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办字〔2018〕10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救援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曲政办字〔2018〕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曲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曲阜市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曲阜市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曲阜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曲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镇街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政府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预案体系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各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单位应急预案构成。
2.1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编制,是全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规范性文本。
2.2 单项预案
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编制,是部门、行业在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具体职责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具体方法、步骤,各单项预案是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2.3 镇街应急预案
由各镇街编制,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4 各单位应急预案
与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有关的各类机构、单位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尤其是容易发生事故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聘请中介机构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3.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 组织体系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镇街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由各镇街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镇街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镇街行政区域或影响较大的事故,根据需要由市安委会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4. 预警预防机制
4.1 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街、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应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 报告时间规定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3 预警行动
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由市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济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1.1 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
IV级响应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5.1.2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响应
(1)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救援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2)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镇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2 指挥和协调
进入IV级响应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镇街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镇街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5.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当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4 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市卫计局根据镇街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必要时市卫计局可以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参与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5.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6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5.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市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5.8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5.9 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室办(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5.10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市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 保险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7.2 应急支援与保障
7.2.1 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7.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7.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2.4 医疗卫生保障
市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治能力。
7.2.5 物资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7.2.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所管辖的镇街、部门协调解决。
7.2.7 社会动员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事发地镇街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7.2.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政府对紧急疏散人员要妥善安置,启动已建设好的人员避难场所,可以利用公园、广场、机关、学校、文化场所和人防工程,必要时也可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人员生活所需。
7.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应急技术和装备。
7.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4.1 公众信息交流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镇街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辖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应急避险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4.2 培训
市有关部门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市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4.3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市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7.5 监督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曲阜市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我市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阜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3人以下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办主任和市公安局政委担任,成员由市卫计局、市交运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宏观情况的控制,对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疏导、医疗救护、环境监测、清障施救等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下达指令。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政委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市公安局副政委担任,具体承
