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山镇人民政府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曲政办字【2016】23号文件精神,2017年继续组织对全镇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部门任务分工等均参照曲政办【2016】23号文件执行。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成品油生产经营准入标准,坚决取缔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深挖成品油非法生产经营地下窝点,整顿规范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生产源头到零售终端全面提高成品油质量,实现成品油生产规范、经营有序、供应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暂停受理新上加油站申报。专项整治期间,一律不再受理新上加油站申报。同时规范现有加油站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计量作弊、坑骗消费者、偷逃税款、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要求等违法经营行为,责令立即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二)依法关停和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排查无证无照涉油生产或调和企业,摸清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加油站点底数,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三)确保运输环节油品质量。严格成品油运输企业资质审查,加强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管理。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登记并报告车辆运行状态,严禁成品油运输过程中的掺假降质行为。
(四)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7]15号)和《济宁市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济经信字[2017]62号)文件要求,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标准并轨,9月底前,全部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汽油指国ⅥB),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五)加大监管检测力度。对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达到每年100%全覆盖。要增加抽检频次,抽检一次不合格,依法从严查处;抽检两次不合格构成严重违法的,依法吊销其证照。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初开始,分三个阶段,总体时间为40天。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印发张贴《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认真研究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油品生产、运输、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镇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品油生产、运输、经营企业许可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按照合法经营、整顿改进、予以取缔等分门别类建立“一村一册”台账(格式要求见附件3)。各村“一村一册”台账要由村书记、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于8月10日前报镇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公室)。
(二)整顿规范和治理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对通过摸底、排查出来需要进行整顿的企业,依据各单位职责分工,由联合执法组执法时对经营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对超出整改期限仍未达标的,协调成员单位组织联合执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停止经营、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对应予以取缔的企业要采取拆除加油机、罩棚,吊出或永久封闭油罐等措施,坚决立即取缔,不留后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9月10日)。一是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回头看,对辖区内油品生产、运输、经营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防止存在死角和遗漏。二是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编制行动规范和工作章程,把成品油监管工作推向深入。三是各成员单位向镇整治办公室提报验收申请,镇整治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应予取缔的,对照台账,逐一现场确认销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本辖区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联合行动,形成合力。镇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各村签订整治责任书,落实整治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强化联合执法。经发、安监、环保、派出所、国地税、供电等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打击犯罪源头,深挖、缉捕、严惩违法犯罪的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信息沟通、重大案件的会商和移送衔接,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完善举报制度。镇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4611002。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落实,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防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非法建设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油品抽检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形成强力震慑作用。
(四)加强督导调度。镇整治办公室分阶段对相关部门和镇街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其中对第二阶段整治进度每周进行一次调度通报。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每月对各村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监管工作不落实、查处不力、整治不到位的村和部门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治并申请验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曲阜市挂牌督办,直至完成整治。
(五)严明执法责任。对案件查处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监察机关要视情予以责任追究。彻查非法生产经营背后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等职务犯罪。对与油品质量案件有关联性或直接因果关系的贪污受贿、渎职,以及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的行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和渠道,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大力宣传,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和社会监督氛围。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责任意识,拓宽参与渠道和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联系电话:4611002,邮箱:fszjmb@163.com.
附件:1、防山镇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部门职责分工
防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
附件1
防山镇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牛存孝(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王洪伟(经发办主任)
王凤国(派出所指导员)
李庆立(安监办副主任)
成 员:史振生(财政所所长)
丰 云(环保所所长)
姜俊峰(地税局书院中心税务所所长)
王 波(国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赵东辉(供电所所长)
史国强(齐王坡管区书记)
孔建民(程庄管区书记)
吴晓军(土门管区书记)
张 新(陶洛管区书记)
康瑞林(经发办副主任)
孙文超(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王洪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4611002。
附件2
部门职责分工
经发办: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有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建立完整的进油台账;协调供电部门对非法加油站点采取断电措施。
派出所:负责打击加油站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惩治联合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检查加油站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审批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对存在火灾隐患依法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财政所:负责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
安监站:负责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给予处罚。
环保所:负责检查加油站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负责检查油气回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税收缴纳情况,对加油站点的偷逃税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宣传办:负责对依法查处的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公开曝光。
市供电公司:负责配合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加油站点采取停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