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曲阜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兴市”战略,积极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加严措施,全面打赢2017-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实施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对28225辆重型柴油车尾气进行定期年检检测,初检合格率87.06%。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管控,制定“一厂一策”,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燃煤机组、建材行业、铸造行业、涉VOCs行业及扬尘源等企业开展排查,筛选130余家工业源企业、60余家扬尘源企业。2018年1—11月份,优良天数230天,比去年增加11天。
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水十条”治理任务,相继建设了蓼河、沂河人工湿地;高铁污水处理厂主体完工;完善了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污泥水泥窑(曲阜中联)协同处置项目完工并运行,年处理污泥15800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核实工作,确定8家企业,64个详查点位和8个详查单元。加大水污染风险管控,编制《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泗河曲阜段)达标方案》和《曲阜市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镇街河流出境断面,2个济宁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
三是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农村生态振兴
编制生态振兴方案,调整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对全市200多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吴村、石门山镇等5个镇街的6个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相继完工,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7000米,建设6个小型人工湿地,完成农村改厕42000多户;投资800万元的王庄仙河人工湿地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农村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实行网格化监管,全市13个重点企业、9个砖瓦窑企业全部实现与环保部门连网。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173家,移动执法监管361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9起,责令整改55家。发放危废转移联单100余份,监督企业合法转移危险废物1500余吨。组建5个督导组,严查扬尘污染问题。认真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涉及我市中央环保督察20件共性问题及50件转办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在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对涉及我市的15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尼山屯里养殖整改到位,省督查组给予高度评价。中央环保“回头看”期间,共收到转办件7件,全部办结。
五是坚守生态安全底线,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审批各类建设项目236个,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8个。认真落实“零跑腿”和“只跑一次”要求,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6家企业通过技术培训及初步审核工作。
六是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成立了领导小组,聘用普查员99名,选用第三方机构指导、服务曲阜市普查工作,相继完成了污染源清查、入户调查、定位、专网录入等阶段性工作,1278个企业、458个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录入专网。2018年11月10日,代表济宁接受国家检查,受到国家、省检查组的一致好评,并在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众号、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8期作为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