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
1. 指挥调度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市公安局政委兼任副组长,负责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
2. 现场处置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副组长,负责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和清障施救等工作。
3. 抢险救援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消防、交通、公路、环保、气象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政府,开展现场突发火灾控制、危险化学品控制与处置、大气环境保护及其他抢险救援。
4.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5. 疏散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消防大队大队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负责危险品发生泄露、爆炸,重特大火灾事故等情况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组织力量疏散群众,减少事故的损失。
6. 善后工作组:由市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7. 事故调查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安监局、质监局、工会并邀请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及时展开隐患排查调查。
8.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及事故处理过程的宣传报道,及时将指挥部的决定、指令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9. 后勤保障组:由市经信局牵头,主要负责做好协调和供给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车辆、油料、装备器材、通信、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110、4430021;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22。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值班室(电话:4498526)、
市安监局值班室(电话:4495180),同时立即报告济宁市公安局。
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0532-83889090),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0531-82600646),济宁市生物化学办公室(0537-3971931)
2、市公安局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做出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日期、时间(时、分);(2)肇事驾驶员情况(有无驾驶证、驾龄、年度审验时间、所属单位,无单位者的住址);(3)事故车辆所属单位或车主、车辆厂牌、车型、车牌号、注册登记日期、年检时间、客车核载人数与实际载人数、货车核载吨位与实际载货吨位(如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的车厢载人须注明);(4)肇事车辆出发地及目的地、车辆行驶方向;(5)事故发生地点(行政区域)、道路名称及里程(××公里加××米处);(6)道路类型(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或其他道路)、道路等级(如二级、三级等)、道路横断面(分道或混合交通)、道路状况(如直道、弯道半径、坡度)、路面材料(如水泥、沙石)、路面状况(如冰、雪、水、泥浆等)、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7)引发事故原因:驾驶员违法行为、车辆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机件性能是否有效(如转向失灵、爆胎)、行驶速度、道路状况(如坑凹、塌方)、天气状况(如雨、雪、雾等以及能见度);(8)事故形态(如碰撞、追尾、翻车、坠车等;如为坠车,应说明坠入××米深的山谷或水库、河、湖等);(9)事故造成各辆车、行人及其他人员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失踪人数;(10)党政领导、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置和案件查处初步情况(如接出警时间、单位、人数、到达现场时间、现场处理结束时间等)。暂时无法查清的情况,待查清后立即续报。
(三)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标志,并拍照、录像和详细纪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和痕迹物证。
(四)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二次事故;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火灾事故发生后,要迅速报告有关部门,严禁擅作主张。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警情报告后,要迅速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要迅速向市局领导和市政府值班室汇报,由市政府领导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的同时,立即按本预案成立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指挥部各小组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一)事故发生后,先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在向济宁市政府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公安、卫生、安监、交通、公路、环保、质监等部门,尽快赶赴现场,先行保护现场,进行必要的前期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援救伤员、抢险救灾、疏导交通、疏散人员,堵截、追缉逃逸肇事车辆,必要时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报市政府。
(二)市公安局工作重点
1.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按照各自分工,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救援、交通管制、现场保护等工作,并根据需要疏散、转移群众和财物。
2.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市公安局要迅速做出追逃部署,采取设卡拦截、追堵查缉等必要的措施。市公安交警大队要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指导侦查破案。同时,做好与有关单位和跨县市公安机关的协调。
3.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及时配合交通、公路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车辆的清障施救工作及其他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医疗卫生救护工作重点
接指挥部指令后,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抢救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及现场附近交通管制,确保现场急救车辆参与现场急救时道路畅通。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救援配合工作。
(四)涉外工作重点
发生涉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外事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接待联系工作。
(五)在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紧急调用物资、设备的道路畅通。
(六)宣传报道工作重点
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事故最新进展情况,动员社会力量抢险救灾,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对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对外宣传要经指挥部同意,统一口径。
(七)后勤保障工作重点
要做好现场参战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紧急调
用有关物资、设备、人员,保证参战人员就餐、供水等的安全卫生。
五、其他
(一)应急救援机构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互动互联机制,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值班人员,特别是110、122、120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在位,值班备勤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要保证值班车辆、器材技术状况良好,时刻处于待命状态,一有案情发生,保证能够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及时处置。
(三)各部门接到行动指令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保证通信联络畅通,以便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除因特殊工作的需要,应一律按规定着装,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安全防护等器具。
(五)没有解除事故现场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
