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以身份证为准,男16-60、女16-50周岁,不含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常住居民(户籍为本辖区或持有居住证满六个月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持有《曲阜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委托合同书》(档案中有基本的就业失业登记手续),原工作单位为曲阜市辖区内注册企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其中之一,从事灵活就业(不含已办理或存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信息)的失业人员。
(三)自愿接续当年度养老保险(至少需要申报当月后下一个月的交费记录)。
(四)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正常使用(未开通社保卡银行帐户的需到开卡银行激活)。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曲阜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曲阜市灵活就业登记认定表》、《曲阜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及申报社保补贴其他相关材料说明
2、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社区居委、村(以户口簿首页登记常住地址为准,对应相关社区居委、村)进行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3、申请人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将材料上报镇(街道)人社所。镇(街道)人社所初审无误后,上报市就业办经办机构。
4、市就业办复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将补贴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支付周期为季度,确认支付后各镇(街道)打印支付明细表,申请人签字确认后留存。
三、申报材料
(1)附件3:《曲阜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和《曲阜市灵活就业登记认定表》2份(反正页);
(2)附件4:《曲阜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1份(反正页);
(3)《曲阜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委托合同书》原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带照片的第2、3页基本情况和第6、7页失业、就业援助情况);
(5)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原身份证复印);
(6)其他材料(离婚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四、业务科室:时庄社保所 联系电话:4536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