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开展2018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积极协调受检单位配合抽检,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凡拒绝抽检的受检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客观公正,保证质量
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此次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在结果确认后第一时间报送市农业局和被抽查镇街主管领导。
三、及时跟进,依法查处
任何生产单位不得拒绝抽样,并如实提供被抽查产品的生产记录。凡是没有或伪造生产记录的,要立即依法对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查处和限期整改。抽检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党委廉政建设要求。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业局联系。
联系人:葛增利 电 话:4411136
附件:2018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曲阜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2018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18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地点
抽样地点为农产品种植规模化生产基地、散户以及收购、贮存、 运输环节,各环节抽样比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抽检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监测品种和数量
监测的果蔬品种为当地主要生产品种。种类应在黄瓜、 番茄、茄子、芸豆、豇豆、扁豆、韭菜、辣椒、芹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菠菜、生菜、蕹菜、结球甘蓝、花椰菜、西葫芦、苦瓜、茼蒿中选择,原则上不能超出以上范围,如需超出,所抽检蔬菜也应属于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水果品种为当地应季上市产品中选择。
监测的水产品品种为当地主要生产品种。种类应在鲤鱼、鲢鱼、鳙鱼、草鱼、鲫鱼中选择。
本次果蔬抽样数量为74个。原则上要从已成熟待上市的产品和收购、储藏、运输环节抽取样品,也可从植株上达到商品状态的产品中直接抽取样品。
水产品抽样数量为6个。
三、监测时间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于2018年7月26日—28日之间完成,2018年9月10日前确认检测结果。
四、抽样方法与依据
抽样由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并进行样品确认工作,承检机构派人跟随抽样。抽检样品产地等信息要明确,做到样品可追溯。抽样时要如实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后样品前处理由承检机构进行,样品分为三份(检测样、复检样、备份样),均由检测单位保存,样品应进行封存,受检单位和抽样单位均应在封条上签字、盖章。
五、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监测项目
果蔬产品: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脂、氯氟氰菊脂、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共40 种农药。
水产品: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喹乙醇等。
六、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国家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七、承担单位
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检测任务。
各镇街农安办负责抽样、结果确认及不合格样品查处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负责样品的前处理工作。
八、检测结果的确认和报送
(一)检测结果的确认
承检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要及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附检验报告)”,并发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通知所属镇街和受检单位,进行结果确认。受检单位有异议的,应在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二)检测结果的报送
结果确认后,承检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检测结果、总结分析报告以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九、工作要求
(一)监督抽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抽样后,样品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受检单位的协同下,由检测单位带到制样地点进行制样封存,并由受检单位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三)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对投入品残留不合格样品要用质谱法进行确认。
(四)不合格样品的检测结果一定要由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确认。
(五)未经市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或公布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