附件:1.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2.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3.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联系表
4.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装备物资一览表
附件1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 员 联 系 表
指挥部 | 成 员 | 单 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总指挥 | 张作宜 | 市政府 | 副市长 | 4430001 | 13705476339 |
副总指挥 | 张立忠 | 市应急办 | 主 任 | 4498009 | 15898655777 |
宋 昱 | 市公安局 | 政 委 | 4430001 | 13954729639 | |
成
员 | 岳耀方 | 市委宣传部 | 副部长 | 4498841 | 13853756628 |
孔德安 | 市安监局 | 主任科员 | 4495600 | 15562366518 | |
孟 虎 | 市卫计局 | 副局长 | 4893788 | 13793778396 | |
许 鹏 | 市民政局 | 副局长 | 4461232 | 13562777666 | |
刘成震 | 市人社局 | 副局长 | 4499069 | 13355470069 | |
张宝申 | 市总工会 | 主任科员 | 4498616 | 15562277369 | |
白建春 | 市交通局 | 副局长 | 4483065 | 13805473948 | |
孔凡付 | 市经信局 | 副主任科员 | 18954088176 | 18954088176 | |
季 波 | 市环保局 | 副局长 | 4499617 | 18678745566 | |
任建勇 | 市气象局 | 副局长 | 4489199 | 13863756458 | |
许富强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大队长 | 4487119 | 15106738777 | |
邱宝平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大队长 | 4430401 | 13792348999 |
附件2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办公室 | 成 员 | 单位名称 | 职 务 | 办公 电话 | 手 机 | 值班 电话 |
主 任 | 宋 昱 | 市公安局 | 政 委 | 4430007 | 13954729639 | 4430006 |
副主任 | 岳耀方 | 市委宣传部 | 副部长 | 4498841 | 13853756628 | 4498541 |
曾宪芳 | 市公安局 | 副政委 | 4430012 | 13605372658 | ||
事故发生地镇街主要负责人 | ||||||
成
员 | 邱宝平 | 交警大队 | 大队长 | 4430401 | 13792348999 | 122 |
王艳梅 | 公安局 指挥中心 | 副主任 | 4430602 | 13583714325 | ||
张敬国 | 交警大队 | 副大队长 | 4430407 | 13605473556 | ||
毛景武 | 交警大队 事故科 | 科长 | 4430407 | 13605473518 |
附件3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联 系 表
应急队伍 名 称 | 姓 名 | 办公(值班) 电话 | 手 机 |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 张建水 | 4411107 | 13563708517 |
朱丙銮 | 4411107 | 13791779064 | |
张 磊 | 4411107 | 13562763654 | |
王景宪 | 4411107 | 15589717540 | |
徐 明 | 4411107 | 15265784633 | |
胡永河 | 4411107 | 13954704826 | |
王 浩 | 4411107 | 15725375968 | |
朱中华 | 4411107 | 15263709234 | |
李海军 | 4411107 | 15266378599 | |
孔令民 | 4411107 | 15564041128 | |
孔 强 | 4411107 | 18754766831 | |
曹 光 | 4411107 | 15863736345 |
附件4
曲阜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物资
一 览 表
序 号 | 名 称 | 数 量 | 维护情况 |
1 | 吊车 | 2台 | 正常 |
2 | 清障车 | 4台 | 正常 |
3 | 货车 | 4辆 | 正常 |
4 | 牵引轮 | 3套 | 正常 |
5 | 反光锥 | 100个 | 正常 |
6 | 改道指示牌 | 2套 | 正常 |
7 | 灭火器 | 6只 | 正常 |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我市地方煤矿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曲阜市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办、市经信局、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局、供电公司和煤矿企业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经信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办、市经信局、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市经信局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警戒保卫工作;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资料;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配合市政府负责善后处理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工作;市政府和煤矿企业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指挥部下设八个组:
1、井下现场指挥组:设在井下,由救护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发生煤矿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指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 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方案和技术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由市政府及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如需大型设备而事故单位现场没有的,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协调其他单位调集设备保证供应。
5、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为主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保护现场和维持秩序、交通管制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局和医疗机构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培等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一)危险目标的确定。我市地方煤矿主要危险来自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所有矿井均有发生般事故的可能性。
(二)危险性评估。我市地方煤矿危害性较大的事故主要是一通三防事故及水害事故,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防护的工作重点。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应急救援体系由市应急救援中心、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组成。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区域救护大队实行大、中、小队三级指挥。各煤矿企业就近与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各矿救护队对应所服务的矿区特点制定训练计划,定期进行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以各矿设备物资库、各矿业集团公司、部分生产厂家等为主储备。市政府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信息库,形成信息网络。
(二)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各矿储备库的物资,生产厂家设备。物资的调运可采取各种特急手段,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及时供应。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电话:4498526)、济宁市煤炭工业局(电话:3151600、3151612)山东省煤监局鲁西分局(电话:2399611、2371699)、市经信局(电话:4495710)、市安监局(电话:4495180)。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其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调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保护现场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矿井,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市经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指挥,并立即通知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矿井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救护队必须设立井下救护基地,并设待机队伍。
4、通信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八、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煤矿企业和当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需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其他地区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附件:1.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员联系表
