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68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勘测调查前,涉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已由曲阜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上述标准补偿完毕并已组织清地,本次征地不再涉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时庄街道土坡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采取以下补偿安置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3.688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拨付到时庄街道土坡村村民委员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