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曲政办字〔2018〕39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2018年“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7- 10 19: 09 信息来源: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阜市2018年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

   

政办字〔201841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曲阜市2018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6    

 

曲阜市2018年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济宁市政府散煤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我市2018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有效防控散煤污染,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促进生态曲阜建设,现就曲阜市2018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煤区外全面推广清洁煤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以镇街为责任主体,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全市实施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区域居民生活生产用煤开展清洁化替代,实现全市民用散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促进生态曲阜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市县两级列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扶持多模式发展,为居民提供购进、分装、配送、供应等一条龙服务,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管与核查。

(二)典型引路与居民自愿相结合。根据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地推广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含蜂窝煤)等清洁煤作为居民冬季生产、生活用煤,尊重居民的选择,选取合适的清洁煤替代模式。

(三)源头管控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坚持市场整治和建立配送供应体系相结合,禁止劣质散煤销售,培育确定清洁煤配送供应企业,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三、任务目标

(一)治理范围。全市确定的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规划范围外的城区、农村地区生活及农业生产等用煤均以清洁煤替代,全域禁止销售使用不达标的劣质散煤。

(二)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推广清洁煤不低于21719.47吨。

四、主要工作和时限要求

(一)摸底调查阶段(1—3月)

各镇街对辖区内实施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的居民生活用煤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使用类型、用煤户数、年用煤量,建立统计调查基础台账,为全面推广使用清洁煤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安排部署阶段(3—4月)

1. 召开全市散煤治理工作会议,下达清洁煤和环保炉具推广任务,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2018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2. 各镇街召开散煤治理工作会议,将推广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层层签订2018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3. 新闻媒体以专题、专栏、广播等形式,加大对清洁煤和环保节能炉具推广工作及典型的宣传力度。

(三)采购配送阶段(5—9月)

各镇街是清洁煤配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居清洁煤储备、煤款预收、配送到户等工作。5月底前,各镇街自行与市推荐的清洁煤销售企业签订购煤合同并组织清洁煤配送,6月底前,各镇街清洁煤储备、配送到位量不低于计划的50%9月底前,所有预订和预收煤款的清洁煤要全部配送到户。

(四)煤质检测(全年)

完善企业自检,镇街普检、市级抽检的三级煤炭监控机制。供煤企业供应的每一批清洁煤必须附煤质检测报告,市质监部门负责对辖区内购进的清洁煤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对每一批次购进的清洁煤进行抽样检测,建立煤炭质量检测台账,济宁市质监部门将对清洁煤质量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

(五)市场整治(全年)

加大煤炭市场整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清理取缔无营业执照,土地、环评等手续不全,未纳入市储煤场合理布局规划,销售煤炭质量不符合我市质量标准要求的经营业户、场所。鼓励各镇街设置清洁煤配送点。

(六)财政补贴

1. 清洁煤补贴标准。在济宁市财政对清洁煤进行补贴的基础上,我市财政每吨补贴100元。

2. 清洁煤宣传检测经费。清洁煤宣传推广和质量抽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结合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镇街考核情况,原则上按照10/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市经信局负责制定奖励办法。

五、责任分工

各镇街负责辖区内散煤治理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于6月中旬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镇街要组织村居设立煤炭配送点,由各村居承担煤炭收货、卸货、验货任务。

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指导、调度、督导清洁煤炭替代工作。

市经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清洁煤炭替代工作方案、财政奖补政策,对各镇街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进行调度、检查。

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部门负责督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清洁煤炭替代工作完成情况,依法对禁燃区内直接燃用民用散煤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劣质散煤燃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市质监部门检测机构依据委托对清洁煤质量进行检测,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市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散煤治理奖补资金。

市公安机关负责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清洁煤配送过程中的清洁煤运输车辆的通行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清洁煤配送过程中的清洁煤运输车辆的通行保障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督导考核。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各镇街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环保炉具推广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各镇街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排名后两位的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约、违法企业进行曝光和处罚。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630日前制定清洁煤推广工作宣传方案,利用上街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播放广告、手机、网络等多种形式,讲解清洁煤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对居民用煤安全进行温馨提示,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洁净型煤、蜂窝煤、兰炭或优质无烟煤,杜绝使用劣质散煤,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清洁煤推广使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档案管理。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要进一步完清洁煤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配备专人管理,对涉及散煤治理工作的各类信息资料,建档立卷,存档资料要真实、完整、详尽、准确。档案资料建档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四)加强政策扶持。市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清洁煤推广工作开展。要制定清洁煤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资金补贴程序和使用流程,建立严格的资金发放审核制度,通过公示、举报、稽查等手段,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市质监部门检测机构要加强煤炭质量检测,依据委托对购进的每批次煤炭产品进行检测,发现质量不合格者,及时通报市经信部门,首次发现约谈责任企业,再次发现取消其供应配送资格。市场监管、公安、环保、质监、经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劣质散煤销售点的清理取缔力度,清理取缔所有民用劣质散煤销售点。市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燃用劣质散煤行为的查处。