2.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3. 曲阜市矿山救护队通讯录
4.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储备
单位通讯录
5.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
通讯录
6. 曲阜市地方煤矿事故医疗救援单位通讯录
附件1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总指挥 | 刘晓林 | 市政府 | 市委常委、副市长 | 4496017 | 15905375966 |
副 总 指 挥 | 张立忠 | 市应急办 | 主任 | 4498697 | 15898655777 |
韦良杰 | 市经信局 | 局长 | 4499366 | 13964916777 | |
许泽冰 | 市安监局 | 局长 | 4495877 | 13562777888 | |
成
员 | 张明哲 | 市委宣传部 | 副部长 | 4498659 | 17605379789 |
孔凡付 | 市经信局 | 副主任科员 | 4495737 | 18954088176 | |
孟 虎 | 市卫计局 | 副局长 | 4893599 | 13793778396 | |
赵树志 | 市民政局 | 副局长 | 4461634 | 18654788289 | |
刘成震 | 市人社局 | 副局长 | 4499069 | 13355470069 | |
张宝申 | 市总工会 | 主任科员 | 4498616 | 15562277369 | |
田培久 | 市国土局 | 副局长 | 5055656 | 13685379999 | |
刘荣江 | 市安监局 | 副局长 | 4495787 | 15668191366 | |
艾 波 | 市供电公司 | 副总经理 | 4408612 | 13905471815 |
附件2
曲阜市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办公室 | 姓 名 | 单位名称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主 任 | 韦良杰 | 市经信局 | 局 长 | 4499366 | 13964916777 |
副主任 | 张立忠 | 市应急办 | 主 任 | 4498697 | 15898655777 |
孔凡付 | 市经信局 | 副主任科员 | 4495737 | 18954088176 | |
刘荣江 | 市安监局 | 副局长 | 4495787 | 15668191366 | |
成
员 | 孔宪新 | 市委宣传部 | 文产科科长 | 4496248 | 13583793163 |
陈 新 | 市经信局 | 行业办副主任 | 4495715 | 18653778098 | |
孔维洲 | 市安监局 | 监察二中队队长 | 4496741 | 15588782566 | |
靳慧玲 | 市总工会 | 生产保护部部长 | 4498616 | 13188808719 | |
毕延华 | 市公安局 | 副中队长 | 4430058 | 15563780267 | |
张继杨 | 市卫计局 | 疾控科副科长 | 4893401 | 13805371782 | |
陈 振 | 市国土局 | 矿管科科长 | 5050628 | 13505473796 | |
史焕田 | 市民政局 | 核对中心副主任 | 4461665 | 18654788288 | |
孔令涛 | 市人社局 | 行政后勤科副科长 | 4492549 | 15563755199 | |
陈 峰 | 市供电公司 | 安监部主任 | 4408656 | 13963749889 |
附件3
曲阜市地方煤矿救护队通讯录
单位名称 | 人数 | 负责人 | 职务 | 办公(值班)电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 |
兖矿集团救护大队 | 300 | 张军义 | 大队长 | 5937166 | 13605375208 | 邹城市凫山路北首 |
田大龙 | 副队长 | 5381497 | 5381497 |
附件4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物资储备单位通讯录
单位名称 | 人数 | 负责人 | 职务 | 办公(值班)电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 |
单村煤矿 仓库 | 8 | 东 强 | 主任 | 4546303 | 15020734599 | 时庄街道 单家村 |
星村煤矿 仓库 | 15 | 李洪志 | 主任 | 4677001 | 13964970081 | 陵城镇星村 |
附件5
曲阜市地方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
单位名称 | 姓 名 | 职称及专业 | 办公(值班) 电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 |
单家村煤矿 | 彭新宁 | 采矿工程 | 4716766 | 13562733666 | 时庄街道单家村 |
单家村煤矿 | 李士东 | 采矿工程 | 4546289 | 13583753571 | |
单家村煤矿 | 董云河 | 采矿工程 | 4546356 | 13854758913 | |
单家村煤矿 | 刘占力 | 通风安全 | 4546319 | 13953768148 | |
单家村煤矿 | 宋爱民 | 通风安全 | 4546705 | 13792321289 | |
单家村煤矿 | 魏军军 | 通风安全 | 4546705 | 15153713455 | |
单家村煤矿 | 王立新 | 机电工程 | 4546102 | 13508977910 | |
单家村煤矿 | 王金东 | 机电工程 | 4716158 | 15866063958 | |
单家村煤矿 | 边现伟 | 机电工程 | 4546016 | 13853732067 | |
单家村煤矿 | 聂尚武 | 煤矿运输 | 4716176 | 13853746811 | |
单家村煤矿 | 孔文龙 | 煤矿运输 | 4546889 | 13954719829 | |
单家村煤矿 | 程 健 | 煤矿运输 | 4546737 | 13963727242 | |
单家村煤矿 | 艾祥友 | 矿山测量 | 4546742 | 13954766469 | |
单家村煤矿 | 丁 飞 | 矿山地质 | 4546745 | 15853737677 | |
单家村煤矿 | 张翠玲 | 矿山地质 | 4546218 | 18905472852 | |
单家村煤矿 | 王 剑 | 采矿工程 | 4546341 | 13562753286 | |
单家村煤矿 | 宋宁宁 | 矿山地质 | 4546745 | 15253705570 | |
单家村煤矿 | 齐彦鹏 | 矿山测量 | 4546742 | 13305370630 | |
单家村煤矿 | 程亭亭 | 矿山测量 | 4546218 | 13562780297 | |
单家村煤矿 | 孔凡军 | 水文地质 | 4546128 | 13963791498 | |
单家村煤矿 | 彭敬琛 | 水文地质 | 4546745 | 15854746808 | |
单家村煤矿 | 杜 斌 | 水文地质 | 4546745 | 15063750321 | |
单家村煤矿 | 王子升 | 采矿工程 | 4716596 | 18653778768 | |
单家村煤矿 | 颜廷更 | 采矿工程 | 4546218 | 13863723481 | |
单家村煤矿 | 王志洋 | 采矿工程 | 4716107 | 13963764075 | |
星村煤矿 | 杨江明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8653737399 | 陵城镇星村 |
星村煤矿 | 刘玉斌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69 | |
星村煤矿 | 毛元旭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666573758 | |
星村煤矿 | 杨子祥 | 研究员 | 4777778 | 15589716781 | |
星村煤矿 | 谢经标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83 | |
星村煤矿 | 郭典伟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3964970566 | |
星村煤矿 | 王锡江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3963762234 | |
星村煤矿 | 王成雨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5099 | |
星村煤矿 | 蒋贤东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5399 | |
星村煤矿 | 王生超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62 | |
星村煤矿 | 郭 峰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95 | |
星村煤矿 | 贾海滨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73 | |
星村煤矿 | 王占成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3280031566 | |
星村煤矿 | 赵厚春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19 | |
星村煤矿 | 姜朝俊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90 | |
星村煤矿 | 郑玉友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17 | |
星村煤矿 | 李少军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79 | |
星村煤矿 | 孟伟峰 | 工 程 师 | 4777778 | 15589716731 | |
星村煤矿 | 蔡 辉 | 工 程 师 | 4777778 | 15589716730 | |
星村煤矿 | 白若庆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5589716718 | |
星村煤矿 | 张 峰 | 高级工程师 | 4777778 | 13645379315 |
附件6
曲阜市地方煤矿事故医疗救援单位通讯录
单位名称 | 人数 | 院 长 | 办公电话 | 急诊室电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 |
裕隆职工医院 | 6 | 郭泉义 | 4546120 | 4546723 | 13505473814 | 时庄街道单家村 |
曲阜市人民 医院 | 873 | 王庆安 | 4420118 | 4420120 | 13905478521 | 天官弟街67号 |
曲阜市中医院 | 639 | 王健 | 4495369 | 4495348 | 13963797636 | 仓庚路 129号 |
曲阜市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配急救援范围及区域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
