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810P/2018-04647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发布机构: 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曲阜市2018年度合租公租房配租公告

来源: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 日期:2018-07-23 10:34

曲阜市2018年度合租公租房配租公告

 

为解决近几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招考)人才的住房居住问题,切实为引进的优秀人才解决住房后顾之忧,根据《曲阜市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513号)及《2018年市委书记抓人才工作责任清单》(曲组通〔201818号)关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特对我市引进(招考)的优秀人才开展人才公寓申报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配租房源情况:

吉祥花园人才公寓,位于大沂河以南,东104国道以东,每套面积约12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三室一厅。

二、租赁方式:

吉祥小区人才公寓采用三人合租方式进行配租。配租原则为,若在摇号前,能够三人自愿组合共同申请一套房源,则该三人合并为一组,进行摇号抓取楼房号,三人协商安排房间号,并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若人数达不到三人,则根据性别随机抽取房间号。因考虑到合租的特殊情况,申请人原则上须为单身;若夫妻双方同为我市引进人才,可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另行安排。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复印件;(3)引进(招考)证明等复印件;(4)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5)承诺书;

按照上述呈报材料要求,由申请人准确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四、租金缴纳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严格参照《曲阜市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实施方案》执行,租金收取标准为每月3/平方米,储藏室租金收取按每月1.5/平方米。经测算,房屋内主卧(独立卫生间)、次卧(紧邻阳台)、北卧室租金缴费比例分别为40%35%25%,若配有储藏室,储藏室租金缴纳平均分摊。申请人根据所选房间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才公寓租金到市财政专户。另上房前每人缴纳一千元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管理

对人才公寓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复核承租人资格。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勒令其退出人才公寓,空出房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随时进行轮候递补。使用房屋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行协商缴纳比例,并由承租主卧的承租人为责任人收齐费用一并缴纳,若主卧承租人退租的,则依次由次卧、北卧室承租人负责。当承租人退出人才公寓时,需结清相关费用,并取得剩余合租人对其退租无异议的书面材料后,前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退租相关事宜。

六、退出管理

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主动申报退出人才公寓:

1)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2)租赁期间拥有其他住房的;

3)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吉祥小区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报资料请于727日统一报至曲阜市政府服务中心二楼基本建设窗口(星光天地西侧)。

联系电话:446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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