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9X4/2018-05599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3-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环保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曲阜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3-15 10:28

一、文件可行性、必要性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第十条第三十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第三条第八款规定: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壤防治工作方案和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有相关规定。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把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列为考核内容。曲阜市为济宁产粮(油)大县。

二、主要内容

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部门分工和各项保障措施。

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三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四是(四)强化未污染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五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六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七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三、效力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文件链接: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阜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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