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服务站、局属各科室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畜牧兽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肉蛋奶等畜产品平稳充足供应
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技术指导,确保广大养殖场户做好冬季低温、大雪、冻害等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平稳;要加强畜牧业生产信息和畜产品价格信息统计监测预警,发挥市场机制调节和行政监管手段作用,确保畜产品产销平稳、供应充足。
二、加强专项整治监测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和多发时期。要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单位和品种,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瘦肉精”整治,要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生鲜乳整治,要加大抽检力度,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兽药抗菌药整治,要加大经营使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四是生猪屠宰整治,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要在配合做好省、市安排的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实行检打联动。对通过整治和监测,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三、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元旦、春节期间气候干燥、活畜禽调运和畜产品交易频繁,极易引发动物疫病,一定要抓好日常补免,确保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务必果断处置,及时消除隐患;要突出做好检疫监督,严格畜禽及其产品移动监管,严防疫情传入传播;要严格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制,严防生物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要求,加强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四、全面压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畜禽屠宰企业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以假期过节而放松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要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重点关注饲料青贮窖池、养殖场房设施、粉尘消防安全设施、涉氨制冷设备等运行状况,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件。加强节假日期间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坚决做好信访积案化解预防工作
要密切关注老兽医群体动向,关注禁养区关闭搬迁、项目政策落实等过程中出现的上访群体,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安抚、劝导和教育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切实有效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积极倡树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畜牧系统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不攀比阔气,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移风易俗、摈弃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抵制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要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党员和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七、严格正风肃纪确保清廉过节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紧盯“四风”新动向,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八、扎实做好应急应对和值班值守工作
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尤其是网络舆情,科学分析畜牧业领域热点问题,制定完善相应预案,确保有效应对突发舆情。要加强舆情引导,一旦发现涉及安全稳定等敏感舆情,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行科学解读,避免恶意炒作发生。要加强值班值守,元旦和春节期间,局属科室站所、各镇街农业服务站要周密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