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方案》的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方案》印发后,我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执行效果成效
(一)提前宣传、积极沟通。2019年前,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会议、行风热线、问政回复等方式公开告知出租车经营权取得政策,同时积极与出租车代表接触,多次召开见面会,宣传讲解有关法规,争取出租车代表理解支持。同时了解个体驾驶员诉求,将矛盾解决放在前期。
(二)积极引导,推进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关精神。一是应积引导个体从业人员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支持现有个体经营者自行联合组建一家一定规模的股份制出租车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公司化经营。目前我市部分个体经营者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联合组建一家一定规模的公司,并通过了审批,依法申请获取了新一轮的出租车经营权;二是鼓励出租公司通过吸收入股等方式吸纳经营权到期的出租车经营者公司化经营,并结合经营权到期的个体驾驶员加入情况向出租汽车企业定向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对于过渡工作做得较好的公司,与运力增加结合起来,视情给予一定数量的运力奖励,体现出租车行业政策和经营行为的连续性。三是经营权未到期经营者继续运营剩余经营期限,经营权到期后,可与出租企业双向选择采取入股等方式参与公司化经营。
(三)认真谋划,研判风险。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始终是社会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准备,成立曲阜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稳定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市委宣传部、信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通运输局。及时处置群体信访、罢运等突发情况及后期处置工作。
(四)签订协议、规范运营。为了更好的规范运营行为,我局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与公司签订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约定了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经营服务标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五)颜色区分,提升竞争。在出租车车体颜色上,我们大胆创新,打破常规,用不同车体颜色区分不同公司,提高群众辨识度,促进企业竞争提升服务。在曲阜头条我们发布新一轮出租车车体颜色,充分征求市民意见,根据投票数确定“红”、“黄”、“蓝”三色为曲阜出租车颜色,打造“多彩出租、多彩曲阜”。
(六)依据方案、有序实施。根据《曲阜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配置实施方案》,我市新增配置出租汽车运力200辆。分两年投放,每年投放100辆,2019年达到309辆规模,鼓励提前淘汰老旧车辆,目前我市顺利新配置投放出租车运力147辆(含淘汰经营权到期运力77辆),我市运力达到279辆,完成了第一阶段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提升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客运管理的能力,下一步组织出租公司负责人实地学习考察其他城市先进经验。通过实地察看、经验介绍、座谈交流等方式,拓展思路、开阔视野、增强信心。同时运用智能化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