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部门:
原2015年我镇聘任的村级(镇直部门)卫生计生专职主任的聘任期已到期,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曲计生组字〔2018〕8号——《关于调整选聘村级卫生计生专职主任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各村居(镇直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此次调整选聘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二孩生育政策调整、人口老龄化问题、“失独”等特殊家庭关怀、留守儿童关爱、性别比综合治理、医疗卫生改革等问题,综合提供预防疫苗接种、孕产妇保健、家庭医生签约等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指示精神,调整充实村级卫生计生专职人员队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一批年轻化、女性化、知识化、职业化的村级卫计专职主任。
二、选聘时间
此次全镇村(镇直部门)卫计专职主任调整选聘工作从2018年10月1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结束。
三、岗位设置
依据村级规模配备卫生计生专职主任。村(居)总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配备1名卫生计生专职主任,1500-3000人之间的村(居)配备一正一副共2名卫生计生专职主任,3000人以上的村(居)配备一正两副共3名卫生计生专职主任。有合并村居现象的行政村原则上每一个自然村(以合并村居前54个村为准)确保有一名卫生计生专职主任,若按上级总人口配比要求不能确保每个自然村有一名卫计专职主任的,按缺职的村数增补卫计专职主任。
依据我镇实际情况,为便于卫生计生工作的开展,镇中心中学、卫生院、供销社、信用社四个镇直部门各自选聘一名卫生计生兼职专职主任,待遇由各自部门视个人工作情况及部门经济现况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热爱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文明现象发生,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②在村担任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的不能继续参选,对现任村干部的直系亲属要严格控制。③参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五年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或有计划外生育现象但已处理完毕满三年。④竞聘村级的卫计主任应属村集体经济成员并长期在本村生活、居住(即在村里有农田、有固定住房)。
(二)“四化”标准
1、年轻化:新推荐人选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周岁以下,现在职的村级卫生计生专职主任工作比较优秀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知识化:第一学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原始毕业证为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先推荐选聘。
3、女性化:村级卫生计生专职主任必须是女性。
4、职业化:了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具有医学、保健等证件的优先推荐选聘。
五、工作安排
本次调整选聘工作从2018年10月1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日)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成立调整选聘村级(镇直部门)卫生计生专职人员领导小组,结合本镇村居、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调整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把此次调整选聘卫计专职主任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竞聘条件、组织程序、工作职责和享受待遇等内容,以选聘简章形式广泛张贴,使广大群众和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都能充分认识这次竞争选聘卫计专职主任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竞聘中。
(二)报名阶段(2018年11月3日至8日)
采取个人申请和村委(镇直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常住的育龄妇女均可向村支两委写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在职镇直部门职工可向各自部门申请。
2、村支两委(镇直部门)推荐。各村(镇直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仔细研究调整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村支两委或群众代表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将工作负责、能力强的同志向镇推荐为侯选人,并填写书面推荐表。村级推荐方式要以四议两公开形式进行,对推荐的侯选人要形成综合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
候选人要当面向村支两委干部(镇直部门主要领导)阐述竞聘理由及竞聘后工作打算。村支两委(镇直部门)要对侯选人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选聘。
书面推荐表、四议两公开的会议照片、公示照片于11月9日前一并上报镇卫计办。
(三)资格审查阶段(2018年11月10日至14日)
镇卫计专职主任调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委、公安、综治、计生等部门对村居上报的侯选人按照调整选聘条件再逐个进行审核,严格标准,集中商议。考察不合格的人选一律取消候选资格,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到卫生计生工作岗位上来,杜绝涉黑涉恶人员进入卫计队伍。
(四)笔试和面试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20日)
1、笔试:笔试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为初中政治、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参加笔试的人员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全国生殖健康咨询师、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等有关专业证书的经镇选聘领导小组决定给予一定加分。
2、面试:面试由镇调整选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
每个村(镇直部门)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第一名为本村(部门)卫计专职主任,村级如有副主任职务按成绩依次择优选聘。
准考证发放及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人。
(五)考察阶段(2018年11月20日至22日)
镇调整选聘领导小组将拟聘卫计专职主任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和选聘情况进行严格考察,择优选聘,考察不合格的人选无论分数多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依次增补考察合格人选。
(六)承诺、聘用阶段(2018年11月22日至23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本人写出书面承诺书,由镇聘用为村(镇直部门)正式卫生计生专职主任,并颁发聘书,报市卫计局备案,由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布。此次村(镇直部门)卫生计生专职主任聘期5年,聘用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管理和待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全镇推行村(居)卫生计生专职主任生活补贴的保障激励机制。对村(居)卫生计生专职主任实行“镇聘、村用、市备案、生活补贴由市级统筹发放”的管理制度,生活补贴由市级统筹。镇村发放部分根据聘任后镇村实际情况,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发放生活补贴。
镇中心中学、卫生院、供销社、信用社四个镇直部门选聘的卫生计生兼职专职主任,待遇由各自部门视个人工作情况及部门经济现况自行决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村级(镇直部门)卫生计生专职主任调整选聘是全面做好新时期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基层卫生计生资源融合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镇直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亲自抓,召开工作会议,明确推荐人选标准和职责,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选聘工作稳定有序进行。凡不能按时推荐合适人选者一律由该村村支两委成员中明确一名干部专职负责卫计工作,工作期间按照市考核专职主任的标准进行考核,但不享受市镇生活补助待遇。
2、严格督导。此次全镇村级(镇直部门)卫计专职主任调整选聘工作于11月23日前结束,镇里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巡回督导工作进展情况,调整选聘完成后将组织评估验收,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对调整选聘工作进度缓慢,不认真、走过场的村(镇直部门),将进行全镇通报,并责令进行重新选聘。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