(2)超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火灾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设立曲阜市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办主任、市公安局政委担任,成员为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有关人员(见附件1)。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 灭火指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的任务,指挥火灾现场扑救行动;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救援部队之间及现场与相关单位的通信畅通。
2. 警戒组。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 勤务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作战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增援物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证。
4. 信息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 善后工作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的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公安、城建、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监测、医疗救护、保险机构等部门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市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事故的报告
(一)事故的报告
1. 发生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市公安局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0或119。
2. 消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出警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电话:4498526)和市安监局值班室(电话:4495180),同时立即报告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63027)。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报警的同时,迅速启动本单位灭火救援预案,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市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调集
1.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首先由消防大队及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向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告。
2. 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城市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调集市内消防增援力量。
3. 消防大队所调集的力量必须在5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到达火灾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展开救援行动。
(四)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由救援指挥机构先期进行指挥。
六、勤务保障
(一)建立装备保障组,会同有关部门,联系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保证作战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洗消药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
(二)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增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预案是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灭火救援相关预案是本预案的子预案,相互配套联动。
(二)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附件:1. 曲阜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2. 曲阜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
3. 曲阜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一览表
附件1
曲阜市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联 系 表
部别 | 现场职务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指
挥
部 | 总指挥 | 张作宜 | 市政府 | 副市长 | 4498013 | 13953783613 |
副 总 指 挥 | 张立忠 | 市应急办 | 主任 | 4498009 | 15898655777 | |
宋 昱 | 市公安局 | 局长 | 4430001 | 13954729639 | ||
成 员 | 许富强 | 市消防大队 | 大队长 | 4487119 | 15106738777 | |
孟 虎 | 市卫计局 | 副局长 | 4442703 | 13993778396 | ||
许 鹏 | 市民政局 | 副局长 | 4461232 | 13562777666 | ||
刘成震 | 市人社局 | 副局长 | 4499069 | 13355470069 | ||
张宝申 | 市总工会 | 主任科员 | 4498616 | 13792347978 | ||
聂达生 | 市安监局 | 副局长 | 4495787 | 15668191188 | ||
抢险救援组 | 组 长 | 张 良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教导员 | 4486119 | 13583783119 |
副组长 | 孟 虎 | 市卫计局 | 副局长 | 4442703 | 13993778396 | |
成 员 | 市公安消防大队全体武警战士 医院120医护人员 | |||||
警 戒 组 | 组 长 | 丁德杰 | 市公安局 | 党委委员 | 4430006 | 13905477688 |
副组长 | 邱宝平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大队长 | 4430410 | 13792348999 | |
人员疏散组 | 组 长 | 彭保昌 |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 大队长 | 4430021 | 18615923532 |
秘 书 组 | 组 长 | 李 杨 | 公安消防大队 | 参谋 | 4430123 | 13863781628 |
组 员 | 孟庆文 | 公安消防大队 | 参谋 | 4430123 | 15853729911 | |
张 鹏 | 公安消防大队 | 内勤 | 4430123 | 15064797119 | ||
善 后 处 理 | 组 长 | 许 鹏 | 市民政局 | 副局长 | 4461232 | 13562777666 |
副组长 | 刘成震 | 市人社局 | 副局长 | 4499069 | 13355470069 | |
张宝申 | 市总工会 | 主任科员 | 4498616 | 13792347978 | ||
聂达生 | 市安监局 | 副局长 | 4495787 | 15668191188 | ||
成 员 | 孟庆文 | 公安消防大队 | 内勤 | 4430123 | 13863781628 | |
张 鹏 | 公安消防大队 | 内勤 | 4430123 | 15064797119 | ||
事故发生地镇街负责人 |
附件2
曲阜市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
应急队伍 名 称 | 姓 名 | 职称及专业 | 办公(值班) 电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 |
火灾应急救援队伍 | 张瑞 | 中队长、灭火救援 | 4489119 | 15963785619 | 曲阜市林门西路一号公安消防大队 |
消防大队 值班备勤队员 | 消防大队 值班备勤队员 | 4489119 | 119 |
附件3
曲阜市一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类别 | 数量 | 维护情况 |
1 | 水罐消防车 | 灭火类 | 2 | 良好 |
2 | 城市主站消防车 | 灭火类 | 1 | 良好 |
3 | 泡沫消防车 | 灭火类 | 2 | 良好 |
4 | 登高平台消防车 | 灭火类 | 1 | 良好 |
5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救援类 | 1 | 良好 |
6 | 英思科有毒气体检测仪 | 检测类 | 1 | 良好 |
7 | 英思科可燃气体检测仪 | 检测类 | 1 | 良好 |
8 | 消防红外探测仪 | 检测类 | 1 | 良好 |
9 | 消防灭火防护服 | 防护类 | 60 | 良好 |
10 | 消防头盔 | 防护类 | 20 | 良好 |
11 | 消防靴 | 防护类 | 30 | 良好 |
12 | 救生衣 | 防护类 | 6 | 良好 |
13 | 机动链锯 | 破拆类 | 1 | 良好 |
14 | 液压剪切钳 | 破拆类 | 1 | 良好 |
15 | 风力灭火机 | 灭火类 | 5 | 良好 |
16 | 防爆照明灯 | 照明类 | 8 | 良好 |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妥善处置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曲阜市一般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经信局局长、安监局局长、公安局政委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经信局长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和对外信息发布。
(三)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 抢险救灾组:由市经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对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未爆炸的爆炸物进行排除和转移;扑救火灾,现场清理等。
