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693X/2018-05450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曲阜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曲司党发〔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曲阜市司法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1-18 10:00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三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突破年活动(深化提升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突破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为总抓手,以“阳光司法,百姓至上;依法行政,服务第一;清正廉洁,担当有为”为总基调,以“平安和谐发展”为总目标,全力打造钢班子、铁队伍、硬作风,着力构建阳光司法、智慧司法、效能司法、廉洁司法,继续保持“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称号,为加快建设“东方圣城·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全面提升全力突破,着力构建“阳光司法”

1.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突破年”活动。深化提升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突破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全力打造为民服务的“前沿阵地”。加强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整合,真正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司法行政“所有事”。

2.推动“和为贵”调解室提档升级。创新“德法兼治”模式,深化“和为贵”调解室品牌化建设,不断丰富内涵,用孔子“非讼”思想定分止争;拓展外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和为贵”调解室建设,切实筑牢化解多类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智慧民调”系统作用,制定星级评定制度,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0%以上。

3.推进法治曲阜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宣传为载体,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以宣传贯彻《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为主线,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景区、进村居、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不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曲阜建设。做好本年度全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工作,增加认同度和理解支持率,减少开展工作的阻力。

二是认真开展全民守法“十大活动”。即法律知识村村讲、法治节目村村演、贫弱群体法律援助、法润“和为贵”、不守法行为大检查、守法成果大评比、法治赶年集、法治进工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法治竞赛镇镇办等全民守法“十大活动”。

三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以“讲堂释法、律师说法、百姓演法、新媒体学法、阵地展法”五大普法平台为载体,结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国家宪法日和宣传月、宣传周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法律援助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切实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优异成绩迎接省、济宁市的“七五”普法中期验收,继续保持“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荣誉称号。

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坚持常态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兼顾一般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党委政府对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努力形成部门单位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4.打造“满意服务”品牌。坚持百姓至上,着力服务民生。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组织领导和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重新调整曲阜市法律援助委员会组成名单,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站的工作职责,设置公开栏,相关制度上墙,及时更新法律援助联络站点联络员名单,保证法律援助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贫弱群体人人享有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和农民工、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办结数量不低于400件。从案件质量和案卷质量两方面开展质量评查活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录入新系统和加强案件质量的培训。案件回访率100%,案件旁听率不低于10%。

三是做好“一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在12个镇街分别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在457个村(社区)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并统一印发法律顾问工作日志,统一制作安装法律顾问公示牌。加强村支两委换届后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落实“三引导一化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起草出台《曲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确保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按照《曲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暂行管理办法》(曲财〔2017〕80号)有关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法治扶贫”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象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度参与脱贫攻坚活动,指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加强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做好村(居、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管理、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赡养类纠纷和涉及贫困人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着力建设法治文化乡村。

五是全力做好公证工作。树立“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热情服务,依法办事,快捷便民,打造“阳光公证”品牌,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改革。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构建质量监管体系。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公证队伍素质能力。

二、坚持科技应用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智慧司法”

(一)强力推进“智慧执法”,强化“两类”人员管理

5.加强“两类”人员教育管理项目化建设。细化社区矫正人员分级处遇,严格按照管理等级开展走访活动,做到管得住、矫得好、不出事。定期召开矫正小组会议,认真制定社区矫正小组活动计划。社区矫正科每季度开展1次新入矫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各司法所每季度开展1次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重点时节适时开展集中教育。严格档案管理规范,制作社区矫正档案,同步建立电子档案,每半年开展1次社区矫正档案评查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安置帮教人员排查摸底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定期比对核实基础数据,精准掌握人员动态,确保不漏管、不脱管。

6.加强“两类”人员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厅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系统,推进实施智能化信息监管,继续利用指纹面部识别终端报到,积极搭建手机微信等新型交流平台。配合省厅、市局探索运行远程视频帮教系统,开展好亲情帮教、视频会见等活动。及时核实刑释系统服刑人员信息,对于释放的刑释人员要及时跟进,及时衔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7.加大“两类”人员社会化帮扶力度。协调发挥民政、人社、妇联、团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帮扶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解决困难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和生活问题。联合安置帮教相关单位,全力解决困难刑释人员就业和生活问题。司法所与刑释人员、村(居)委会、工作单位签订帮教协议,制作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8.加强与相关单位常态化沟通协作。定期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及时研判形势,会商解决疑难问题。主动与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对接,协调解决衔接配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加强与公安机关对接,畅通人员核实、文书传递、情况通报等日常业务工作。每季度与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室联合开展1次社区矫正检查活动。

(二)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司法行政公共服务

9.抓好“三建三强”工作。继续在全市推进以“推广‘济宁智慧民调’系统,智能便民强效能;提升‘和为贵’调解室,文化育牌强阵地;建设高校实践基地,专业指导强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三建三强”活动,通过强力推进网络数据、服务实体、学研基地三大平台建设,搭建调解平台、创新调解手段、提升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稳促和基础性作用。

