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牵头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目标任务实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境保障。2019年6月份,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被生态环境部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称号。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构建生态环保统一战线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位置,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实行部门联动、社会联动和内部联动等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多重制约措施,形成有力震慑。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对环保法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有力推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制定《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各镇街生态环保工作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实现了生态环保工作压力的层层传导,压实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逐步形成。
(二)统筹谋划、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 “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从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监管、深化机动车尾气防治、完善空气质量监测及预警体系等各方面入手,统筹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下发了《曲阜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方案》《2019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关于明确近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措施的通知》等,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与完成时限。
二是紧密围绕“九条工作线”抓好综合整治。以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城市扬尘管控、煤矿煤场扬尘管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扬尘管控、非煤矿山扬尘管控、压减砖瓦行业产能、煤改电煤改气、秋冬季绿色管控工作线、打击行业偷排偷放等九条工作线为主,制定八项细化管控措施,形成责任清单,一条工作线就是一条工作落实线、现场办公线、考核问责线。
三是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据国家《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对涉及我市的14个重点行业和其他涉气的460余家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并设立公示牌。实行ABC三级绩效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分级标准,审核确定内部环境管理水平、污染排放控制水平。裕隆金和有限公司被评为为B级标杆企业。
四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结合曲阜产业实际情况,筛选7家重点企业量身打造“一厂一策”提标改造方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引导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山东圣方热力提前完成2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预计节约煤炭2380.5吨。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系统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淘汰宁发医药玻璃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指导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力度,强化对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管。2019年1-9月全市共检测车辆25608辆,其中汽油车16498辆,柴油车9110辆,初检合格率82.15%,复检合格率为78.08%。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柴油运输车的尾气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测。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系统申报工作,共计上报380辆,初步审核通过252辆,初步审核通过率66%。同时,配合第三方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进行抽测工作。与工信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验收工作,曲阜市鲁城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等15座加油站通过工程验收。目前,我市现有加油站42座,已全部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备案工作。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大涉水污染源管控。将最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 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标准传达至各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加大我市直排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频次,重点监控总磷、总氮、氟化物、硫酸盐、全盐量等指标的达标情况。
二是加强镇街出境断面考核。依据各考核断面水质,按照曲阜市镇街考核文件对各镇街水环境质量进行打分考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对所有镇街出境考核断面进行采样监测,除部分河流长期断流无法采集样品外,2019年共提供监测数据400余个(包含17个有水监测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6项指标),大部分断面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
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配合济宁市完成水源地标识牌设立验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违规建筑关闭工作。加强对全市饮用水源地采样断面、采样全过程监督,做好饮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3个城区饮用水源地、7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每一季度开展一次监督监测工作,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安全。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会同曲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行政审批局、曲阜市开发区管委会,对照2017年7月1日以来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拟收储或已收储土壤重点监管行业地块和用途变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名单及土壤重点监管行业已实施关闭、破产或搬迁的企业名单进行排查梳理,共排查企业13家、地块78块,未发现疑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同时,将圣阳电源、亿能电源、圣威电源纳入土壤重点监管企业。
(三)铁腕执法、严罚重管,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企业在线监测等功能,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环境监管。目前,监控平台共接入有效视频监控点位251个;纳入污染源管理系统的企业和敏感点1347家;扬尘(PM10)在线监控点位35家,废水、废气等污染源和大气环境监测点位48个,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实现了24小时实时监控。各镇街、开发区按照管区设立了47个子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每天进行日常巡查,将环保执法延伸到最基层,打通了环境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管平台制度建设与考核,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化监管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保证网格化环境监管有效开展。平台监管员和网格员通过网格化系统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协同配合,闭环办理,线上线下联勤联动,确保一线环境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截至目前,曲阜市网格员通过网格化系统上报案件9893件,均已闭环处理。
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抓实环境监察执法效果,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市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进行突击检查。我局综合执法大队设立四个中队,对全市12个镇街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巡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移动执法、回马枪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夜间、双休日、节假日、重污染天气期间巡查督导力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对2019年以来受理的环境信访案件、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及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对整改不到位、“死灰复燃”等违法典型一律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环保权益。截至目前,2019年共受理投诉320件,信访处理率100%。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8件,罚款已到位340多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案件2件,对1家违法企业依法走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辖区内10余家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被查企业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落实了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成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组,印发了《曲阜市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内40余家产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鲁强电缆、鲁能泰山电缆等多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圣阳电源、亿能电源、圣威电源、晶导微电子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并对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共发放危废转移联单300余份。我市7家重点产废企业接入济宁市危废信息大数据监管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全过程跟踪监管。
