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发改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曲阜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为宗旨,不断提高发改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全市发改工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公开的内容
1、发改局主要职能、局系统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职责;局领导分工情况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2、局长办公会议有关情况,重大决策情况,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
3、曲阜市各种中长期规划的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4、各科室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1、提出方案。承担政务公开任务的单位、科室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其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或方案,报分管局长审核后,送局办公室。
2、审核内容。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实施公开。具体承办单位、科室应将经审核后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经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4、反馈意见。实施政务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5、归档管理。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处理反馈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档备查。
五、公开形式及范围
1.印发政务信息;
2.在单位内部局域网公开;
3.在发改局党政信息专栏公开。
六、监督和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违反发改局政务公开制度的、遭到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对情节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拒不改正的,当年职务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或者进行组织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