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11578C/2017-034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文物局 发文字号: 曲文物字〔2017〕36号
成文日期: 2017-03-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印发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 发布日期:2017-11-20 10:48

曲文物字〔2017〕36号

 

曲阜市文物局

关于印发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好清明节期间文物景区特别是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文物林区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附件:1、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

      2、清明节期间文物林区安全防火通告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公历3月31日至4月5日,农历三月初四至三月初九)林区文物的安全,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防火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明节期间文物安全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孔林管理处在防火工作开展期间成立消防指挥部,孔林管理处主任任指挥;孟母林、东颜林均由外围文物管理处主任担任总指挥,由各管理所所长负责具体指挥。指挥部下设消防灭火组、游客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秩序保障组等工作小组。

(二)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和联系景点制度。各位局领导按照局总值班要求进行带班值班,局主要领导负责总体协调,统一部署;分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联系孔林景区;分管外围文物安全的领导负责联系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文物林区;加强协调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保证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重点文物林区值班力量。

(三)抽调部分科室人员负责孔林入林登记工作,调配外围文物管理处人员加强东颜林防火工作,临时雇用保安加强孟母林防火工作,尼山所消防由所长组织三孔旅游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承担,不再增派人员。人员抽调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具体实施,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确保人员按时到岗到位。

二、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入林管理

(一)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和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广泛开展防火意识教育和防火技能培训,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物安全和消防意识。

(二)分管安全的局领导提前谋划,在清明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文物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消防重要部位,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各文物景区要在节前开展安全自查行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

(三)孔林防火报警瞭望塔要加强人员配备,蓄水池要保持水量充足,提前准备消防车辆和足量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并按指定区域放置。消防保卫科和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单位要提前对各自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四)防火期间孔林管理处、孔林丧葬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孔林大门口全天值班,与门禁保安人员共同做好入林祭祖人员的登记、检查、疏导工作;入林祭祖人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登记,一证领一票,证票相符方可入林,严格检查随身携带的祭扫物品,严禁携带火纸、香、烛、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入林,在入口处设置防护栏杆,严禁任何车辆入林。

三、积极宣传动员,倡导文明祭扫

(一)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全面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防火工作开始前发布防火通告,相关文物景区在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防火标语;向入林祭祖人员发放文物林区安全防火通告;在文物林区内显要位置安排巡视员配带袖章流动巡逻,明显位置插防火旗帜。

(二)确保文物和入林人员人身安全。文明制止游客及上坟人员吸烟、焚香烧纸现象,及时清理坟上压的火纸、香、纸楼等易燃物品,收缴从墙外抛进或从垄沟里塞进的火纸等物品并妥善处理。发现火情及危及文物、游客安全等情况时应根据各自职责及时上报,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四、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安全责任

(一)清明节期间,消防保卫科及各文物景区要加强值班巡逻,各值班人员和抽调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空岗并保持通讯畅通。抽调人员在防火工作期间由各林区统一管理,实行定区定岗定时制度,上下班时间由监察人员监督签到、签退。

抽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应提前1天向所在林区消防指挥部汇报,病假申请批准后,由其所属科室另行调配人员顶替。

(二)对文物林区内所有防火人员分组编队,根据防火工作需要,分为消防灭火组、游客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秩序保障组,依据分工情况提前进行防火演练培训,并进行详细的职责划分:

1、消防灭火组职责:(1)瞭望塔值班员或巡林员发现某一地点出现火情时,立即向林区消防指挥部报告起火地点、火情火势、风向等,当值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办公室、巡林班消防人员,乘消防车辆(随车配带风力灭火机、消防桶、消防背囊、扫帚等器材),前往起火地点实施灭火,并根据情况及时向市消防大队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因上坟或吸烟引燃的初起地面火情,由管理处消防队员用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处理,同时向林区消防指挥部报告,当天干、风大、地面可燃物多、火情不易控制时,立即报119火警,请求市消防大队援助,共同灭火;(3)派出专人在林区入口等候,引导消防车到达着火地点,及时向来增援的消防队介绍林区情况和着火情况;(4)在起火现场,由指挥部领导组织人员、车辆实施灭火,按照林区着火的规律,地面小火无风时实行围扑,有风或火已蔓延时,分组分头扑救,风较大、人员不易靠近灭火时,消防车在下风处及时打湿地面,以最快速度控制火情蔓延;明火扑灭后,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余火,火情解除后,确保火灾现场不被破坏以利于以后的火灾情况调查;(5)调查处理善后事宜,上报有关情况。

2、游客疏散组职责:(1)负责疏散林区游客,疏通安全通道,保障游客及林区人员人身安全;(2)做好游客情绪的安抚工作,设法使游客保持沉着冷静,避免出现拥挤或其它意外情况。

3、后勤保障组职责:(1)负责消防器材的补充和检修;(2)配备一定的医疗救助设施和药品;(3)负责消防水源的加压供给;(4)保障林区正常用电;(5)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起火点实施灭火,引导消防车辆补充水源;(6)对受伤游客或消防人员实施救护;(7)保证通讯的畅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4、安全秩序保障组职责:协调三孔派出所、外围各景区所属镇街派出所安排警力,加强林区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实行清明节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下班前向局办公室电话(4411075)报告情况,节日期间带班的局领导要加强夜间检查工作。

 

附件2:

 

曲阜市公安局  曲阜市安监局  曲阜市文物局

清明节期间文物林区安全防火通告

 

        为切实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文物林区防火工作,确保林区文物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公历3月31日至4月5日,农历三月初四至三月初九,共6天,孔子后裔凭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孔林丧葬管理办公室(孔林大门西侧)免费办理进林祭祖手续后凭票入林;孟氏后裔、颜氏后裔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分别到孟母林、东颜林大门口免费办理入林祭祖手续后凭票入林。

        二、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文物林区严禁吸烟、焚香、烧纸,严禁携带火纸、香、烛、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各林区属地派出所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维持林区现场祭祀手续办理、违禁物品查验等工作秩序。

  三、严禁一切车辆进入文物林区。严禁携带铁锨、铁锹等工具进入林区。

  四、坚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提倡敬献鲜花。

  五、入林祭祖人员要服从文物林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塑料袋、纸屑、果皮等垃圾杂物。

  六、所有入林人员都要自觉保护林区的古建筑、古墓、古树、碑刻、石刻等文物,凡因上坟引起火灾事故或造成文物破坏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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