2.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和医疗队伍,抢救运送受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 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疏散群众。
4. 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5. 善后工作组:由市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根据我市实际,一般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危险目标为: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在民爆器材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爆炸事故的区域。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市经信局(电话:4495710),并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救援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市经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电话:4498697)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4495180)。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及相关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前期处置和保护现场的各项工作,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出入现场。
五、事故的应急救援
市经信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并迅速启动本预案。同时通报市安监局和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快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附件:1.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
通讯录
2.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联系表
3.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装备物资一览表
附件1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
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指挥部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单 位 联系电话 |
总指挥 | 刘晓林 | 市政府 | 市委常委、副市长 | 手机:15905375966 | 4496017 |
副总指挥 | 韦良杰 | 经信局 | 局 长 | 办公:4499366 手机:13964916777 | 4495710 |
许泽冰 | 安监局 | 局 长 | 办公:4495877 手机:13572777888 | 4495877 | |
宋 昱 | 公安局 | 政委 | 办公:4430001 手机:13954729639 | 4430015 | |
成
员 | 孔凡付 | 经信局 | 副主任科员 | 办公:4495715 手机:18954088176 | 4495710 |
孟 虎 | 卫计局 | 副局长 | 办公:48935788 手机:13793778396 | 4893211 | |
王桂友 | 住建局 | 主任科员 | 办公:18854790806 手机:13506382056 | 4496759 | |
赵树志 | 民政局 | 副局长 | 办公:4461634 手机:18654788289 | 4461622 | |
刘成震 | 人社局 | 副局长 | 办公:4499069 手机:13355470069 | 4492549 | |
孔德安 | 安监局 | 主任科员 | 办公:4495600 手机:15562366518 | 4495180 |
附件2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
应急救援队伍联系表
应急队伍 名 称 | 姓 名 | 职称及专业 行 业 | 办公(值班) 电话 | 手 机 号 码 | 通讯地址 |
民爆器材应急救援队伍 | 殷继东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8669525879 | 曲阜市 防山镇 万柳庄 北侧 |
仲伟聚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5553776899 | ||
任庆余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3854921246 | ||
金鲁光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8678752929 | ||
赵燕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8678762646 | ||
黄玉兰 | 会计师民爆 | 4611356 | 13053705757 | ||
孔祥兵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5954709246 | ||
金建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3563784100 | ||
刘智华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5605397533 | ||
吴峰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8769999066 | ||
李文良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5553771179 | ||
王伟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8653737711 | ||
刘洪军 | 工程师民爆 | 4611356 | 18653678935 | ||
桂超田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3583714986 | ||
孔坤 | 助工民爆 | 4611356 | 13953771107 |
附件3
曲阜市民用爆炸物品一般爆炸事故
装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类别 | 数量 | 维护情况 |
1 | 编织袋 | 条 | 500 | 良好 |
2 | 铁锨 | 张 | 20 | 良好 |
3 | 扫帚 | 把 | 15 | 良好 |
4 | 灭火器 | 具 | 30 | 良好 |
5 | 消防带 | 条 | 20 | 良好 |
6 | 防静电服 | 套 | 10 | 良好 |
7 | 防静电鞋 | 双 | 10 | 良好 |
8 | 绝缘鞋 | 双 | 5 | 良好 |
9 | 防毒面具 | 套 | 5 | 良好 |
10 | 应急药箱 | 个 | 1 | 良好 |
11 | 担架 | 个 | 1 | 良好 |
曲阜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森林火灾事故:
1、国有、集体山林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4、其它需要救援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林业局局长、人武部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文物局、卫计局、农业局、气象局、安监局、文广新局及事故发生地的行政负责人等单位组成(见附件)。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6个组。
1、调度综合组。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掌握火情动态,赴火场工作组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各种扑火专业队动态、火场天气预报,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起有线、无线或卫星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火灾情况报告,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领导的指示,根据扑火需要和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意见联系调动扑火兵力,起草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森林火灾重大事故总结报告。
2、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秩序。
3、赴火场工作组。由市林业局牵头,协助扑火救灾,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灾情。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局牵头,根据事故的类别,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害、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5、物资供应组。由市林业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和火灾发生地政府配合,负责组织供应扑火物质,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
6、善后工作组。以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以及火灾案件的处理等善后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根据我市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主要树种及其燃烧性,气候变化情况和周围火源对林火的影响等因素,同时考虑到综合自然区划分的情况,全市林区划分为一、二、三个等级的火险区,本预案重点针对我市一、二级火险区。
1、一级火险区。主要是尼山国有林场、石门寺国有林场、孔府、孔庙、孔林、颜庙、颜林、周公庙、夫子洞、梁公林、少昊陵、洙泗书院等古迹林。
2、二级火险区,主要是吴村镇、石门山镇、防山镇、尼山镇、息陬镇、小雪街道办事处等集体山林。
3、三级火险区,主要是林网、间作林、四旁林木和经济林。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安消防大队和驻曲部队及群众性联防扑火队几支队伍,作为扑救火灾的主要力量。
