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17144H/2018-04964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12-2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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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政策领导解读

来源:曲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8-15 10:56

曲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20188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对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鲁卫监函〔201823)要求,依法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于9月中旬对我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卫生监督检查。

一、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的背景和意义

国家卫健委于20188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随着深化医改向纵深推进,医疗机构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为安全、高效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目前,随着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机构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是政府和社会各方依法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执法,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治理方式。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二、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的原则与目标

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要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社会共治,公开公正。

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目标是: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谁来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管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监管主体和责任。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二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依法承担医疗机构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开展相关执法监督工作。三是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治理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四是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培育医疗机构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五是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四、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

针对7个重点领域提出“一优化、六加强”的具体要求。“一优化”即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六加强”即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

五、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主要手段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创新监管机制,重点创新7个方面的监管机制,包括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点机构加大抽查力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信用机制,加强信用记录应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统筹运用监管结果。

六、如何理解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

医药卫生领域贴近人民群众,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需要明确监管目标、监管方式,更需要建立权威有效的任务落实机制。《指导意见》借鉴环境督查、纪检监察等有效做法,提出建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保障综合监管的有效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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