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办字[2015]18号)等文件,市住建局对近期申报市政公用施工类三级资质的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企业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的企业有意见的可以举报或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初审材料合格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状态 |
1 | 曲阜市建筑工程公司 | 孔凡铭 | 增项 |
市住建局地址:曲阜市大同路南首建设大厦
投诉受理电话:0537-4496759 18854790809
邮编:273100。
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