1、森林消防专业队。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实际,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设在林业局,人员50人。每个镇街、国有林场,都应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森林扑火专业队伍,配备3号工具100把以上,背负式风力灭火机30部,油锯6把,防火服50套,运输车1辆,灭火弹500枚,头戴照明工具40套及相应的通讯设备,并进行必要的训练,这些队伍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一梯队。
2、公安消防大队和驻曲部队为第二梯队。
3、群众性联防扑火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三梯队,以应付突发性森林火灾。
(二)训练和演习。各森林扑火专业队,每年防火期期间,必须进行2-3次实战演习;熟悉掌握扑救森林火灾的一般常识。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各指挥部办公室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3号工具、风力灭火机,以应付突发性森林火灾。
(二)地处一级火险区的镇街和单位,根据本单位的防火任务和扑火力量,配备一定数量的2、3号扑火工具、风力灭火机、水枪和运输车辆。
(三)驻曲部队、公安消防大队紧急出动人员扑火时,所需工具器具由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解决。
六、事故报告
(一)上报范围
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4412615)。市林业局接报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值班室(电话:4498526)。
1、国家森林火灾监控中心监测发现的森林火灾。
2、行政交界地发生的火灾。
3、过火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4、起火6小时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7、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8、在国家和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火灾。
9、当地已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报道的森林火灾。
10、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上报时间
1、接到卫星热点检测报告后,应在60分钟内反馈核查信息。
2、对于上报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在上报后每隔一个小时报告一次扑救进展情况。
3、对火灾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或威胁重点保护设施,市级主要领导批示等有关情况),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4、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报告的情况,应立即组织报送。
七、事故应急救援
(一)市林业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及上级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
(三)根据扑火需要,按照森林扑火专业队、公安消防大队和驻曲部队、群众性联防扑火专业队依次调动扑火力量。
八、其它事项
(一)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区域及事后关系,由属地政府和单位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
(二)气象部门应加强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在防火期内,如有强火险天气时,及时通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如下:一级,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
预报火险等级为四、五级时,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护林点、了望台要昼夜值班,按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各类防扑火队伍要处于战备状态。
附件:1. 曲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2. 曲阜市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3. 曲阜市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联系表
4. 曲阜市森林防火装备物资一览表
附件1
曲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刘一山 (副市长)
副 指 挥:张洪波 (市人武部副部长)
高建斌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陈志伟 (市发改局副局长)
张昭岭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丁德杰 (市公安局主任科员)
唐爱军 (市纪委常委、监察
局副局长)
许 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红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桂友 (主任科员)
周印宽 (市交通运输局副
局长)
胡华北 (市水利局副局长)
任 勤 (市农业局副局长)
康学东 (林业局副局长)
冯德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胡 涛 (文物旅游局主任)
高宪成 (市卫计局副书记)
聂达生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颜军宏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邱 波 (团市委副书记)
任建勇 (市气象局副局长)
许富强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颜世泉 (石门山镇镇长)
张桂森 (小雪街道主任)
刘 涛 (息陬镇镇长)
周丽莎 (吴村镇镇长)
宋卫峰 (尼山镇镇长)
步新华 (防山镇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康学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颜军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曲阜市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办公室 | 单 位 | 职 务 | 电 话 | |
主 任 | 高建斌 | 市林业局 | 局长 | 13705471905 |
副主任 | 颜军宏 | 市森林公安局 | 局长 | 15753750066 |
成
员 | 唐 铸 | 市森林公安局 | 科长 | 13853753390 |
郭如峰 | 市森林公安局 | 副科长 (主持工作) | 15166778681 | |
曹 雨 | 市林业局办公室 | 科员 | 13325182966 | |
胡振国 | 市森林公安局 | 科员 | 18853771099 |
附件3
曲阜市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
应急队伍 名 称 | 姓 名 | 职称及专业 | 办公(值班) 电话 | 手 机 |
森林防火 应急救援 队伍 | 颜军宏 |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 0537-4414615 | 15753750066 |
唐 铸 | 市森林公安局科长 | 0537-4414615 | 13853753390 | |
郭如峰 | 市森林公安局科长 | 0537-4414615 | 15166778681 | |
胡振国 | 市森林公安局科长 | 0537-4414615 | 18853771099 | |
赵亚超 | 市森林公安局科长 | 0537-4414615 | 18753738911 | |
徐 军 | 石门山林场科员 | 0537-4507205 | 13954764217 | |
戴廷龙 | 石门山林场科员 | 0537-4507205 | 13854730206 | |
宋纯亮 | 石门山林场科员 | 0537-4507205 | 13562733681 | |
刘洪勇 | 尼山林场科员 | 0537-4688888 | 15963797688 | |
徐 庆 | 尼山林场科员 | 0537-4688888 | 17562053227 | |
刘 民 | 尼山林场科员 | 0537-4688888 | 15863711408 |
附件4
曲阜市森林防火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维护情况 |
1 | 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 | 6 | 良好 |
2 | 森防摩托车 | 8 | 良好 |
3 | 背负式风力灭火机 | 16 | 良好 |
4 |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22 | 良好 |
5 | 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2 | 良好 |
6 | 二号工具 | 150 | 良好 |
7 | 照明工具 | 50 | 良好 |
8 | 森林防火服(头盔、靴、手套) | 150 | 良好 |
9 | 对讲机 | 30 | 良好 |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控制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范围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办、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6个组:
1. 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2. 抢险救灾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 技术保障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检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4.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局、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 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6. 善后工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目标
