交项目为齐鲁交通承建,其单位归属济南,并且还不在省统计局名录库,亦无法纳统。在我市有些建筑企业中,有的有转包工程、有开票有收入,但因无相应建筑资质,亦无法纳入。有的房地产项目为上级企业分公司,因是非法人单位还是无法纳统,造成感觉实际投资不少,但统计上就是反映不上来的无奈局面。
三、对策建议
1、突出政府部门的引领作用,建立“四上”企业纳统部门联席制度。“四上”企业作为经济的“总抓手”,对经济发展起关键性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压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统计部门作为“四上”企业申报的牵头部门,应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必须充分发挥发改、工信、税务、市场监管、住建、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水务、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开发区、高铁新区、文化产业园的职能优势。发改部门应该发挥经济的决策和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向更高质量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测评中心应该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加大对“四上”企业纳统的考核、监测力度,将企业向“四新”经济、“文化旅游经济”“十强产业”等方面引导等。交通运输、住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各职能部门要抓好各自领域的“四上”企业纳统工作。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四上”企业申报工作,对于在申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遇到的困难,要及时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确保“四上”企业申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大各镇街、开发区“四上”企业培育力度。要制定企业培育方案,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及 “准四上”企业发展现状,拉出企业名单,制定梯次培育规划,确保新增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去年12月份税务部门提供的接近规模的企业就比较多,比如“曲阜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曲阜星虎工贸有限公司”“曲阜顺城木业有限公司”等,应该加大对其关注,建立监测制度,强化培育措施,确保及时纳统。
3、严格落实上级奖励政策,建立完善我市“四上”企业申报考核奖励机制。对纳统“四上”企业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地扶持政策,打造优质品牌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四上”企业向上争资、融资、推荐参加评选活动等综合扶持政策。为激发各镇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申报“四上”企业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市政府继续加大“四上”企业申报考核及奖惩力度,对新增“四上”企业情况加大督导力度,定期督导调度通报关于培育“四上”企业推进情况。要出台针对上级部门资金扶持的配套政策,列支部分资金由统计部门统筹使用,充分调动企业和镇街、开发区申报“四上”企业的积极性。对未完成年度培育任务的责任单位,经济综合测评中心要进行督查,责令限期整改,强力推进培育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完成任务较好的部门、镇街要给予奖励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4、推动民转企、个转企、小升规工作。要建立以市统计局牵头、民政局主抓、各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全市327家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团体逐一进行筛选梳理及深度挖掘。对达到相应营业收入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积极劝导,督促这些单位进行民转企,需要民政局与市场监管局、主管部门和所属镇街的紧密配合。建立健全监测机制,由市统计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及时发现我市个体工商经营户中应税收入比较大的单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进行引导,及时联系个体工商户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个转企手续。对于有些福利企业,民政部门等及所属镇街要认真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坚决退出福利企业范围,按程序登记为企业法人并及时纳统。工信部门加大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推动小升规有序进行,为规上纳统创造条件。
5、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加大对《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加快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针对部分达到标准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思想顾虑较大配合程度较低的情况,积极做好《统计法》一对一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制观念,通过和企业面对面的交流,加深企业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按要求配备统计人员,按时高质量完成“四上”企业申报纳统工作。二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由税务部门强化税收执法、认真稽核企业应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对达标的“准四上”企业,统计部门要做到应统尽统。三是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会计记账人员的业务经营行为。对于替企业做假账、刻意偷税漏税的,按照《会计法》《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查会计人员不当行为,由有关部门对会计事务所及有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6、规范优化行业代码。对照上级考核要求,立足我市实际,按照“省十强产业”优先、“四新”经济优先、文化旅游企业优先的原则,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一定要把行业代码和经营范围填写规范,确保进“十强库”“四新库”“文化旅游产业库”。对于企业实际经营符合上述要求,但营业执照表述不准确、不到位的要由相关部门及镇街、开发区督促企业做好经营范围变更调整事宜。
7、加大对接协调力度,确保应统尽统。对于上级投资项目或分公司承建项目,动员承建企业在曲阜当地注册企业,以便将其顺利纳统。加大对高校、孔子研究院、供电公司等驻曲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领域投资项目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