(四)持续发力、综合整治,全力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乡村生态振兴专班工作有力开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攻方向,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成立乡村生态专班,出台2019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重点任务,制订考核细则,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一调度,确保年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完成。
二是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发挥治污效益,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沂河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四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准备验收;蓼河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四期已确定施工单位,签定合同,正在推进;王庄仙河段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竣工验收,正准备审计;陵城塌陷区崇文湖人工湿地已基本完成。
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落实2019年“水十条”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共14个项目村。禁养区划定优化工作圆满完成。协同畜牧服务中心及时优化调整了全市禁养区划定工作,目前已通过省评审并上报市政府,将于近期出台实施。生态环境行业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制定《曲阜市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完善做好石门山镇10个省定贫困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一月一调度要求,顺利通过省、市多次明查暗访和调研。争取资金35万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再提升工程,确保省定贫困村饮水安全。
(五)严格审批、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严禁有损生态功能、对生态环境有污染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杜绝越级审批及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严格环保准入,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对环境污染重,高能耗、高物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认真落实“零跑腿”和“只跑一次”要求,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沟通,对符合规定的积极协调办理环评手续。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目前,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62个。
二是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积极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共需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18家,其中属于重点管理企业2家,简化管理企业3家,登记管理企业13家,目前已完成17家企业的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新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分期分步进行,目前已完成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摸底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各企业正在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综合考虑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我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补录18家重点排污单位,目前我市共有34家重点排污单位。
(六)求真务实、精准施策,有力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建立了镇街和有关部门普查办公室,落实办公条件、工作场所、办公经费,聘用普查员99名,选用第三方机构指导、服务曲阜市普查工作,精心组织落实,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举办了3期培训班,400余人参加了培训、考试。
二是精心组织落实。现场定位、支撑材料的收集、数据专网填报的全程质量控制和数据的纵向、横向比对、校验,确保数据的真实、合理、逻辑符合。本次普查,全市共纳入了1018个工业企业、203家规模化养殖场、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6家加油站、8个入河排污口、458个行政村(社区)及农业、渔业基本信息。
三是全力迎接核查。清查阶段,代表济宁迎接了省普查办组织的质量核查;普查阶段,代表济宁迎接了国家普查办专家组的调研。我市污染源普查的清单式查漏、精准明细到户和错峰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国家、省市普查办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认可。
(七)加强宣传、有效引导,形成生态文明良好风尚
一是利用媒体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与电视、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用镜头记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污染减排、环保执法、网格化环境监管等环保中心工作,为我市环保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重大执法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响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按照绿色系列创建文件和指标要求,积极宣传推进,做好有关绿色系列创建工作。争取团市委、教体局、民政局、妇联等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齐抓主管、全民积极响应的良好局面,号召更多的社区、学校、家庭和群众参与创建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力度,为绿色创建系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截至目前,2019年成功创建济宁市级绿色学校4家,绿色社区2家,环境教育基地1家,申报省级绿色学校2家。
三是多样化开展环境宣教活动。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节日,开展生态环保公益活动。在全市重点小学开展水课堂项目,引导学生争创“齐鲁环保小卫士”,60名学生荣获济宁级荣誉,10名学生荣获省级荣誉。成功申报2家济宁市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示范单位并获命名,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各行各业的群众关注环保、走进环保,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在工作推进中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新发展理念掌握还不够牢固。部分领导干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理解不透,对污染防治研究不够,对举一反三解决环境问题的力度不够大。个别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仍然处于被动治污、被逼治污、应付检查的现象。
二是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曲阜城区较小,没有完善的外环线路,北外环、西外环、日东高速、京福高速紧逼城区,呈现大车围城的局面,尾气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压力较大。主要河流“治用保”体系还不够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还有待加强。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区域的污水处理管网还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统一“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二是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全面提升相关产业总体发展水平。配合工信局按时序进度推进烧结砖瓦行业整合重组。三是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重点推进涂装、印刷、木材加工等工业行业,协同推进汽修、干洗、餐饮、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VOCs排放行业治理。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建立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五是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对照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督导检查。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发改、工信、公路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各类工地、道路保洁、煤场、露天矿山、石材加工、收储地块等扬尘源进行督导检查。六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着手2020年源解析,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摸清涉气企业和工序,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清单。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重点河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有序推进蓼河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四期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最新排污标准,对重点涉水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三是加快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启动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规划实施管网建设。四是做好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行业扶贫工作,做好石门山镇7个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建设,确保通过省验收。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合上级督办和群众信访线索,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检查,重点检查北干沟、小林河、蒋沟河、护城河流域排污口,检查饮用水源地安全、农村面源污染和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挂账销号。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围绕重点行业、城乡结合部、老工业园区,以点带面,主动出击,开展全方位无缝隙排查。
(四)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平台监管员网格员的绩效考核制度、网格员末位淘汰制度,细化绩效考核办法,奖优罚劣。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对连续两个月网格化倒数第一的镇街进行约谈,对连续三个月网格化考核倒数第一的镇街,建议对环保办主任进行问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平台监管员和网格员大比武、大练兵,对表现优秀的网格员和镇街进行奖励。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探索网格员异地互查模式。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