我市现有涉氨16家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大队是涉氨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涉氨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大队统一调度、指挥。
(二)市安监局负责做好涉氨事故应急咨询服务和相关协调工作。
(三)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定应急救援的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立即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济宁市安监局、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市政府。通信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市政府应急办值班室:4498697
市安监局值班室:4495180
市公安局值班室:4430015
4430058
市环保局值班室:4496599
市质监局值班室:3195867
济宁市安监局值班室:2907718、2907728(传真)
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0532-83889090)、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0531-82600646)、济宁市安监局(0537-2907619)。
(二)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市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市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市政府,组织指挥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请求市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协调驻曲部队支持和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的工作重点
1. 抢救伤员。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有序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事故损失。
2. 控制危险源,对涉氨企业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堵源,防止事态扩大。
3. 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我防护,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 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5.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涉氨企业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继续检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 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应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 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 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 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附件:1.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部成员联系表
2.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3. 曲阜市涉氨企业专家成员联系表
4.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联系表
5.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 安全事故装备物资一览表
附件1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值班室 |
总指挥 | 刘一山 | 市政府 | 副市长 | 办公:4498013 手机:13953783613 | 4498526 |
副总指挥 | 张立忠 | 市政府应急办 | 主任 | 办公:4498009 手机:15898655777 | 4498526 |
许泽冰 | 市安监局 | 局长 | 办公:4495877 手机:13562777888 | 4495180 | |
事故发生地镇街主要负责人 | |||||
成
员 | 岳耀方 | 市委宣传部 | 副部长 | 办公:4498841 手机:13853756628 | 4498541 |
任建勇 | 市气象局 | 副局长 | 办公:4489199 手机:13863756458 | 4412906 | |
孟虎 | 市卫计局 | 副局长 | 办公:4442703 手机:13793778396 | 4893211 | |
季波 | 市环保局 | 副局长 | 办公:4499617 手机:18678745566 | 4496599 | |
孔德安 | 市安监局 | 主任科员 | 办公:4495600 手机:15562366518 | 4495180 | |
彭 飞 | 市质监局 | 纪检组长 | 办公:3354926 手机:13355374778 | 3195867 | |
白建春 | 市交运局 | 副局长 | 办公:4483065 手机:13805473948 | 4483299 | |
张宝申 | 市总工会 | 主任科员 | 办公:4498616 手机:15562277369 | 4498544 | |
许 鹏 | 市民政局 | 副局长 | 办公:4461232 手机:13562777666 | 4461622 | |
刘成震 | 市人社局 | 副局长 | 办公:4499069 手机:13355470069 | 4492549 | |
许富强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大队长 | 办公:4487119 手机:15106738777 | 4412925 | |
邱保平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大队长 | 办公:4430410 手机:13792348999 | 4430410 |
附件2
曲阜市涉氨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办公室 | 姓 名 | 单位名称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值班室 |
主 任 | 许泽冰 | 市安监局 | 局 长 | 办公:4495877 手机:13562777888 | 4495180 |
副主任 | 岳耀方 | 市委宣传部 | 副部长 | 办公:4498841 手机:13853756628 | 4498541 |
丁德杰 | 市公安局 | 主任科员 | 办公:4430006 手机:13905477688 | 4430021 | |
孔德安 | 市安监局 | 主任科员 | 办公:4495600 手机:15962366518 | 4495180 | |
成
员 | 许富强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大队长 | 办公:4488119 手机15106738777 | 4430123 |
王 强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副大队长 | 办公:4430406 手机:13705371001 | 4430410 | |
陈 雷 | 市气象局服务科 | 科 长 | 办公:4412906 手机:15964763006 | 4412906 | |
兰玉杰 | 市卫计局办公室 | 副主任 | 办公:4893213 手机:15106796978 | 4893211 | |
孔德敏 | 市环保局 应急管理科 | 科 长 | 办公:15588789813 手机:13954762404 | 4496599 | |
孔祥华 | 市质监局特检科 | 科 长 | 办公:3354906 手机:13608913092 | 3354908 | |
孔维洲 | 市安监局 监察二中队 | 队 长 | 办公:4496741 手机:15588782566 | 4495180 | |
靳慧玲 | 市总工会 生产保护科 | 科 长 | 办公:4498544 手机:13188808719 | 4498544 | |
东野庆胜 | 市民政局办公室 | 主 任 | 办公:4461622 手机:13963749926 | 4461622 | |
陈 刚 | 市人社局办公室 | 科 员 | 办公:4492549 手机:13705378798 | 4492549 |
附件3
曲阜市涉氨企业专家成员联系表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张兴忠 | 济宁圣城化工实验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3153701696 |
王国栋 | 济宁恒立化工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3853773133 |
附件4
曲阜市涉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
应急队伍 名称 | 姓 名 | 办公(值班) 电 话 | 手 机 | 通讯地址 |
曲阜市涉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 孔祥明 | 4612666 | 15315175989 | 曲阜市书院街道办事处前瓦八宝山 |
孔凡林 | 13792312963 | |||
张建民 | 13964977196 | |||
颜世峰 | 13505374585 | |||
孔宪金 | 13181343555 | |||
孔令贵 | 18369862765 | |||
邱 玺 | 13854729640 | |||
孔凡俊 | 13791779741 | |||
宋方雷 | 13953791975 | |||
孔广志 | 15853720688 | |||
孔祥华 | 13793766229 |
附件5
曲阜市涉氨企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维护情况 |
1 | 防护镜 | 2副 | 良好 |
2 | 防毒面具 | 5套 | 良好 |
3 | 防化服 | 2套 | 良好 |
4 | 防护手套 | 4副 | 良好 |
5 | 负压式防毒面具 | 2套 | 良好 |
6 | 干粉灭火器 | 2个 | 良好 |
7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4个 | 良好 |
8 | 消防水带及喷头 | 1套 | 良好 |
9 | 急救药箱 | 1套 | 良好 |
10 | 胶靴 | 2套 | 良好 |
11 | 消防沙 | 1池 | 充足 |
(2018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