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40168L/2019-1034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姚村镇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02-2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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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曲阜市姚村镇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2-21 15:07

各村、各管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镇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镇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组织、推进、协调、保障作用,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强化镇政府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有效提升镇政府服务水平。到2020年,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符合地区实际、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镇政府服务功能

乡镇政府作为中国行政体制的最基层,它与广大农村群众直接“对话”,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带领农村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加快城乡一体化及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当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强烈,农村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愈来愈多,乡镇政府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成为重要工作,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成为必备之功。

1、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围绕镇级公共服务,加快镇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科学设立服务窗口。为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将涉农、涉企的民政、医疗、养老、劳动就业、户籍等工作在便民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建立重点工作分线作战模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力协作完成任务,有力落实各项决策,积极服务基层民众的工作机制。创新实行 “ABC”岗、“一岗三人”的工作模式,确保人员互相补位,服务不缺位。现如今,姚村镇47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并配备专职民生代办员47人。

2、提高服务管理质量。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工作职能,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设置对外服务窗口,整合流动党员服务、公安、综治、信访、低保管理、优抚救助、残疾人保障、退役军人管理、社保、就业创业服务、农业服务、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公章代理等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入驻为民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即“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推动便民利企服务“零距离”。

3、统筹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窗口日常管理,注重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从源头把好关,严格人员选派。坚持优中选优,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同志选派到大厅窗口工作。各服务窗口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印制《姚村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指南》、为民服务卡、便民联系卡、业务查询机、便民雨伞雨衣等服务事项,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C岗工作、受理通知单等服务制度,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即办、帮办、代办、协办、联办、督办等多项服务。

(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1、完善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镇财政事权和转移支付责任划分改革,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进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促进镇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

2、完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推动基层行政事务、群众自治事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分离。积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镇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加大镇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购买内容、承接主体资质要求、合同签订情况、服务质量和效果等信息。

2、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高效运行。镇为民服务中心配备35台数字化服务终端,严格落实村级代办员制度,探索实行“三点四步一中心”工作方法,即延伸为民服务网络、设立民生事项代办点、干部驻村联系点,按照委托、受理、承办、回交四个步骤,真正实现镇村联动、高效便捷。

3、健全镇党委领导的民主协商机制。充分发挥镇“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协商载体作用,推行人民建议征集、重大事项听证、重要会议旁听等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各方面群众代表反映情况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

(四)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1、改进服务绩效管理奖惩机制。坚持绩效指标设定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服务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早点名、晚签到等考勤制度,设立多个监控头,与镇党政办网络视频监控实时相通,为民服务中心实现了多角落全方位的有效监管。

2、强化镇政府监督管理。明确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书记分管,,推行入驻部门周例会,强化中心统一管理。严格执行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优化,推进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同时,开展定时巡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三项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

3、加强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镇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节约场所建设。

三、任务分工

根据上级要求,姚村镇综合设置7个党政工作机构,统一设置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各项服务工作。

7个党政工作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固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稳定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监管;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援;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查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六)镇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财经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树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三)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四)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广电、教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中心共开设服务窗口16个,实现了应驻部门全员入驻,可受理“一站式”服务事项162项,切实打造“全科服务”。

民政办重点工作有六个方面:

一是低保管理工作稳步进行,姚村镇低保按照程序,严格审批、规范操作,对需救助人员及被举报、脱保人员,全面快速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救助,对脱贫脱困人员及时停发救助金,实行低保动态管理。目前,姚村镇在册农村低保户606户 977人。核查救助绩效工作持续开展,姚村镇代表济宁市迎接民政部、财政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核查组的核查,在湖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陈本文的带领下,省民政厅、济宁市民政局及我市相关的领导陪同下,到我镇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实地核查工作。核查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察看了我镇镇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困难群众救助深入人心。民政办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在群众遇到突发困难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民政办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群众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民政办受理临时救助申请30人次,大病救助94人次,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同时,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救助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是敬老院规划建设持续开展。姚村镇民政办敬老院工作,坚持“敬老爱老、向上向善”的工作要求,大力敬老院创新管理发展模式。姚村镇互助院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模式,创新服务机制,推行“零距离”服务,新建养老互助院两处,对现有运行的互助院进行资源整合。民政办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改善互助院和敬老院的生活设施,在村级养老院内新配备医疗保健室、心理疏导室、光荣军人间等保健活动中心,新配备沙发、茶几、床上用品等生活用品,另外专业的护理人员、专职的保健医生定期问诊。

四是残疾人救助工作稳中有序。姚村镇民政办积极开展宣传辅导工作,邀请市医院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指导各个村居做好残疾预防,对镇医院的医护人员、助残志愿者加强残疾预防知识技能教育培训,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能力。

五是基层政权建设公开透明。姚村镇民政办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每月进行财务、政务公开,每季度进行一次村务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村里的重大事项,对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公布,开展一事一议,认真搞好村务公开的档案管理,做好会议记录。同时,积极推进姚村镇社区建设工作,按照我市农村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三年规划的要求,完成了薛村管区和席厂管区两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

六是困境儿童救助不断完善。民政办定期对全镇进行困境儿童进行调查统计,相关政策进行多方面全覆盖的宣传,符合条件的儿童立即上报给予救助。民政办努力做到不越权、不失职、不错位、为政清廉,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境界。

(五)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根本保证,加强统筹协调。要把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工作安排,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切实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对接跟进。特别是要列入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任务,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指南,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对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查找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推进服务能力建设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防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廉政政府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阳光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建设了一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政府班子队伍,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有关部门要对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镇督考办要把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督考范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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