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304/2018-05900 组配分类: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机构: 曲阜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6-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小雪街道铁炉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来源:曲阜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6-15 09:51


根据曲阜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小雪街道铁炉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曲阜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104国道以东,政府储备用地以西,小雪街道铁炉村以南(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93076平方米,涉及建设用地93076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93076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37.6840万元。

(二)本次征地涉及小雪街道铁炉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制定并报经曲阜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该方案有未拆旧房一处,该房屋属建新房后未拆除旧房屋,由小雪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在批回后供地前负责拆除。另此房子周围有25颗杨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规定执行,共计补偿总额0.2250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小雪街道铁炉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采取以下补偿安置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37.6840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拨付到小雪街道铁炉村村民委员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曲阜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209.4210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小雪街道铁炉村村民委员会制定入保方案并公示,办理村民入保事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6 月16日起,至2018年 6月25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曲阜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曲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孔令刚,联系电话:4459676。

 

2018年6月 15日


分享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