(六)搞好服务和技术指导。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清洁煤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确保百姓用煤安全、满意。

 

附件:1. 曲阜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广计划表

      3.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广工作考核办法

      4. 曲阜市2018年度民用散煤质量指标要求

      5.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荐企业清单


 

附件1

 

曲阜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

   

 


:刘晓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指挥长:韦良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局长

   :刘桂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宪芳    市公安局副政委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党

委委员

     市质监局稽查队队长

周印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宝平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书院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石门山镇副镇长

张建忠    吴村镇副镇长

     姚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丰宗海    时庄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丛艳芝    陵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士昌    小雪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息陬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尼山镇副镇长

牛存孝    防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韦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指导、调度、督导清洁煤炭替代工作。


 

 

附件2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广计划表

序号

镇 街

推广任务

清洁煤(吨)

备注

1

鲁城街道

电代煤5203

集中供暖473

2

书院街道

1821.1

电代煤1435

3

王庄镇

1899.7


4

石门山镇

1097


5

吴村镇

1418.26


6

姚村镇

1600


7

时庄街道

3177.86


8

陵城镇

3189.8


9

小雪街道

2142.25


10

息陬镇

2349.5


11

尼山镇

1400


12

防山镇

1624


合计

21719.47

7111

说明:1. 小餐饮、小浴池、养殖大棚等经营所用清洁煤自行购买;

2. 鲁城街道、书院街道承担的电代煤任务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附件3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广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曲阜市2018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2018年清洁煤推广利用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镇街,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从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具体评分办法详见《2018年清洁煤推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步骤

(一)自我评价。各镇街照本办法,结合本辖区目标任务和特点,于2018520日前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报告报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核查。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镇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

(三)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组根据各镇街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及相关数据对各镇街洁净型煤、兰炭和优质无烟煤推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并进行排名通报。

四、奖励办法

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结果优秀的镇街将加大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将予以适当扣减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镇(街):                                                                                 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得分

工作措施落实情况(40分)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得5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未制定工作方案或工作方案不具体扣3分,未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工作扣1分,扣完为止。
    2. 加强宣传发动,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以及组织赶大集等形势广泛进行宣传得5分,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3. 居民用煤控制得力得5分,凡群众举报1次使用劣质煤查实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3次以上,或经检查发现有3户使用劣质散煤的,视为散煤治理工作不合格。      
    4. 严格审核,建立洁净型煤、兰炭和优质无烟煤经营配送企业名录并于2018515日前上报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得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5. 将推广任务落实到各村居,并将配送工作任务分解到经营配送企业得5分;未将推广任务分解到各村居扣5分,配送任务未分解到配送企业扣5分,推广任务落实分解情况未在2018515日前上报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不得分。
    6. 59月份组织配送,自520开始,每周一将上周配送情况报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得5分,5月份未开始配送扣2分,未按要求上报配送情况1次扣3分,扣完为止。
    7. 加强质量监管,对供应本镇、街的每批次洁净型煤、兰炭或优质无烟煤进行抽检,每周一将上周每批次煤炭数量、煤质情况及去向报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若煤质不合格时必须2日内上报得5分,漏检1次扣2分,未及时上报1次扣2分,扣完为止。
    8.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劣质散煤经营行为得5分,未开展扣5分,市级检查发现1次非法经营活动扣2分,扣完为止。检查发现或群举报有3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该项不得分。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60分)

    查阅村居洁净型煤、兰炭和优质无烟煤认购表(配送表)、配送单位送货单(村居负责人签字)和经营加工企业的销售发票。930日前完成推广任务的得6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同比例扣减,超额完成任务10%的加5分,超额完成20%的加10分。



 

考核工作组签字:                                镇街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4

 

曲阜市2018年度民用散煤质量指标要求

 


一、进入本市的煤炭质量符合以下要求

全硫(Std1%,灰分(Ad25%,发热量(Qnetar21.74MJ/kg5200大卡)。

二、民用型煤、无烟块煤、兰炭指标

(一)民用型煤(含蜂窝煤):全硫(Std0.4%,灰分(Ad25%,挥发分(Vdaf12%,发热量(Qnetar20.MJ/kg5000大卡)。

(二)优质无烟块煤:全硫(Std0.4%,灰分(Ad12%,挥发分(Vdaf12%,全水分(Mt7%,发热量(Qnet,ar27.2MJ/kg6500大卡),粒度>30㎜。

(三)民用兰炭:全硫(Std0.4%,灰分(Ad10%,挥发分(Vdaf10%,全水分(Mt15%,发热量(Qnetar25.09MJ/kg6000大卡),粒度35㎜。


 

附件5

 

曲阜市2018年度清洁煤推荐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1

曲阜市铭升商贸有限公司

孔  旭

曲阜市陵城镇星家村

18366759688


2

山东裕隆煤电有限公司

王  宁

曲阜市西郊(单家村煤矿)

18653778728


3

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公司

李延槐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

13583710103


4

曲阜东方物流有限公司

王德梁

曲阜市书院工业园B区油坊村对过

15154772888


 

20186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