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11578C/2017-0347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文物局 发文字号: 曲文物字〔2017〕97号
成文日期: 2017-10-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 发布日期:2017-11-20 10:48

曲文物字〔2017〕97号

 

曲阜市文物局

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文物系统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经研究,现将《保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1、《曲阜市文物局保密工作制度》

           2、《曲阜市文物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3、《保密信息发布审查表》

           4、《曲阜市文物局互联网计算机使用安全保密须知》

           5、《保密常识基本内容》

           6、《普通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7、《保密承诺书》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

曲阜市文物局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执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负责同志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部门主管人员对本科室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岗及调离涉密岗位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2、认真落实定密责任人制度,坚持最小化、精准化、科学化原则,规范定密程序,合理确定秘密事项,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审查工作中,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严格落实涉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涉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存档,严格报批登记手续,并在规定范围内传阅。不得擅自复印、拍照、私留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4、用于存储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使用醒目标识,标明秘密、使用人、用途等相关信息。

5、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不得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得将涉密及内部办公计算机和设备接入互联网。

6、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填写《保密信息发布审查表》,建立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长效机制。

7、加强存储介质管理,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

8、严禁在固定电话、手机、互联网门户网站、邮箱、微信、QQ等谈论、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9、接受重要接待任务的有关景区、科室或部门人员,要增强保密意思,对重要接待任务不围观、不拍照,不得向互联网门户网站、邮箱、微信、QQ等谈论、存储、传输有关接待信息及图片。

10、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活动,对照标准,查缺补漏,消除隐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万无一失。

 

附件2:

 

曲阜市文物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

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孔德平

副组长:周  鹏  韩凤举  刘  爽  柳  枫  张  龙

        胡  涛  李玉春  杨金泉  唐  丽

成  员:夹纪坤  李玉国 张富勇 王众文  谢金国

朱万东 王 成 彭保健 刘天衢  尹洪福

孔祥民  田树标  丁 辉  牛春鹏  张金营

马建波  宋 武  张  伟 杨彦海  孔  君

周龙涛  王睿智 齐士国  颜廷红  李  英

丁  磊  沈  涛  郭  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附件3:

 

保密信息发布审查表

单位:                                                                        

序号

部门

信   息   名   称

发布形式

工作机构或者

人员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

意   见

网站公开     □

依申请提供   □

其他         □

网站公开     □

依申请提供   □

其他         □

网站公开     □

依申请提供   □

其他         □

网站公开     □

依申请提供   □

其他         □

承办人(签字)

      (签字)

     (签字)

注:1、本表由各网站及信息发布科室部门负责填写和保管;2、各科室部门发布信息均应进行登记;

3、请在□打√;4、不明确事项报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附件4:

 

曲阜市文物局

互联网计算机使用安全保密须知

 

1、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和内

部敏感信息。

2、严禁在与互联网计算机相连的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

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3、 互联网计算机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的计

算机之间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4、 严禁在互联网网盘和云盘中存储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

息。

5、严禁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收发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6、不点击陌生账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账号发来的

可疑电子邮件,应先与对方确认后再点击阅读。

7、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

布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8、发现受到不明邮件攻击等异常现象,应重新安装操作系

统,并向保密部门报告。

9、将互联网下载的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

或使用普通 U盘通过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10、互联网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定期更新系统和应用软件补丁;或安装“影子”系统,防止对计算机 系统非法篡改。

11、在涉密场所,应拆除或关闭互联网计算机的摄像头和麦 克风。

12、严禁在工作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及其他来历不明的软件。

13、在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信

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事一审查,并由专人统一发布。

14、不要以单位名称及缩写、个人姓名、房间位置等作为互

联网计算机主机名。

15、不在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可能泄露用户身份信息或相关

工作人员信息的资料。

16、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应取消其计算机访问授权,

接替人员应设置新的用户名和密码。

 

 

 

 

 

附件5:

 

保密常识基本内容

 

一、明确“八要”的内容

一是知密范围要记牢。二是存放秘密要可靠。

三是复制秘密要登记。四是摘编秘密要标密。

五是涉密讲话要移交。六是携密外出要警惕。

七是销密程序要规范。八是信息公开要审批。

二、熟记“八不得”的具体要求

一是不得将涉密及内部办公计算机和设备接入互联网。二是不得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三是不得在涉密及内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和无线网卡等无线装置。四是不得擅自将涉密及内部计 算机和设备送外维修或淘汰。五是不得擅自卸载或更改涉密及内 部办公计算机中的安全保密防护软件或设备。六是不得在涉密场 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安装配备和使用视频音频输入设备。七 是不得将连接涉密及内部办公计算机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 话线连接。八是不得在涉密活动场所使用各类手机,禁止使用手 机谈论、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附件6:

 

普通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一、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二、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三、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四、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 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五、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六、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 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七、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八、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九、不得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十、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手机;

十一、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 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十二、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机谈论以及存储、处理、传输国 家秘密信息。

 

 

 

附件7:

 

保密承诺书

(在岗人员)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作;不得擅自上网传播未公开的重要接待任务内容等;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书

(调离涉密岗位人员)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四、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作;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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