10.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法律服务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司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认真做好“放管服”各项工作。

三、坚持固本强基提升能力,着力构建“效能司法”

11.加强政治学习,提升干事创业本领。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纪律、转作风、树正气,增强党性。二是深入实施党员实践锻炼系列计划,增强党员干部“八个本领”(即:增强学习本领、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增强驾驭风险本领)。三是组织开展好“每周一课”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张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会干、博学善思”的能力,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

12.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把“提高执行力、全力抓落实”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勤动脑、勤动眼、勤动耳、勤动嘴、勤动手、勤动腿,把上级政策吃透、把基层实际吃透、把现实问题吃透的“六勤三透”标准,弘扬专业精神、提升专业素养、培养专业能力,着力锻造细心用心、专业专注的工作作风。继续每半年召开一次中层干部述职评议大会,对中层干部的作风效能进行全面评价,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坚持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坚持“马上就办”,保持实干作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日常监管。

13.开拓创新,培树典型。各科、室、处、所、中心年内打造1个以上司法行政工作新亮点,在济宁市、省及国家层面推广经验或树立典型的,年底予以表彰,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14.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各级网站的作用,及时将开展的业务和工作中好的做法宣传出去,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各科、室、处、所、中心每月对上对外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局督考办每月通报情况。

15.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局督考办作用,继续推行任务目标、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工作责任、督导奖惩“五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改进督导方式,真正做到督导督办、跟踪问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堪、作风过硬、廉洁勤政”的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16.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大司法所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夯实基层基础。力争年内打造1个明星司法所。

一是推行“1+4+N”星级司法所创建模式。即每个司法所建有“1”个落地沿街、方便群众的综合服务大厅;科学设置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4”个功能区,各功能区依据业务工作链条设置“N”个不同的业务功能室。年内实现新版星级所达到80%以上,五星司法所4个以上。

二是加强对司法所督导考核。严格落实《山东省司法所管理办法》、济宁市局《关于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的意见》和《曲阜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每半年对司法所全面检查督导1次,就工作纪律、房屋资产、业务能力、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

三是加强交流培训。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培树工作,在媒体上进行先进事迹宣传,发挥优秀司法所所长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干事创业能力。每季度召开1次司法所所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探索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每季度开展1次司法所工作人员调度会,进行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和疑难问题探讨。

17.创新完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深入贯彻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薪酬化”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利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和社会服务的方式,推进专职进程。创新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支柱、调解助理员为后备、网格信息员为辅助、兼职人民调解员为补充的“四位一体”队伍构成。

18.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设。按照“严管理、保权益、树形象”的要求,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服务能力和层次,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导,提升我市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基础建设。扶持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规模、层次、结构、发展模式上进行改革创新,合理配置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建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新模式,创建法律服务品牌。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警示教育。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自觉践行“三个至上”“三个拥护”(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律师和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年内完成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协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对青年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扶持力度,指导青年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高执业技能的同时,向专业化、高层次发展。

三是加强对法律服务督导考核。根据济宁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求,认真完成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考核工作,探索建立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惩戒制度。继续开展案卷质量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打造“法律服务零距离、案件质量零差错、执业行为零投诉”的法律服务新格局。加大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建设,完善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继续实施“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等。

四、坚持清正廉洁强化监督,着力构建“廉洁司法”

19.加强干部职工职业教育。树立“崇德尚法”职业精神,建设“向上、向善、守法、守纪、有定、有为”为内容的曲阜司法行政法治文化,引导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积极作为、廉洁从政,树立新风尚,展示新形象。

20.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明确“两个责任”清单,建立支部履职记实制度和“面对面谈责问廉”等督责机制,切实筑牢不想腐的堤坝,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升干部职工自律意识。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认真查找“四风”新表现,采取强硬措施,严肃处理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推绕拖不担当、不马上就办等问题。局纪检组牵头抓好全局作风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

21.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对照各科、室、处、所、中心职责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清单,对应制定完善相应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消除不廉洁因素。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监督。

22.处理好廉政教育与严格制度约束的关系。开展经常性教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认识,使党员干部不想不廉;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周密细致的廉政勤政工作体系,使党员干部不能不廉,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用权”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推进党的建设

23.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七五”普法,大力度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贯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24.认真履行抓党建职责。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局党组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确保下属单位党组织履职尽责。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各司其责,抓好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25.创新开展党组织活动。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承弘扬“红船精神”,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建立“主题党日”和“开放式组织生活”制度,抓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做好派驻“第一书记”、党员联户等工作,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坚持统筹兼顾创先争优,着力服务中心大局

26.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党员联户、精准扶贫、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继续争创市“优秀集体”,全力做好迎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定性考核,市政法综治考核等涉及全市考核结果的相关工作,全力以赴取得最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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