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2018年度合租公租房配租公告
为解决近几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招考)人才的住房居住问题,切实为引进的优秀人才解决住房后顾之忧,根据《曲阜市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5〕13号)及《2018年市委书记抓人才工作责任清单》(曲组通〔2018〕18号)关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特对我市引进(招考)的优秀人才开展人才公寓申报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配租房源情况:
吉祥花园人才公寓,位于大沂河以南,东104国道以东,每套面积约12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三室一厅。
二、租赁方式:
吉祥小区人才公寓采用三人合租方式进行配租。配租原则为,若在摇号前,能够三人自愿组合共同申请一套房源,则该三人合并为一组,进行摇号抓取楼房号,三人协商安排房间号,并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若人数达不到三人,则根据性别随机抽取房间号。因考虑到合租的特殊情况,申请人原则上须为单身;若夫妻双方同为我市引进人才,可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另行安排。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复印件;(3)引进(招考)证明等复印件;(4)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5)承诺书;
按照上述呈报材料要求,由申请人准确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四、租金缴纳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严格参照《曲阜市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实施方案》执行,租金收取标准为每月3元/平方米,储藏室租金收取按每月1.5元/平方米。经测算,房屋内主卧(独立卫生间)、次卧(紧邻阳台)、北卧室租金缴费比例分别为40%、35%、25%,若配有储藏室,储藏室租金缴纳平均分摊。申请人根据所选房间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才公寓租金到市财政专户。另上房前每人缴纳一千元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管理
对人才公寓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复核承租人资格。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勒令其退出人才公寓,空出房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随时进行轮候递补。使用房屋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行协商缴纳比例,并由承租主卧的承租人为责任人收齐费用一并缴纳,若主卧承租人退租的,则依次由次卧、北卧室承租人负责。当承租人退出人才公寓时,需结清相关费用,并取得剩余合租人对其退租无异议的书面材料后,前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退租相关事宜。
六、退出管理
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主动申报退出人才公寓:
(1)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2)租赁期间拥有其他住房的;
(3)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吉祥小区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报资料请于7月27日统一报至曲阜市政府服务中心二楼基本建设窗口(星光天地西侧)。
联系电话:4466166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