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区、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市人社局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同意,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征缴,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参保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以上(出生年月为1958年4月30日以前)不再收费。
二、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缴300元补30元,缴500元补60元,缴600元补63元,缴800元补66元,缴1000元补69元,缴1500元以上补72元。缴费年限(不包含补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金挂钩,连续正常缴费16年至19年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0元,连续正常缴费20年至24年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30元,连续正常缴费2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40元。
三、目标任务
各村缴费人数达96%以上,任务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凡是2018年5月30日前按照任务分配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率(按缴费人数计算)达到96%的村,根据千分制考核制度文件要求,计得10分;6月10日前还完不成任务的村(缴费率达90%以上)不得分。
陵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